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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的氣喘吁吁,到底還是比不過四條腿的畜生,男人不一會就追了上來,伸出手說:“你馬背上綁著海棠花,捨不得騎馬,到姐夫馬上來吧。”
“我不。”冬奴喘著氣說:“我要練練腿腳。”
“可是你看那邊……”男人指了指西邊的天空:“再這麼磨蹭下去,等咱們趕到那兒的時候,可就真的要散場了,還是上來吧,我又不會吃了你,就這麼怕我?”
冬奴不想落了個怕他的名聲,只好伸出手來:“誰說我怕你了。”
他剛說完,男人就一彎身子將他撈了起來抱在懷裡頭,兩個人坐的那麼緊,冬奴剛才又拼了命地跑了一段兒,現下背上汗津津的,彷彿熱得要流出汗來,他的馬沒人牽著,就自個兒屁顛屁顛地跟在後頭跑著。他覺得熱得難受,就扯開了衣領,誰知剛扯開了一點兒,男人忽然湊到他的脖頸上深深吸了一口氣,貼著他的耳朵問:“你身上怎麼這麼香?”
冬奴一把就將男人的臉推了出去:“香也不是叫你聞的。”
男人又湊上去聞了聞,覺得不像是香料的味道,倒像是女孩子身上常有的處子香味,心裡想著冬奴的豆蔻將開的年紀,不由的心猿意馬,心想難道這樣的香味,男孩子也會有麼?冬奴的面板很嬌嫩,耳朵也白嫩嫩的,如今卻浮上了一層粉紅色,彷彿受不住他不小心噴上去的灼熱氣息,惹得他心裡癢癢的,不由加大了擁抱的力道,已經快到街口,冬奴心裡有點不樂意,可是也不敢聲張,怕別人都知道他有一個怪怪的總喜歡貼著他喘氣的姐夫。
那些聽書的人果然還在,只是說書的人卻不是逍遙生,而是他的一個徒弟,四十來歲的年紀,白皙短鬚,看著也像一點樣子。冬奴把馬栓到一旁的洋槐樹上,悄悄地走到了人群后頭。亭子周圍已經沒有了位子,他扶著一旁的柱子靠著,悄悄朝他姐夫揮了揮手。
石堅笑了笑,便也跟著他靠了過來,只是有些不自在,似乎只是為了陪他。冬奴卻聽的入神,那說書先生講的是個有些神話色彩的故事,冬奴沒有從頭開始聽,聽了好一會才算弄清了大致的脈絡。故事講得是忘川那一帶,有一個情人湖,那湖旁住了一家小姐,姓王,長得花容月貌,非常漂亮,有一次外出認識了一個叫鍾遠的書生,兩個人一見鍾情,可是王小姐的父親嫌貧愛富,說鍾遠要娶他家的女兒也可以,但是有一個條件,說是“欲為佳婿,必待乘龍”。鍾遠只好答應了王老爺的要求,惜別王小姐隻身入京考試。可是那書生的命不好,王老爺之所以看不上他,也是因為他偷偷找人幫鍾遠算了一卦,卦上說他命中沒有富貴之相,不是當官的命。王小姐知道了這件事,就誠心向上天禱告,忘川飛禽走獸許多,結果有一天晚上,有一隻九尾狐狸跑到了她的閨房裡,說它有一個法子可以幫她實現她的願望,叫鍾遠名上金榜。可是山中的精怪,哪有隨便幫人的呢,那狐妖幫她的條件,就是要一顆人心。
王小姐怎麼肯呢,人沒了心,就如同行屍走肉一樣,活著又有什麼意思,那狐妖就退而求其次,說它想要一顆甘願獻出來的人心,也不過是想幻化成人,嘗一嘗做人的滋味。如果王小姐不肯將心給它,那就和它互換三年的身體,它嚐了三年的人間煙火,她替它做三年狐妖,三年之後,它便將肉身給她,從此護她和鍾遠一世恩愛纏綿。
那王小姐心想,鍾遠是做不了官的,她家中又只有她這一個女兒,她也不能一走了之,讓年邁的父母傷心,這樣她與鍾遠怎麼能在一起呢。少女懷春,那意念也是很邪的,她咬牙一想,就答應了那狐妖的條件。
那一年那書生果然中了狀元,回家娶了嬌妻,洞房花燭一夜春夢,說不盡的風流旖旎,王小姐則化身狐妖,潛入忘川山林裡頭,三年中幾經生死,嚐盡了山間靈獸的悽苦,總算等到了三年之期。換回身體的那一晚,狐妖竟然是極其不情願的,哭了老長的時間,說它與書生朝夕相處,早已經有了感情,十分貪戀這樣的紅塵。可是三年之期已到,最後還是跟王小姐換了過來。王小姐苦守了三年,終於和自己的情郎在一塊,心裡極是喜悅,與鍾遠在一塊的時間越長,她心裡就越愛慕自己的夫君。可是不知道為什麼,這樣琴瑟相合的日子沒過幾天,她就發現了鍾遠對她生疏了起來,原來那三年的朝夕相處,鍾遠已經愛上了那個身體裡住著狐妖的王小姐,而不是真正的她,或者說,他愛上的本就只是那個狐妖,與她一見鍾情,相見不過幾面,再深亦不過是喜歡而已。
世間的事,反覆無常就是如此,她屈身為獸三年,等來的卻是這樣的一個結局,怎麼能不辛酸。可是任憑她怎麼賢德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