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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往起爬的,同時並舉;一展眼,全沒了,好象被風吹散的一些落葉,這裡一小團,那裡一小團,東邊一個,西邊兩個,一邊跑,一邊喊,好象都失了魂。及至我的百碼跑完,地上只躺著幾個了,我捉了一個,一看,眼已閉上,沒氣了!我的後悔比闖了禍的恐怖大的多。我不應當這麼利用自己的優越而殺了人。但是我並沒呆住,好似不自覺的又捉住另一個,腿壞了,可是沒死。在事後想起來,我真不佩服我自己,分明看見人家腿壞了,而還去捉住他審問;分明看見有一個已嚇死,而還去捉個半死的,設若“不自覺”是可原諒的,人性本善便無可成立了。
使半死的妖人說話,向個外國人說話,是天下最難的事;我知道,一定叫他出聲是等於殺人的,他必會不久的也被嚇死。可憐的妖人!我放了他。再看,那幾個倒著的,身上當然都受了傷,都在地上爬呢,爬得很快。我沒去追他們。有兩個是完全不動了。
危險我是不怕的:不過,這確是惹了禍。知道妖人的法律是什麼樣的怪東西?嚇死人和殺死人縱然在法律上有分別,從良心上看還不是一樣?我想不出主意來。找藍藍去,解鈴還是繫鈴人,他必定有辦法。但是,設若我去求他,藍藍決不會說實話;等他來找我吧。假如我乘此機會去找那隻時光機,看看我的亡友的屍骨,藍藍的迷林或者會有危險,他必定會找我去;那時我再審問他,他不說實話,我就不回來!要挾?對這不講信用,不以扯謊為可恥的人,還有什麼別的好辦法呢?
把手槍帶好,我便垂頭喪氣的沿著河岸走。太陽很熱了,我知道我缺乏東西,媽的迷葉!沒它我不能抵抗太陽光與這河上的毒霧。
妖國裡不會出聖人,我只好咒罵妖人來解除我自己的不光榮吧。我居然想去由那兩個死妖人手裡搜取迷葉了!回到迷林,誰能攔住我去折下一大枝子呢?懶得跑那幾步路!果然,他們手中還拿著迷葉,有一片是已咬去一半的。我全擄了過來。吃了一片,沿著河岸走下去。
走了許久,我看見了那深灰色的小山。我知道這離時光機爆炸的地方不遠了,可是我不知道那裡離河岸有幾里,和在河的哪一邊上。真熱,我又吃了兩片迷葉還覺不出涼快來。沒有樹,找不到個有陰涼的地方休息一會兒。但是我決定前進,非找到那時光機不可。
正在這個當兒,後面喊了一聲,我聽得出來,藍藍的聲兒。我不理他,還往前走。跑路的本事他比我強,被他追上了。我想抓住他的頭皮把他的實話搖晃出來,但是我一看他那個樣子,不好意思動手了。他的豬嘴腫著,頭上破了一塊,身上許多抓傷,遍體象是水洗過的,細毛全粘在面板上,不十分不象個成精的水老鼠。我嚇死了人,他捱了打,我想想妖人不敢欺侮外人,可是對他們自己是勇於爭鬥的。他們的誰是誰非與我無關,不過對嚇死的受傷的和捱打的藍藍,我一視同仁的起了同情心。藍藍張了幾次嘴才說出一句話來:快回去,迷林被搶了!
我笑了,同情心被這一句話給驅逐得淨盡。他要是因捱打而請我給他報仇,雖然也不是什麼好事,可是從一箇中國人的心理看,我一定立刻隨他回去。迷林被搶了,誰願當這資本家走狗呢!搶了便搶了,與我有什麼關係。“快回去,迷林被搶了!”藍藍的眼珠差一點凸出來。迷林似乎是一切,他的命分文不值。
“先告訴我早晨的事,我便隨你回去。”我說。
藍藍幾乎氣死過去,脖子伸了幾伸,嚥下一大團氣去:“迷林被搶了!”他要有那個膽子,他一定會登時把我掐死!我也打定了主意:他不說實話,我便不動。
結果還是各自得到一半的勝利:慢慢跟他回去,在路上他訴說一切。
藍藍說了實話:那些參觀的人是他由城裡請來的,都是上等社會的人。上等社會的人當然不能起得那麼早,可是看洗澡是太稀罕的事,況且藍藍允許供給他們最肥美的迷葉。每人給他十塊“國魂”——妖國的一種錢名——作為參觀費,迷葉每人兩片——上等肥美多漿的迷葉——不另算錢。
好小子,我心裡說,你拿我當作私產去陳列呀!但是藍藍還沒等我發作,便很委婉的說明:“你看,國魂是國魂,把別人家的國魂弄在自己的手裡,高尚的行為!我雖然沒有和你商議過,奇*。*書^網”他走得很快,但是並不妨礙他委曲婉轉的陳說,“可是我這點高尚的行為,你一定不會反對的。你照常的洗澡,我藉此得些國魂,他們得以開眼,面面有益的事,有益的事!”
“那嚇死的人誰負責任?”我微怒道。
“你嚇死的,沒事!我要是打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