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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時間的佛教傳播,以及影視劇行業的全面展開。到建立一個新的宗教,難免被常人視為瘋狂荒唐。實際上,這種想法在當初只是推搪風舞的惡作劇,但何太平隨後冷靜想來,卻越來越覺得有逐步實施的必要。神聖教廷的最大優勢在於信眾廣大——或者,他有非常深厚的群眾基礎。而一旦發生衝突的話,穆法特與亞德蘭兩大公國的普通民眾,就會成為教廷攻擊福萊爾的最有力武器。與之相比,坎帕斯雖然提倡宗教自由,但居民們卻往往沒有固定信仰。他們在宗教上既不專一也不虔誠,甚至有點敷衍了事的味道。據,某些名商人在早上向光明神祈禱。到了傍晚卻舉行黑暗之神地祭奠儀式。。。。。。
這樣一盤散沙的信仰,在平日裡當然無所謂,不過一旦遭遇外來宗教的侵入,恐怕立刻就會瓦解。因此在何太平看來,建立一個全新的宗教,讓所有人都集結在這個宗教的旗號下。是很有必要的。而在選擇宗教的過程中,其實何太平也仔細考慮過幾個宗教的適用性。伊斯蘭教與天主教他不太熟悉,基督教似乎與神聖教廷有些相似,因此真正供他選擇的,也只剩下佛教和道教。考慮到佛家更加明確地提倡眾生平等--這與坎帕斯的各種族平等原則相當吻合,因此何太平在暗念幾聲“罪過罪過”後,終於膽戰心驚地將佛家教義取來使用,同時又與昆塔斯的特色相結合,改造出一套不算很完整的教義信條來。這種改造,當然要去掉一部分例如戒色禁葷的戒律,同時也要將佛教宣揚的輪迴地獄改造成昆塔斯居民所能接受的。何太平很清楚,如果要讓一個宗教深入人心,那麼寓教於樂的方式是很重要的。就像當初佛教傳入中國時,為了能夠讓民眾迅速接受,僧人們創造了很多講故事形式的變文來進行宣傳--巧合的是,何太平曾在大學講過這門課,因此這時就毫不客氣地拿來剽竊使用了。當然,透過變文和故事進行宣傳,只是一方面的計劃而已。要知道,任何宗教的形成與壯大,都離不開神蹟這個東西。因此在何太平的策劃指揮下。以樂園城為核心的南方各領地中,都相繼出現了天花飄舞、青蓮現世、佛光普照的種種跡象,加上民眾地口耳相傳與報紙的刊登討論,關於東方神人降臨昆塔斯的訊息,很快就傳播的沸沸揚揚,一時之間成為坎帕斯南方的討論熱點。不過無論外面鬧得如何沸沸揚揚,在地下誠龍穴中鼓搗出各種神蹟的眾人,卻都是心知獨明。這一切,都離不開那位何太平先生的幕後策劃。以及那為胖精靈羅格的暗中搗鬼……實際上,後者的作用還要更大一些。在填鴨式的背誦完佛教經典後。羅格竟然能夠舉一反三地進行研發,整理出自己的思路。這些佛教經典原本只是粗略梗概,其中還存在許多漏洞與不足,但經過羅格地全面完善,卻逐漸變得像模像樣起來。而這一切,都要歸功於何太平在無意中講述的一個故事——在他的家鄉,某些僧人中的敗類,總會藉著講經的機會欺凌良家婦女。。。。。。拜這句話所賜,羅格爆發出了火山般噴薄的熱情,夜以繼日的研究佛經,甚至到了頭懸樑、錐刺股的程度。六天後,當他從封閉的密室中緩步走出來,已經滿面佛光普照,開口善哉閉口罪過,儼然達摩穿越到異世了。老實,只要這個胖子能夠不被周圍的女性分心,他念誦佛號的模樣,倒的確有幾分聖僧味道。
但這還不是何太平選用羅格的最大原因——真正的關鍵,其實在於羅格擁有的那件魔法道具。按照何太平的設想,既然這件道具能夠將普通魔力轉化為教廷的神聖之力,那麼它應當也能模擬出其他魔力形式。事實證明他的推斷完全正確,在數百次的嘗試後,羅格竟然真的能模擬出一種全新的魔光——這種青色又帶著祥和之力的光芒,的確與何太平想象中的佛光有幾分相似,只是太過微弱了些。不過,只要能夠模擬得出來,如何將它放大就不成問題。艾莫斯看過羅格的現場表演後,相當輕鬆地解決了這個難題。按照老巫妖的法,只要建立一個魔法陣,再以足夠的魔晶進行運轉,就能使得這種“佛光”以百倍速的程度施放。當然,羅格絕對不能離開這個魔法陣太遠,同時佛光的威力也會大大減弱,幾乎沒有實際效果。也正是拜這種方法所賜,南方各領地中才出現了所謂的神蹟。不過按照何太平的計劃,眼下要做的只是造勢與傳播教義,並不適合進行全面傳教,畢竟信眾基礎還很薄弱,因此,羅格在此時只能以一個普通佛教徒的形象出現,負責在平民中進行宣傳、賑濟、救災——至於資金和物資方面不需要擔心,只要他不中飽私囊,城主府就是他最堅實的後盾。於是僅僅半個月內,這個新興宗教就以野火燎原之勢,席捲了坎帕斯南方各領地,雖然此時的它還只是在民間進行傳播,但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