第22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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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檸檬水喝完了!(附了張空瓶子的照片),求誇獎!!>0<
小兔子,你星期五上午有沒有時間?我們去看電影吧!暻秀主演的哦!首映。我們去看吧好不好好不好??】
嗯……其實任怡恬並沒有打算真的讓張藝興喝掉那一瓶的檸檬水,因為那真的很酸,但是既然他那麼乖的全喝了,那,她就原諒他字數不滿這件事了~至於電影嘛。。。。。當然要去看啦!!首映神馬的,她從來沒趕上過好嘛!!這次既然有機會,那必須去嘛!!
“庭子庭子!這個星期五上午有都暻秀的電影首映誒!我們一起去吧?!”任怡恬問那個在沙發上窩了一上午的傢伙。
“不去。”謝庭想也不想的拒絕,“我不喜歡當電燈泡。”
“……你怎麼知道……”任怡恬鬱悶了,難不成她還能未卜先知不成?
“猜的。”謝庭撇撇嘴道。
“……”任怡恬翻了個白眼,起床洗漱去了。
洗漱完任怡恬餓了,就準備去羅麗的店裡找非魚她們一起吃飯,出門前,謝庭說:“順便幫我帶一份回來。”
“哦。”說完任怡恬就出門了。
房間裡一下子就安靜了下來。謝庭看著平板上開啟的郵件,默默無語。
【星期五有暻秀的電影首映,藝興哥要和任怡恬一起去看,你和我去看好不好?
金鐘大】
唉,這個傢伙還真是……鍥而不捨啊。她的郵箱自申請以來,除了收到一封李非魚的“邀請函”、一封秀秀的“加急件”,剩下的,全都是他發過來的。有文字信,也有影片日記。內容無非是告訴她,他在哪裡,做了什麼,那裡的天氣怎麼樣、風景怎麼樣,還有就是提醒她要按時吃飯什麼什麼的,就像她媽媽一樣,不!她媽媽都沒這麼嘮叨得那麼細!不過她也不反感就是了。他一開始好像不太會打字的樣子,發過來的郵件裡,不是錯別字就是讀不通的句子,看他很吃力的樣子,她也曾暗示過他自己看得懂英語,但是他還是堅持用漢字給她發郵件,真不知道是自己的暗示太“暗”他沒看出來,還是他太倔不服輸。謝庭想,應該是後者,因為金鐘大是處女座的,處女座的人一般都比較追求完美,想來,他是不太願意在她面前表現出自己的弱點,所以努力地進步著。
只是啊,為什麼,是她呢?為什麼,偏偏看上了她呢?如果是其他的女生,以他的能力和魅力,再加上那麼細緻的心,肯定,會有一段很美好的愛情的。只可惜……
【首映肯定有很多人去,我怕麻煩,還是不要了。】
打完這些字,謝庭按下了傳送鍵。她突然想到了和這個人初見時的畫面。
這個傢伙穿了一件白色T恤、淺藍色牛仔褲,披了件灰色襯衫,兩邊的袖口向上挽了些,拿了一隻白色棉花糖遞給她,貓咪嘴角上翹著,“你喜歡這個嗎?”
嗯,她不喜歡。
她不喜歡棉花糖,但是也不討厭吧。他是怎麼以為她喜歡那個的?
後來,他就一直跟著她,直到她把冷飲撒在了他身上。
她不是故意的。
但是跟著她回家,他是故意的!
換了衣服,他說他餓了。
“不要看著我,我不做飯。”她說。
“沒關係,我會做。”他繼續厚臉皮地說。
後來,他說有急事得先走了,那些菜,她留著吃了兩天。
這麼好的一個男人,又會唱歌又會做飯,溫柔又體貼的,幹嘛非要看上自己這麼難搞定的女生?難不成……這也是他的星座性格使然?
其實謝庭也不是多討厭金鐘大,只是她是個很懶的人,不是懶得動的那種,而是怕麻煩,她最怕麻煩了。可是,還有什麼事比當明星的伴侶來得更麻煩的嗎?在謝庭看來,沒有了!這一點,從任怡恬身上就能看出來了。被綁架、追演唱會、上節目、遇情敵……全世界都找不到比這更麻煩的事了好嘛?!所以,就憑這一點,金鐘大就被謝庭毫不考慮地pass了。
作者有話要說:
☆、嫉妒是最要不得的
如果說,有什麼東西能毀掉一個人的話,那仇恨應該是首當其衝的一種吧。
人就是如此奇怪的一種生物,說得難聽點,就是犯賤。自己得不到的,就偏偏要得到;得到了又不珍惜。這樣的人,要怎樣幸福呢?
富家子弟大概是最容易走上岐路的吧?當然,不排除很多優秀且善良的存在。
卞雅妍,其實,是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