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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足的離開了羅南的辦公室,1000美元週薪,加上1萬美元完本獎金,認真算起來的話,她這段時間的收入,比業大多數的編劇年收入都高。
後面能夠出版的話,還有出版獎金……
好像可以一次『性』還完助學貸款了。
休息幾天,趕緊把剩下的《飢餓遊戲》和《格雷的五十道陰影》寫完。
琳賽-比爾透過這段時間的觀察,確定羅南是個非常講信譽的人,許諾的條件沒有一項落空,等寫完這兩本,是不是就能迴歸編劇的老本行了?
電影編劇,才是她來好萊塢的追求,即便編劇比寫小說受到的限制更多。
如果說一個小說家遇到挑剔的編輯刁難,完全可以置之不理,作品照樣能得以出版,但在好萊塢沒有任何一個編劇有最終決定權。
比如說在討論會上,編劇嘔心瀝血構建出來的故事總是會被製片人三言兩語輕易地打敗:“最後是哪個傢伙追到了那個女人?”“動作在哪裡?”“笑點呢?”“到底幕後的大壞蛋是誰?”……
於是有被激怒的編劇忍無可忍,然後頭也不回走出會議室,從此再也無法在好萊塢立足。
但絕大多數編劇都會聽話的回去修改,直到讓上司滿意為止。
琳賽-比爾很清楚,如今自己能比著一個簡單的大綱寫出小說,類似的編劇工作應該能勝任。
好萊塢電影的劇本不過是流水作業,原創『性』並不是首要的難題,製片人一般的要求就是寫好了可以直接供拍攝使用,對白要聰明,故事講得清楚連貫,有娛樂『性』,足夠了。
參與一部影片的編劇通常已不下十人,但最後只有兩人能在劇本作者一欄署下自己的名字。
至於單獨執筆劇本,琳賽-比爾暫時沒有考慮過。
在好萊塢,最少也要七八十部電影裡才可能有一部,從故事大綱到拍攝臺本真正由一個編劇獨立完成。
辦公室裡,羅南只是看了看文稿的首尾,其他部分只能留待以後抽時間再看。
僅僅三個月多一些,琳賽-比爾就完成了初稿,這樣的速度羅南非常滿意。
初稿並不長,只有26章,換做前世網路小說的碼字量,琳賽-比爾完全可以劃入手殘黨的行列當中。
但對於實體書出版來說,這速度相當可以。
等審定完之後,羅南會聯絡出版社,以沙海娛樂的名頭,丟擲準備改編電影的噱頭,出版進入圖書市場不算難。
羅南隨後去了編劇組所在的辦公室,簡單的看了一下,編劇們正在伏案疾書,分工合作。
前兩天,編劇團隊剛剛完成一個劇本的初稿,羅南已經給了黛娜-安普頓律師,讓她去版權局註冊版權。
至於編劇工會那邊,完全沒有這個必要。
劇本署名人是羅南,但羅南沒有加入編劇工會,暫時也夠不到加入編劇工會的條件,非工會成員在編劇工會也可以備案劇本,不過手續相當繁瑣。
最為重要的一點,編劇工會備案只有行業效應,沒有任何法律效力。
也就是說,一個編劇的作品只在編劇工會備案,而不在版權局註冊的話,一旦被侵權,訴諸於法律的話,編劇工會這邊的備案不能拿來當證據。
工會確實很強大,但相比於好萊塢的其他幾個主要工會組織,編劇和編劇工會有點苦『逼』。
單純指望做編劇出頭,在好萊塢非常難,很多金牌編劇闖出名頭之後,紛紛轉行製片人或者導演。
這種情況不止是好萊塢,全世界的娛樂圈都差不多。
羅南讓黛娜-安普頓律師拿去備案的劇本叫做《致命彎道》,前世也是拍了多部的系列恐怖片,在院線外的家庭娛樂市場上面,收益一直不錯。
這個系列作為院線電影算不上多成功,卻是線下租售市場的贏家。
羅南之前在版權局多方查詢,這是確定沒有註冊版權的系列片之一。
另外,羅南還制定了一個版權計劃,準備等羅伯特-李返回北美之後,以他作為核心,組織一個小團隊,然後輔以黛娜-安普頓律師這樣的專業人士,去談判一些目標的版權。
前世,真正超級大熱的好萊塢電影,原創作品可以用鳳『毛』麟角來形容,百分之九十九都是續集或者改編電影。
相對論娛樂實力暫時有限,不可能大規模投入,而且想要充分榨取熱門電影的價值,不是簡單的拍攝出來就能做到的,需要周密的商業運營和大規模的投入,這也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