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癱,但實力強不就夠了麼,這也是為何鄧肯沒有選擇離開灰熊的原因之一,在灰熊自己可以獲得整個加拿大企業的合同,要知道世界五百強企業,加拿大也是有不少的,至於隔壁的猛龍,他們好像根本就沒有球星吧。
所以鄧肯在薪水上妥協,在代言的費用上完全的賺回來了,而回到了大城市的賈米森則是後悔了起來,似乎離開灰熊並不是什麼好的選擇,雖然自己在快船獲得了核心的位置,可是這個球隊在洛杉磯和在小的球市沒有什麼區別,因為所有的資源都是屬於洛杉磯湖人的,快船隻是佔了洛杉磯這麼一個地名而已,除了這個之外,根本就沒有任何的可取之處了。
雖然賈米森的資料非常的不俗,可因為快船戰績很垃圾的關係,讓上座率什麼的,沒有絲毫的起色,這讓斯特林那個吝嗇鬼是怒不可遏,他本以為賈米森是一個加強版卡特,卡特就是一個人把整個舊金山的球市都帶動了起來,科漢那個傻.逼整天和自己炫耀,讓斯特林這個吝嗇鬼是不厭其煩,這次得到了卡特的大哥,本以為會讓快船和勇士那樣一飛沖天,可現在來看完全是斯特林自己想多了,賈米森對於資料的迷戀超過了對勝利的渴望,而卡特則是和他相反,他對資料並沒有那麼大的執念,只要每場幾次扣幾次籃,然後傳幾個漂亮的球,比賽就可以贏下了,至於其他的問題,那都不重要。
所以勇士讓比盧普斯交易過來是一個很英明的選擇,比盧普斯有卡特沒有的大心臟,卡特是那種沒有什麼好勝心的球員,如果不是被灰熊主動的交易,那麼他在灰熊還是會很開心的,所以卡特是半人半神,如果他有科比,那麼強的好勝心,那麼他就真的是喬丹第二了,畢竟他的技術上是沒有什麼短板的,只是可惜他對於籃球除了扣籃之外,根本就沒有什麼別的追求了,他只是享受這個過程,而不會去在意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