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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正在烤火的老者,大下巴,紅鼻頭,一雙朦朧的醉眼瞪得溜圓。
“看是誰來了?”一見到包光光進來,老頭就頗為興奮地大聲說道;從他咧開的大嘴裡,能看到那掉了一半的牙,“我看看……嗯,是個好小子。這麼年輕,就已經懂得酒的妙處了嗎?”
老頭這一出聲,酒客們也紛紛響應,一時間問候聲、口哨聲、起鬨的怪叫聲響成一片;讓包光光頗為尷尬。
要知道他這副身體的年齡,只不過剛剛十八歲而已;又長了一張鄰家少年般青澀的臉。平時穿著法師長袍,給人那種古怪的壓力還讓他顯得比較成熟,可一旦換上了普通人的衣服,便原形畢露。
然而這種氣氛,並不會讓他討厭——畢竟從寒冷中進到一個溫暖的地方來,或多或少都會有些好感的,再加上混雜了酒精、汗臭、食物香氣等等所形成的那種說出清道不明的味道,讓他禁不住想起了當年,全村人擠在一間大屋裡的時光。
“那個……大家吃好喝好哈!”老包的興致也上來了,一時間,竟忘了他接下來要做的事,一定要低調再低調才行;還笑呵呵與大家應答。
直到對面的老頭招呼他:“小夥子!過來坐這裡……今天這第一杯酒,算老頭我請你的!”並且大聲喚那酒保給上一杯矮人麥酒時,這才算反應過來。
“呃,不好意思啊老爺子。”包光光趕緊婉拒,“我不是來喝酒的,只是肚子餓,過來找點吃食。”
說著話他撇開老頭,三兩步搶到吧檯前,衝著酒保說出了約定好的暗號:“給我一碟花生米,兩杯老白乾,三份豬頭肉!”
沒錯,能定出這種“經典”的暗號,自然是當初與里昂閒談時,里昂有心記下來的;之所以是“份”而不是“兩”,完全是因為大陸上沒有“兩”這個計量單位。比較接近的,就是“朗格”,比兩稍輕一點,又重過盎司,大概相當於那邊四十克左右的樣子;不過在北地,很少有人會用到它。
畢竟“郎格”,是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