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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而歡快的嬉戲聲,卻使這裡顯得極為熱鬧。
太尉大人陸平以軍法持家,雖然他老人家早已不再領軍了,但仍然保持著當年的嚴格,在自家的府中,還堅持的命令,所有男丁都不得懶睡,在清晨之時,必須出操習練武藝,每年都要進行一次府內大比,優勝者可得高額金銀,為此還專門在府內劃出了幾個地方,分別給親衛、家將、和這些親衛、家將們的子弟來習練武藝。
這觀荷水榭旁的廣場,便是那些子弟們習練武藝的場所,這些子弟,都是一些十五、六歲的半大少年,有六、七十個之多,聚在一起,一邊叱喝聲聲的弄刀弄槍,一邊吵鬧嬉戲,自然顯得熱鬧非凡。
陸恆的忽然出現,雖然只是那麼不發一語的站立,卻使這熱鬧的場面一下安靜了下來。
對於陸恆,這位太尉府的恆少爺,所有少年都抱有一絲敬畏,且不說陸恆的身份,和深受太尉大人的寵愛的事實,也不說這位恆少爺在十四歲時,是如何殺死那隻巨大的、讓人心驚的獒犬,就說前些日子,在眾少年心目中,那強壯可比獅虎的昆利大叔,被這位恆少爺打的,最後連北都找不著了,這,就足以使他們仰望。
陸恆的雙眸從這些少年的臉上掃過,有著說不出的冷銳,這些少年都下意識的閃避陸恆的目光,他們感覺到,這位平常喜歡揍人惹事的恆少爺,今日似乎和往常有所不同。
“我要選幾個人,選幾個有本事、有能耐的、將來有出息的傢伙,笨蛋我可不要。”
陸恆一邊說,一邊挑選起來,很快便選出了二十多個少年,都是十四、五的年紀,看上去機敏聰慧、身強力壯、有一技之長者優先,最後他宣佈道:“少爺我決定,要領你們一起出去打獵。”
之所以決定,找一幫年齡和自己差不多大小的少年,跟自己去打獵,陸恆心中的想法卻是,培養屬於自己的嫡系人馬。
既然打算,要有所作為,那麼,就必須要有一些得力的手下,“欲行非常之事,必有非常之兵勇”,陸恆跟方仲行學了這麼多年的軍略,畢竟不是白學的,他清楚的知道,要想在任何一個地方,闖出一番天地,都離不開強大的戰鬥力,而一個人就算再有本事,力量也是有限的,你可以打得過十個人,二十個人,但一百多個人上來,壓也把你壓死了。
同時,方仲行常常給陸恆講述,當年太尉大人手下的黑雲鐵騎,最是精銳,雖然只有三千人,但和南魏的一萬大軍在戰場上相對,也能輕易獲取勝利,這時候的方仲行,往往在講述的時候,情緒又會回到當年金戈鐵馬的歲月中,面色潮紅,神情亢奮,陸恆竟從方仲行的身上,感覺到了那種,馬鞭一指,千軍萬馬呼嘯衝殺的豪情。
那是一種什麼樣的威風啊,想想都讓人覺得熱血沸騰。
打獵,就是檢驗一個人的素質,和戰鬥力的最好方法,如果有膽小怕死,不對自己心意的,便可以從隊伍中剔除,以此來選拔出,屬於自己的嫡系成員。
這,便是陸恆的得意算盤。
少年熱血,激盪飛揚,更何況這些少年年日日舞刀弄棒,那一個不是好事、好動的,聽說小少爺要領著大家去打獵玩耍,被選中的少年們一時間歡呼雀躍,而那些沒有被選中的,則眼金金的望著這些被選中的少年,羨慕不已。
“你們都回去,拿上襯手的兵器,還要帶上一些用具,這次打獵,可是要在外面露營的,一柱香時間,必須準備妥當,到這裡來集合,遲到者,將從隊伍中開除,對了,你,幫我拿一柄好刀來。”
陸恆站在那裡,乾脆利落的命令起來,卻也是頗有條理。
這時一個胖子,從沒有被選中的少年人群中,顫悠悠的走了過來,拉著陸恆的衣袖,求告道:“恆少爺,你去打獵也帶上我吧。”
“你?為什麼要帶上你?”
陸恆打量著這個少年胖子,覺得有幾分眼熟,不過府中之人,平素如果見過也很正常。
陸恆微皺眉頭,在心中便已經把這少年給否了,太胖了,連脖子都看不見了,那身子,就如一座肉山,足有自己的兩個粗,帶上他去打獵,怕是給那些猛獸送食去了:“要我帶上你,你有什麼本事呢?”
“京都的獵場,我大多數都去過,我知道那裡的獵物多,而且,我還知道,那一個酒館,能把獵物做的更加好吃,那一家旅店,服務質量最為上佳。”那胖子一臉驕傲的自我介紹道。
一個被陸恆選中,叫駱義的瘦高少年,湊到陸恆的身邊,說道:“恆少爺,這是衛豐衛副總管的兒子,叫衛元,這傢伙平時跟衛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