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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道:“老哥,我忽然想起點兒什麼。噢,對了,我想起我叫什麼了,我的名字叫巍恩。”
“好,兄弟,以後我就叫你巍恩。”
“老哥,我胸上掛的十字架是你的嗎?”
文森特皺眉,看來他的喪失記憶的情況很嚴重:“不是。那銀十字架是你自己的,我救你的時候,你一直緊緊地攥著它,我取出來戴到了你的脖子上。”
巍恩從此便在文森特的家裡住了下來。儘管年輕人不會武功,但身體卻恢復得極快,不久身上的傷痕慢慢褪去,基本上恢復了健康。文森特是一個典型的武夫,說話不多而且直來直去從不拐彎抹角,而巍恩喜歡讀書思考,為人開朗樂觀,甚有器量,兩人脾氣相投,相處得極為融洽,就連小可愛芬妮也很快喜歡上了這位叔叔,天天圍著他,讓他給自己講故事。
以文森特的經驗來看,巍恩的背景應該絕不簡單,很可能是在某次旅途中遭遇了不測,甚至可能被匪徒所劫掠,以至於重傷之下失去了記憶。儘管二人都嘗試了一些辦法,然而巍恩卻始終記不起自己的出身和來歷,兩人只得作罷。不過,更讓文森特感到有些驚奇的是,面對這種令人沮喪的困境,巍恩卻沒有變得消沉和頹喪;經過一段時間的觀察,文森特發現巍恩有著堅強穩定的心智和非常積極的性格,這在他這個歲數的年輕人裡並不多見。
日子平淡如水,很快,巍恩便在文森特得家裡住了將近三個月,鎮上的居民也漸漸熟悉了文色特的這位遠房親戚,一位並不張揚的年輕人。由於巍恩也是一色的黑髮黑眸,和芬妮頗為相象,所以他的到來並沒有惹起什麼猜疑,相反,由於巍恩還算俊朗的面孔和彬彬有禮的言談舉止,幾個還未嫁人的姑娘又開始暗自心動起來。
三個月來,巍恩除了幫助文森特打點一下捕來的獵物,用毛皮在鎮上換取生活用品,就一直呆在家裡看書,看得如痴如狂。文森特每週都要從老鎮長圖爾那裡借來一摞書籍,而巍恩則透過這些書籍漸漸對周邊的世界有了初步瞭解。每當文森特看著巍恩讀書的模樣,便更加確定他不是一個平凡的人,換了是自己,這幾個月恐怕也就看上一兩本,怎麼可能看得了這麼多的書,光看看書中的簡介便足以讓自己暈倒。幸虧老鎮長也喜愛讀書,家裡的藏書足夠豐富,否則還真不夠這小子看的。不過這樣也好,鎮子裡沒有學校,他一直頭疼芬妮的上學問題,這回有了巍恩,等於家裡有了個老師,也算解決了自己的後顧之憂。
天氣漸漸變得熱了起來,該雅小鎮迎來了西曆1985年的夏天。
第二章 老鎮長的煩惱
巍恩端起杯子,飲了一口,笑道:“這酒味道不錯。”巍恩和文森特都喜歡晚飯時喝上兩口,文森特酒量甚豪,巍恩則點到為止,細酌慢飲。
文森特點點頭,笑道:“這可是正經的果子酒,我平時從來不捨得喝的。”
巍恩眼睛盯著杯子,緩緩道:“哦?今天非年非節的,你卻拿出好酒,莫不是有事情要說?”
芬妮坐在二人的中間,一邊扒拉著碗中的米飯,一邊含糊道:“過幾天就是我媽的忌日了。”
巍恩微微一怔,看著文森特。文森特正色道:“兄弟,我妻子的忌日馬上就要到了,我明天出發,要去山裡給她掃墓。”
巍恩夾了一口菜道:“你只管去,我來看家就是了。”
文森特捏著酒杯,道:“此去若是平安無事,少則三、五天,多則一個禮拜,我就會回來。”
巍恩道:“文森特,你的意思是給大嫂掃個墓還會有什麼兇險?”
文森特猶豫著,慢慢道:“也許會有,不好說。”
巍恩放下筷子,凝視著文森特,文森特也看著他,眼光深沉中摻雜著一絲憂鬱。芬妮看著爸爸,看看叔叔,閃亮的眼光遊弋不停。
半晌,巍恩聳聳肩,道:“明白了。無論發生什麼,我都會照看芬妮。”
文森特笑了,嘴角的笑容顯得異常開心,他伸出寬厚的手掌,巍恩看了看這隻巨靈大手,淡淡道:“別來這套,婆婆媽媽的。”
文森特哈哈大笑,舉起手中酒杯:“來,幹了它!”
二人一飲而盡。
文森特說話做事一向雷厲風行,第二天一早,他便騎著馬離開了小鎮。巍恩站在長街上相送,芬妮身體尚未發育,便坐在他的右肩肩膀上,看著父親的身影消失在地平線上。
巍恩右手扶著芬妮的腰,道:“芬妮,別難受,你爸幾天就回來了。”
芬妮眼角閃光,含著淚花,嘴角卻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