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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不錯。”、

沈孤鴻點頭:“弓是靈寶弓,箭是追風箭,只是這兩樣寶物落在晚輩手裡,卻是蒙塵了!”

老翁卻是笑道:“走,我的住處就在不遠處,咱們今晚將這隻兔子給烤了下酒。”

沈孤鴻自然不會懷疑老翁有什麼目的,因為到了老翁這等境界,莫要說是他沒什麼可圖,就算是老翁硬要在他身上取走什麼東西,他恐怕也難以保住。

二人穿過山谷,放開步子,走了五六里地,來到一處落葉林中,再走一程,便看到前面有座小橋,架在流動的溪水之上。小橋的後面,卻是幾間木屋,這些木屋均是從溪水裡打樁支撐起來,也是處在溪水之上的。

“前輩這處地方,可算得上是世外桃源了!”沈孤鴻讚道。

老翁道:“這附近多有土匪出沒,算什麼世外桃源?”

沈孤鴻笑道:“以您的本事,哪個土匪敢進你這裡來?”

老翁笑了笑,悠悠道:“有楊家將在,邊境百姓的生活確實要穩定一些,唉,只可惜楊老令公······”

沈孤鴻道:“莫非前輩認識老令公?”

老翁聞言,像是在回憶什麼,良久,嘆息一聲,道:“認識又如何?不認識又如何?”

沈孤鴻道:“您和老令公都是一類人,心憂百姓,想必您今日打獵不會打到狼牙村去吧?定然是知道那些土匪的勾當,過去收拾他們的。”

此間樹林茂密,要什麼樣的獵物沒有?沈孤鴻乃是心細之人,自然能發現其間端倪。

老翁目光一閃,淡淡道:“小老兒只是個普通百姓,怎能與老令公相比?只是會點拳腳功夫,平日裡殺兩個為土匪,給百姓和商旅們一個安穩些環境罷了,對了,還未請教閣下高姓大名?”

“不敢,在下沈孤鴻,請教前輩名諱?”沈孤鴻恭敬的行了一禮,說道。在先前之時,沈孤鴻已經報過『性』命,只是這老翁忘記了。沈孤鴻再次報姓名,卻也沒有在意太多。

老翁道:“小老兒陸歸信!”

沈孤鴻聞言頓時一驚,喃喃道:“原來是箭神陸歸信陸老前輩,以此箭術,我早該想到了!”

陸歸信的大名,那可是響噹噹的,當初他也進過軍營,參加雍熙北伐,只是不與楊業不在同一路大軍。十餘年來,陸歸信已經不在江湖出沒,誰能想到他會隱居邊關,專門殺那些打劫的土匪,保一方百姓安寧?

陸歸通道:“區區賤名,何足掛齒?走,咱們去烤兔子去!”

沈孤鴻既然知道了陸歸信的身份,對他自是尊敬無比,當下接過陸歸信手中的兔子,打了一盆水,開始忙活。

陸歸信撿來乾柴,堆在溪水畔上,大火生起,熊熊燃燒。陸歸信又拿來一個鐵架子架在上面,將洗好的兔子串好,抹上油鹽,便開始烤了。

不一會兒,整隻兔子烤的發黃,看著都極有食慾。陸歸信這時將大火熄滅,只留下燒紅了的炭火繼續烘烤兔子,烤了一會,又放了些佐料。

“你等著,我去拿酒來!”陸歸信對於自己的的手藝,那可是相當自信。

沈孤鴻坐在炭火旁邊,聞著那香味,不由吞了吞口水。陸歸信拿來一罈子酒和兩個碗。將酒罈開封之後,一股醇香彌散開來,不用喝,聞著也有幾分醉意。

“嘖嘖,這老汾酒果然夠味,加上這世間最好的兔肉,簡直絕配,哈哈,來,咱們先喝上一碗!”陸歸信將酒倒入兩個碗中,自端起一碗,另一碗自然是給沈孤鴻的。

二人碰了一下酒碗,各自飲完碗中的汾酒,沈孤鴻讚道:“果然是好酒!”

陸歸信微微一笑,撕下一隻兔子的前腿遞給沈孤鴻,道:“這兔子的後腿雖然肥,但是最好吃的還是前腿,嚐嚐小老兒的手藝。”

沈孤鴻接過兔腿,輕咬一口,細細咀嚼,眼睛忽地亮起來,讚道“前輩這手藝,當真天下無雙。”

陸歸信對自己的手藝向來自信,別人誇他箭法如神,他都不怎麼高興,最為歡喜的,還是別人稱道他的手藝。當下沈孤鴻這話他可是極為願意聽的,哈哈一笑,道:“來,喝酒!”

二人你一晚,我一碗的,不一會兒,一罈子汾酒便去了一半,兔子也吃得差不多了。

“唉,來這裡將近十年了,今日喝酒最是痛快!”陸歸信背靠著一塊大石頭,醉眼朦朧間,卻是歡喜至極。

沈孤鴻的酒量與陸歸信相差無幾,只是這老汾酒確實夠味,當下他已經感覺有點頭暈。只聽他道:“前輩的酒確實好!”

陸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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