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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可是御塵風抱了一堆魔法武器,就是捨不得那一堆金幣。無論如何,這可是財富的根源。有了金幣就等於有了錢——誰知道這些古怪的寶藏是不是賊贓呢?老子拿出去能不能賣錢呢?如果我正賣東西的時候被人逮了個正著怎麼辦?還是拿金幣吧。拿金幣就方便,不用出去變賣,直接拿出來就能使用——可是,可是,開始……無論力氣再大,始終都只能抱上那麼一小堆而已……怕是把這一堆金幣抱出去了又該後悔了。為什麼,為什麼當初不拿幾件魔法裝備呢?
抉擇,最痛苦的就是抉擇。御塵風現在就站在抉擇的邊緣上。他後悔當初為什麼不跟老龍學點魔法——聽說有一個偏門的空間魔法,魔法師可以任意製造一個個人空間,這個空間幾乎無限大,真正是打家劫舍殺人放火的必備物品。御塵風現在雖然說是有了威爾一半的魔力,可這個傢伙不學無術之極,誰難道還能指望他會點魔法不成?
金幣還是裝備?御塵風躺在金幣一般的海洋上想了半天——期間幾次金幣波浪又將他給淹沒了,好不容易爬出來幾次之後這貨終於想通了。
威爾也不知道把我抓到什麼地方來了,不管這是什麼地方,肯定不是什麼好地方。回不回得去還是兩說呢,一出洞口是一個萬丈深淵也說不一定。如果碰到一條跟他一樣變態的老龍的話,那麼說不定自己還得受一年的痛苦。金幣這東西雖然是好,但是俗話說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只要老子牛逼地出去了,金幣以後還不是一招手就來的事情?好歹我也是埃魯登原野的龍祭祀呀,我們家鄉一個九品縣官都能貪汙,老子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官職,難道還發愁找不到撈錢的路子麼?
嘩啦,又是一陣金幣波浪,又將御塵風埋了下去——當御塵風手忙腳亂地從金幣海洋裡爬起來的時候,手指上已經套上了兩個戒指,右手手腕上一個巨大的水晶手鐲,脖子上還有一根無比粗大的項鍊。顯然御塵風已經想明白了。與其在這裡煩惱,還不如先出去刺探個究竟。這些東西自然是有多少就要帶多少走了。如果遇到了危險,就憑這些小東西,自己活命的機會也很大。
比如說遇到威爾那種等級的強盜,御塵風還真不相信自己能夠打得過——雖然這僅僅是意淫,有跟遠古巨龍相同實力的人,怎麼會去做強盜……
但是御塵風依然在這個設想之下,開始了他不要臉的強盜行為。反正這個山洞裡的東西屬於無主的——要實在說是有主,那也只能是魔法水晶裡坐著那個美女。御塵風的確是挺想去跟她打個招呼,先把東西借來用一下,可是他跟本沒有辦法靠近魔法鍍膜,而且即便是靠近了,也根本進不去,即便是進去了,那裡面的主人能不能聽到,還是兩碼事……
於是,一場浩劫就開始了。御塵風的文化不怎麼樣,但是眼睛很毒——憑著御氏鏢局這麼多年的經驗,分辨珠寶的本領他還是有那麼一點的。他開始拋開了金幣不看,專門翻找那些箱子裡的首飾。漂浮在金幣海洋上的數百個箱子,他每一個都去仔細地幫主人檢查了一次,然後專門騰出了一個箱子來分門別類——將自己看上的東西統統裝了進去。
半小時之後,浩劫結束了。從總體上來看,黃金海洋並沒有少多少,就連那一個個的箱子都是好好地漂浮在金幣海洋上,隨著魔法水晶柱的共鳴產生的金幣波浪漂浮著,煞是誘人。而御塵風現在已經歇了,他覺得東西已經足夠多了。不僅僅是足夠了,他現在甚至有一種一舉手一投足都重若千斤的感覺!御塵風坐在金幣海洋上手舞足蹈,感覺著那真實的重若千斤,他開心地笑了。
千萬不要以為他是什麼傳說中的自虐狂——如果這叫做自虐的話,恐怕整個大陸會立刻颳起一股子自虐的流行風,怕是連那些隱居之中的大人物都免不了落俗。因為這種自虐純粹是建立在金錢的基礎之上的,那種已經有些病態的快樂了……
現在御塵風每一根手指上最起碼戴有三枚戒指——按照款式重量顏色來分辨的話,他現在手上有三十種不同的顏色在一起閃閃發光。這還光是手指上的,手指之手是手套,兩隻黑色的手套猶如黑夜中的繁星,深沉而晦澀,閃著黑色的光芒。這是御塵風的個人愛好,他比較偏愛黑色。
手腕上自然免不了是手鐲了。現在他完全不管款式的好壞,反正看得上的手鐲統統都朝身上套,兩隻手一直套到了胳膊上,總計四十三個,重量超過三十斤。手鐲上的各色寶石閃閃發光,簡直就將他整個人籠罩在了一層迷霧之中。
身上則是從水晶柱下的一個箱子裡翻找出來的一套銀色鎧甲。古怪的鎧甲好像是用什麼東西的鱗片鑲嵌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