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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沒有威爾那麼強悍的力量,但是他有一個先天優勢,那就是可以離開很橫斷山脈在整個大陸上流竄而不引起騷動。如果是威爾本龍,就無法做到這一點——試想一下一隻龐大的黃金巨龍整天在一個城市裡廝混,不引全城恐慌那才有鬼了。
反正閒著也沒事做,御塵風在收拾好了威爾給他留下的那些教學資料之後,順著威爾指示的方向離開了堪底斯山脈的洞穴。可當他走出洞穴之後又傻眼了——這是老色龍急著去找它的妞,竟然連精靈村落的位置都忘記告訴自己了。
所以現在困擾著御塵風最大的問題就是,雖然答應了黃金巨龍龍王去做精靈的保姆,可是別說精靈村落在什麼地方,就連一個精靈甚至是一根精靈毛都沒有看到過!
“找嚮導!找嚮導!兩天三夜,十個金幣!找一名優秀的嚮導,願意做嚮導的請來我這裡報名。”
本來御塵風大可以拿著半個龍穴的金幣吃喝玩樂夠了再去尋找精靈村落,可惜的是威爾及其狡猾,它將半個洞穴的金幣都用強力的封印禁錮了起來,要解開這個封印難度也不大,只需要一滴精靈血就可以。殺人放火御塵風是不敢去做的,那隻老龍雖然說平時沒個正經,但事實上卻強悍的讓人心驚。如果自己真的為了半個龍穴的金幣去殺死一名精靈的話,怕是有命拿也沒命花。
要從龍,特別是一隻狡猾奸詐的龍手裡賺錢,哪有這麼簡單的事情!除了認真的尋找精靈村落,拿著威爾給的龍玉去求得一滴血之外,沒有任何可以偷懶的方法。
十個金幣,足夠一個普通的三口之家幸福的生活一年。在酒館中,普通人並不佔少數。御塵風剛剛一說,呼啦啦一群人就圍了過來。兩天三夜能夠賺取一年的生活費,這對大多數人都是一個抵擋不了的誘惑。
“閣下,我從小就生長在這裡,你要去任何地方我都能夠找到!”
“滾開!你這個騙子,你上次做嚮導就將人家整個隊伍帶的迷路,你還有臉說麼!閣下,我是您最好的選擇!”
“放屁,你們兩個才搬來這裡多長時間?怕是連個茅廁都找不到,談什麼嚮導!閣下,您看我身體健康,如果您是冒險者,我絕對不會拖您的後腿的!”
“你才扯淡,連游泳都不會的人,你去做嚮導麼?怕是一條小河都要人揹你過去,你做個屁的嚮導!”
“胡扯!這裡怎麼會有河?老子不會游泳怎麼了,這裡有河嗎?有需要游泳的地方嗎!?”
御塵風話剛一說完,立刻就是五六個人跑上來自我推薦。做嚮導的確是一件輕鬆的事情,只要將他們領到要到的地方,就可以收取一筆酬金。這樣的工作對這些成天在酒館裡廝混的傢伙,無疑是一個誘惑。不一會,御塵風面前就聚集了十來個爭吵不休的男人。
“很感謝大家的熱情,我要去的地方是堪底斯山脈中的那個精靈村落。”御塵風笑咪咪的看著一群男人說道:“有誰找得到這個地方的,請告訴我一下!”
御塵風話音剛落,剛剛幾乎為爭嚮導名額的人呼啦一下,猶如炸了窩的蜜蜂一樣散開了。
“怎麼……?”御塵風丈二金剛摸不到頭,難道我的金幣有毒不成。“喂,我說,你們剛剛不是挺熱情的嗎?我說我去堪底斯山脈尋找精靈村落,你們聽到了嗎?有誰自願報名的?”
酒館中頓時一片沉默,剛剛沸騰的人聲也不在了。所有人的眼睛都僅僅的盯著這個英俊的過分的年輕人鴉雀無聲。在御塵風身後幾個漂亮的酒吧女對著他指指點點,一邊小聲議論著一邊搖頭,御塵風豎起耳朵來,依稀能夠聽個大概。
“這麼帥一個小夥子,怎麼就瘋了呢……”
老子瘋了麼?御塵風將自己從上到下仔細的大量了一番之後立刻推翻了這個定論,我哪裡像個瘋子了?小爺我一身戎裝歷盡滄桑,不說英俊瀟灑,起碼氣質高貴——無論如何也跟瘋子這個字眼扯不上關係。
“我說,你們都怎麼了?難道我的金幣有毒嗎?我要去堪底斯山脈尋找精靈村落,誰能夠做我的嚮導?”御塵風看著這些眼睛瞪得比銅鈴還大的傢伙,忽然恍然大悟:“你們難道是想哄抬物價嗎?嚮導十個金幣已經不少了,現在還沒有到通貨膨脹的地步,我手裡的金幣還是阿爾曼帝國標準的金幣。”
人群依然鴉雀無聲,後面的酒吧女郎依然竊竊私語。
“十五個金幣!不加了!去堪底斯山脈尋找精靈村落,兩天三夜十五個金幣!”御塵風又一次提高了價錢。可惜還是沒有引熱情的嚮導前來應聘。
兩天三夜十五個金幣還少了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