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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當了幾十年的兵,資歷不能說不老。平時他就對小湯姆極為照顧,大家都說,那是因為他家的癆病鬼女兒看上了人家,想招來做女婿呢。
或許是當兵多年的關係,皮爾洛此刻的反應很是淡然,他說:“其實小傢伙說的也沒錯,打是肯定打不過的。好在狼群沒有馬上進攻,咱們還有時間。”
“既然跑不了,那就讓大夥躲唄!反正狼又不會拆房子。”
出主意的是他們中腦筋最活的“老五”,不是家裡排行,而是他的名字就叫“五”。其實平心而論,他的主意也不能說不好,若往日大家關起門來也就罷了,但此刻剛剛經歷過大地之怒,鎮裡房子塌了一半,另一半……瞅著也夠懸的。
最後勞倫斯權衡利弊,還是接受了這個建議。他發令說:“皮爾洛!你在鎮子里人面熟,組織鎮民的事就交給你了;老五,你統計一下還有多少房子能用,最好是有地窖的……”
餘下的三個,也被他打發出去給那些貴族老爺們報信;至於小湯姆……他拍了拍男孩的肩膀:“你就待在衛戍所裡,把門窗都關嚴了。無論發生什麼事都不要出來。”
他從火架上取來熱水,用布巾沾了,熱烘烘的敷在臉上;狠狠的搓了幾把之後,又順手用那塊布巾擦去小羊皮靴子上的泥;然後整裝出發。暴雨,頃刻間便將他全身澆了個通透,也帶走了臉上殘留的那份溫熱。但他仍昂著頭,一步一步的走向鎮子入口。
作為一個衛戍長,那裡才是他的崗位。
他不明白,自己這麼做到底是要捍衛什麼;他甚至都吃不準腰間那把快要生鏽的佩劍,究竟還能不能拔得出來,但他就是要去。沒有沸騰的熱血,沒有曲折的心路歷程,在這一刻,他的心情就好像早晨起來打酒一般平靜。
但今天這酒,勞倫斯註定是打不成了。因為一個眉毛濃重的漢子攔住了他。這個人勞倫斯曾經見過,是一個貴族小夥子的護衛。說起來,那小夥子還真有派頭,八成是大家族出來的吧……
“你就是這裡的治安官?”冷冷的問詢聲響起,將他從紛亂的思緒中拉了出來,“這是艾斯庫魯斯侯爵的手令,以及黑石堡防區最高軍事長官的親筆簽名。從現在開始,此地的防務由我接手。去將你的人召集起來,立刻!”
說著話,對面的濃眉漢子遞過來一個羊皮卷。
雖然大陸上紙張已經普及,但某些時候,大家還是更願意使用防水,而且不宜損毀的羊皮。
比如說簽署軍事命令。
……
……
手令的有效性毋庸置疑,而且剛鐸也知道對面的大鬍子治安官,自然有辦法分辨真偽。
可當勞倫斯真的把人都集合起來之後,他的頭卻開始疼起來了——看看眼前這六塊料吧,老的老小的小,還有個禿頭的傢伙竟挺了個大肚腩,天知道這傢伙當年訓練的時候是如何混過來的。
還是旁邊的那些民兵更像點樣子,不管訓練程度如何,最起碼一個個咬牙切齒的,士氣可用。再加上大人的衛隊,以及臨時徵調的傭兵與冒險者,應該是足夠對付眼前這百來只狼了。所以這一刻剛鐸心裡盤算更多的,是怎樣在大人面前把這一場仗打得漂亮。如果還能因此獲得稱號,那就再美妙不過了。
要知道,對於一個護衛來說,露臉的機會是非常少的。這也是為什麼他實力與雷克斯相差無幾,卻一直到現在也沒能獲得稱號的原因。
——沒錯,他就是與雷克斯合力與烏魯放對的那個劍手。
但是幾分鐘後,剛鐸就知道事情沒那麼簡單,因為他突然發現,對面那些狼盤踞的位置,似乎遵循著某種規律。
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狼群每一個聚集的地方,都有個小頭目。剛鐸不瞭解狼,也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狼群都這樣,但任何人都知道,正常的狼群絕對不應該是狗來領頭!
而眼前的狼群,居然每一個小群體的頭目都是狗!
“這世界到底是怎麼了,狗都能領導狼?”剛鐸忍不住喃喃自語,這一刻,他只感覺頭是越來越疼了。可就在這時候,旁邊的勞倫斯卻忽然開口道:“和這個比起來,我倒是更在意它們為什麼到現在還沒有發起進攻……”
看著眼前表情凝重的大鬍子,剛鐸忍不住有些吃驚。他忽然意識到興許這個小鎮的治安官並沒有看上去那麼簡單。雖然不喜歡被人搶了風頭,但他知道,人有時候必須藉助別人的智慧。
“說說你的想法。”
“是,長官。”勞倫斯站直了身體,大聲道,“我估計它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