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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天的星斗!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它們一顆顆地按部就班在極力煽動著人類自古以來就已經貪得無厭的心理發揮作用。
星星的主人吁了一口氣,很滿意地笑著,可是一張嘴卻馬上吸入一股甘甜的汁液,是血。
想到身上還有一個小傷口,他又從另一隻袋中拿出一隻創口貼……
他從來認定自己命交華蓋,早就想出家做和尚了,因為聽說只有做和尚的人命交華蓋才會走大運。
他的內心狂熱,肚中永遠有一團火在燒,顛沛流離風餐露宿,苦中作樂絲毫不以為苦。認識他的人都稱呼他為“鷹前輩”,而他的名字叫胡披風。
在公路的斑馬線上擺出一副英雄氣概與一隻野狗對峙,街道上不停打著漂亮的響指邁步追美女,酒店裡與人划拳拼酒量,地下室中的一場豪賭令人一夜提心吊膽。
天仙的奇蹟,一路燃燒而不中止飛翔。這都是鷹前輩燃燒的翅膀在兜光城留下來的痕跡!
貨車急駛,奔向遠方,奔向黎明……四處寂靜無聲,只有車輪在地面飛掠的聲音不停。胡披風把耳朵伸在貨車的尾部,看著尾燈,俯身探頭地傾聽著。
他把那件天賜的異寶用雙手緊緊捏著小心翼翼地揣在懷裡,心中猜想著它為何會如此輕易就讓自己得到手的問題。
“也許……命裡有時終需有,命裡無時莫強求。”他匍匐著悄無聲息地爬到前面去了,揭起車頭上那塊矇住了後窗玻璃的苫布其中一隻角,見到駕駛室內有兩個人。
一個已經睡得像一頭死豬,完全不知今朝的事情,一覺醒來時便可能到了明天的早上。裡面還開著收音機音量很大,因為從玻璃破碎的一角可以聽見一首老歌的聲音。難怪剛才他在忘形地大呼小叫時,裡面的人卻完全不知道外面的一點動靜。
“這隻表可能就是他們其中一人的,那個人為了避免同室被盜所以才偷偷放到外面的苫布底下。”胡披風憑著四處流浪,多年闖蕩才日積月累下來的江湖經驗,做出了這樣的猜測,“表的主人已自認為藏寶的事除了他自己心裡知道以外,也就只有天知地知了。”
那麼黎明時分,車上僅有的兩個人,有秘密的人和根本不知內情的人,必將同室操戈。因為失主一定會這麼認為:自己在藏寶的時候,就已被身邊的那個人把一切都看在眼裡了!
那麼小的一件物體,即使猜測有人在半夜搭乘此車,也不可能便在車上找到它。
而胡披風也認為這隻手錶簡直就是一顆從天邊飛下來的星火,卻又故意要落在他的面前,讓他得到……要是胡披風再神不知鬼不覺地偷偷溜下貨車,將永遠沒有人會知道雷達表失手的真相以及它最後的下落。
第二卷 粽人戰無常 第五章 半顆頭顱
世上怪人總遇怪事!
在上面提到的遇寶的怪事,平常人是一輩子也不會經歷得到的。怪人身在江湖,轟轟烈烈,在血腥沙場上戰不死的同時也總是餓不死人,這是因為他們老是會遇到古怪的事件。
一件事情發生得越離奇,就越讓當事人有所收穫。
通常怪事才一發生,怪人們似乎早就跟這件事情定好了“天時地利人和”的條件引數而參與其中,這也許是怪的人導致怪的事發生吧。
而一旦湊巧遇上了一件希奇古怪的事情,一個本來十分正常的人也會隨著事態的發展變化,逐漸地變成令所有旁人都不可以理喻的怪種。這說的就是怪事也會使人怪的現象!
怪人胡披風得到了金錶,即使不找活幹也自然已餓不死,而且,不用說他又有了條件在江湖中做一個上等的人士。
一路所見都是荒蕪的平野,和一個又一個平凡的小鎮。
小鎮上見不著一丁點亮光的人間景象,好象天地之外正蹲著一隻與天地同壽,口如這個天地一般巨大的龐然怪獸,忽然之間就吞沒了日月與星辰,然後又猛然張開了黑得深不可測的血盆大嘴來暗示:這裡已沒有一個活人還在活動著。
——因為夜深,人人已入睡。
披風清點了一身攜帶的物事,知道它們都還在。沒有什麼一不小心掉了出來,又將遺漏下來的。
這時車子駛離兜光城已差不多有一百五十公里遠了,披風呆在車上的時間大概有兩個多小時了。
我們的這位怪人在內心估計了一下:這輛東風車的時速,應該在五十公里左右。
路上靜得像死了一般。
披風在嘆氣,不管你信不信,他連嘆氣的時候都滿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