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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機簧,將獸齒活動的一端和骨枝底部連在一起,如此這般,我便可以在刀把外邊操控骨枝來控制骨筋的伸縮,骨刀便在骨筋的帶動下變得軟硬自如。
這一日,我提著剛完成的骨刀在洞口前隨手揮動,只覺得手中骨刀輕重得當,長短適中,拿在手裡很是舒服。我手持骨刀,心中甚為得意。為了儘快掌握骨刀和骨鞭之間的變化,我手持骨刀反覆演習,一柄骨刀時而刀光霍霍,時而鞭影重重;時而橫砍豎劈,時而鞭化狂風。但覺骨刀在手中千變萬化,威力越練越強,直看得一旁的瓊斯大呼過癮。為了能讓瓊斯儘快地掌握使用骨刀的技巧,我便和瓊斯日夜不停地對打訓練。在對練中,我傳了一些比較實用的刀法給瓊斯,好讓他手中的骨刀因此更具威力。日復一日的訓練令瓊斯的刀法提高甚快,一招一式有板有眼,攻守之間也頗具法度,儼然一位武林高手,和往昔相比真是不可同日而語。而我更是在這段日子裡新創出了一套新奇的刀法來,每鬥一次便熟練一分,每熟練一分威力便增漲一倍。打到最後,瓊斯無論如何都不敢和我對練,看見我抽刀就往後躲,無復先前之勇。瓊斯氣得雙腳直跳,大聲叫道:“不公平,我的骨刀為什麼不能伸縮,大哥這不是欺負人麼?”我呵呵一笑,道:“誰叫你的那頭獸骨裡沒有骨筋?這又如何怪得了我?”瓊斯憤憤不平,揮刀砍向身邊的大樹,一根碗口粗細的樹枝應聲而折。我大聲笑道:“哈哈,兄弟你真個厲害,大哥我好生佩服……”等到我和瓊斯都已將手中的骨刀耍得異常純熟,便在一個雨過天晴的下午離開了山洞,穿林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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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過了數日,我和瓊斯步出了叢林,一腳踏上了一條兩人多寬的山道。兩邊的山坡十分陡峭,要想爬將上去繞道而行很不容易。山道兩邊樹木叢生,抬頭看去,依稀可見後面的山坡。我和瓊斯踏上山道之後,滿心歡喜地大步前行,將數月以來在山林中爬高竄低的狼狽情形徹底的拋在了身後,一路有說有笑地沿著山道疾步行走。誰知剛走了有一頓飯的工夫,便瞧見前面的山道上橫臥了數具屍體,我和瓊斯都嚇了一跳,不約而同地閃到山道兩邊,拔刀在手橫在胸前,謹慎地檢視四周的動靜。過了一陣,我覺得沒有危險隱藏在山道四周,便向守在山道另一邊的瓊斯招了招手,緩緩地向屍體靠了過去。
山道中的屍體橫七豎八地躺了一地,屍身上的衣服被襲擊者扒了個精光。但見赤裸的屍體上佈滿了傷口,烏黑的血液凝固在屍體身下的泥土裡,個個殘肢斷腿,面目全非,慘不忍睹。我和瓊斯看了半天,也沒能查出這些受害者的身份,只是從屍體上傷口的形狀看出,這些人全都是被刀斧一類的兵器所傷,而喜歡用斧頭作為兵器的就要數日耳曼人了。
我皺了皺眉,道:“這些人個個身強力壯,手臂上的肌肉非常結實,很明顯都是軍人。雖然我們還看不出他們的身份,但從這些只有刀斧才能造成的傷口來看,他們多半是羅馬軍團裡計程車兵。”瓊斯點了點頭,道:“是的,只有日耳曼人喜歡使用戰斧。羅馬人都習慣使用長槍和短劍,很少有人使用戰斧。這樣看來,奧古斯塔有危險了。”我心中暗自焦急,生怕提比略就此陣亡,自己便失去了這座靠山。沒有了提比略的支援,我很清楚在那些羅馬貴族的眼裡,自己根本就是一個沒有脫籍的奴隸而已。這便是我和提比略之間的秘密,他需要我這個外人來監視對他心懷不滿的羅馬貴族,而我則需要他的權力來保證自己步步高昇,從而實現自己的理想。
“看來我們得走快些了,要趕在日耳曼人攻破奧古斯塔之前到達那裡。”我森然道:“要是那幫日耳曼人殺了提比略,從此以後你我倆個便要去做強盜土匪了。”
當下我和瓊斯在山道上大步疾走,沿途遇見的屍體也越來越多,一路看將過去,幾乎全是羅馬士兵,甚少有幾個日耳曼人的屍首混在裡面。我只覺心頭異常沉重,奧古斯塔是否已經失守的念頭在腦子裡不時地閃現,腳底下的步子不由自主地緊了一緊,奔走的速度已是越來越快。
奔行了有一注香的工夫,我遠遠望見前面有處拐角,正當我剛要轉過拐角的時候,忽覺前面隱隱有腳步聲傳了過來。我吃了一驚,忙停住腳步,一把抓住正欲衝前奔行的瓊斯,低聲道:“別動,前面有動靜,可能有軍隊透過這裡,先躲他一躲再說。”我看看兩人寬的山道根本就藏不住人,便拉著瓊斯縱身爬上了一棵大樹,再提氣一躍,跳上了大樹後面的陡坡,尋找可以藏身的地方。便在此時,我突覺眼前黑影一閃,一股勁風當面撲到。我急忙側身避開,那知身後的瓊斯正大步走上前來,迎面對上了疾閃而至的黑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