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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的居民們也不得不另尋地方休養生息。然而,出於對土地的熱愛,他們並沒有走遠,雖然這裡並不太適合居住,可用的耕地也少的可憐,不過他們還是選擇了停下流浪的腳步,在大山腳下留了下來。
於是,便有了今天的該雅小鎮。
文森特揹著弓箭,手裡提著今天晚餐所需要的牛肉和蔬菜,向家裡走去。一路上,許多居民和他熱情的招呼,他一一微笑點頭。作為小城出類拔萃的一名獵手,單身的他吸引了不少女子的目光。當然,還有那淳樸憨厚的熱情。
不過,文森特對待獵物的殘酷似乎影響了他的生活,自從他三年前帶著女兒芬妮克絲來到這個小城後,他待人接物一直顯得很禮貌,同時也保持著一定的距離,以至於很多愛慕他的女孩心裡暗暗埋怨,認為這是一個不解風情的魯男子。
文森特腳步沒有停留,穿過小鎮,來到自己的家裡。他的家在小鎮的西南角,偏僻而安靜。
一推院門,文森特叫道:“芬妮,你在哪?”
“爸爸,我在這。”隨著清脆如鈴的應聲,一個十一二歲的漂亮小姑娘從屋裡跑了出來。
與該雅小鎮上其它居民的容貌不同,芬妮黑色的秀髮下是一雙黑色的眼睛,容貌清秀,一個馬尾辮紮在腦後,隨著小姑娘的腳步上下躍動,充滿了青春的活力。
文森特的眼中射出慈愛的目光,平日嚴肅的臉龐也帶著溫暖的笑容。他蹲下身子,單手一把把跑到身前的芬妮抱了起來,重重地親了一口。
芬妮小嘴一撇,道:“爸爸,你今天又沒刮鬍子。”說著,摸了摸文森特的絡腮鬍子,一下子又縮回了手:“好扎人啊。”
文森特哈哈大笑:“芬妮,我今天射了一頭鹿,晚上你有好吃的了。”
芬妮快樂地微笑著,忽道:“爸爸,你救回來的那個叔叔剛才醒了。”
“哦,他醒了?”文森特感到有些驚奇。十天前,他在打獵時,從山裡揀回了一個昏迷的男子,當時他全身幾乎赤裸,身上傷痕累累,幾乎陷入瀕死的狀態,文森特相信,如果自己不施以援手,這個年輕人很可能隨時便會斷氣。“芬妮,他說什麼了?”
“這個叔叔表情一直很奇怪,我跟他說話,他也不怎麼理我。”芬妮搖搖頭無奈道。人小鬼大的神情著實令人疼愛。
文森特點點頭,把芬妮放下地,道:“寶貝,你先把這些東西拿進屋子,我去看看他。”
芬妮聽話地接過食物,蹦蹦跳跳地跑了。文森特洗了把臉,向柴房走去,他在那裡架了一張簡易的木床,用來安置受傷的年輕人。
推開木門,文森特向屋裡張望了一下。屋裡的光線不是很充足,夕陽的餘暉透過小木窗穿進房間。牆邊的木床上,一位白衣年輕人正靠著床背坐在床上,光線灑在他的身體上,一部分映出金黃的顏色,另一部分則隱藏在昏暗中,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你醒了?身體感覺怎麼樣?”文森特微笑著。
年輕人臉色有些蒼白,頭髮不長,顯得有些凌亂,眼睛很大,不過此刻並沒有什麼光彩。他皺眉道:“你好。這裡是什麼地方?”
文森特走到床前,道:“這裡是該雅小鎮,我叫文森特。”
“該雅小鎮?”年輕人搖了搖頭,表示自己對這裡一無所知,旋即勉強一笑:“很高興認識你,文森特先生。”
年輕人的舉止裡透著斯文,也許是個貴族。文森特一邊想,一邊繼續道:“我也很高興。請問你是……”
年輕人明白他的意思。他側頭仔細想了半天,眉頭越皺越緊,最後不得不嘆了口氣,無奈道:“很抱歉。文森特先生,我現在什麼也想不起來。”
“叫我文森特吧。不要先生先生的,我是一個粗人,不必這麼客氣。”文森特心裡一嘆,看來他傷得不輕,連記憶也喪失了。
年輕人笑了笑,儘管有些憔悴,但他的笑容依舊有著陽光的味道,惹人喜歡:“好吧,看上去你比我要大一些,我叫你老哥吧。你的女兒告訴我了,是你救了我一命,老哥,兄弟十分感激。”
文森特呵呵一笑:“不用謝,你當時的情況很糟糕,我幫你一把是應該的。”
年輕人點點頭,大恩不言謝,他不是那種羅裡羅嗦的性格:“你的女兒很可愛。”
文森特驕傲地一笑,拍了拍他的大腿,站起身來:“你再歇會兒,我去做飯。看來今晚你不用只喝粥了。”
“好的,我是感覺有些餓。”
文森特走到門口,剛剛拉開木門,年輕人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