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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她正坐在沙發上發呆。看見他,她有點兒木然。他立即發現了她的異狀。只是她掩飾的很快也很好。他便也不動聲色,只是說一起出去吃飯吧。自從到了巴黎,他們兩個還沒有一起吃過晚飯。
再不像樣的蜜月旅行,也要有頓像樣的燭光晚餐吧。
他坐在客廳裡,點了支雪茄,等她。覺得時間過的很慢,他起身踱著步子。他不習慣等人。
是在無意之中,看到了一個小紙袋,他看了一眼,是香水。很常見的。他沒去動。只是想了想。巴巴的,上了一趟街,就買了這點兒東西,北京又不是買不到……那是情侶香,他倒是後來才知道的。也不曉得是怎麼上了心的。知道她每年,都會買一對。她從不用,也買。封存。
看那,就一定是特別的,對她來說。
他沒問過。知道就算是問也問不出什麼。可也忘不了,是有這樣東西存在。總有些這樣的東西存在,在他們之間。若有若無的,隔著密密的紗一樣,一層一層的,扯不開,剪不斷,摸不清,看不透。他發狠,砸過東西。砸的是她給他準備的香水瓶,一個一個砸出去,水晶瓶碎在大理石地面上,幾種濃烈的香氣在空氣中混合,毒藥一般。她也不生氣,照樣買一組回來補上,內裡依舊是給他配的獨特的味道。
也是獨特的。
滲至少,對她來說,他也是獨特的……那麼,他似乎是不該那麼介意的吧?
那是後話了。
那天她是換了一件玫紅色提花織錦緞的短旗袍。他認得這件旗袍,他母親給自端備下衣服,送來的時候,正巧他有事情過去找母親商量,就見母親在翻檢檢視,也讓他過一下目。多數是很好的。只是當他一眼看見這件,就說,這俗不可耐的顏色……他母親嫌他說話討厭,瞪他,只說,阿端穿上,不知道有多好看呢。好看?他開玩笑說,這是古董貨,穿著若不好看,可是要貶值的——她穿衣服總是素素的,這樣俗豔,他以為她是斷不肯穿的。他猜錯了。她真乖,離了家裡人的眼,還是要穿的這麼喜興。
不過他必須承認,他母親,眼光真好。
玫紅色,多冶豔的色澤,少一分嫻雅壓陣,就浮了;旗袍,多挑剔人的衣服,少一分的凹凸有致,便缺了韻味——她穿起來,就美的很。不止是這件,那些旗袍裙褂,沒有一件被她穿“貶值”了的。
他細看了一眼旗袍側面,滿意——開叉並不高。
她在他這樣的注視下,倒還算從容。
慢慢的走,跟在他身後一步遠的地方。
他似乎也從來沒有留意過,她其實身量並不算太高。跟他站在一處,她顯得小巧。
他們沒去太遠,入住的Hotel-Lancaster就有很好的戶外餐廳。他讓陳北提前訂了位子。走進去的時候,他特地慢了腳步,伸出手臂,讓她挽著。
她的手,搭在了他的手臂上。虛虛一搭,很輕,幾乎是沒有什麼重量。她這樣挽住他,也挽了多次,但很奇怪,這一次,他偏偏覺得,有點兒沉,而且,有點兒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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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安安靜靜的吃飯。她很集中精神的對付她盤子裡的菜。好似她出來這裡的任務,就是為了把這道大餐吃好……他啜著杯中酒,看她。
他特地選了WachauIcewine,只覺得這炎炎夏日裡,潺潺流水邊,很適合來一點冰的恰到好處的冰酒,讓甜甜的味道撫慰一下味蕾——再配上香草冰激凌,一點點,呷一口酒,習習的清涼,層層的優雅,配合著悠揚的小提琴曲……這是一件很美的事情。一天的辛苦,一掃而光。
但她手邊的酒杯,她始終沒有碰;而香草冰激凌,也沒有動。儘管不是她最喜歡的草莓冰激凌,可她愛吃冰激凌的,她也沒吃。
他看出來她是有心事。不知道這是她太不善於掩飾她的情緒,還是他太敏感。其實表面上,她也沒什麼特別不對勁兒的,甚至嘴角都還掛著微笑似的,整個人柔的像夏夜的一縷微風,餐廳裡好多的目光都是被這縷風吹動了的。
他的心也在浮動。
用完餐,時間還早,他提議去走走。她沒反對,依舊保持在他身後約一步遠的距離。
Hotel-Lancaster是古堡改建的,有很大的園林,夜晚,他們走在寧靜的灌木叢間,像走在迷宮裡似的。他倒是喜歡這樣走走。遠處有噴泉,雖然看不到,但水流撞擊的聲音清脆,令人愉悅;也有小提琴曲聲,聽在耳中,也是令人愉悅的——他回了下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