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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不了干係...你覺得呢?”
溫陽說得直白,容許有什麼聽不懂,她猜的也有依據,他也想過這個可能『性』。
應該說,這個可能『性』很大!
所裡的人又怎麼可能承認?
他們第一時間排除了這個可能,對溫陽直接進行拘捕,本身就是一種心虛的表現。
因為時間上,實在太快。
對於局裡的人來說,這只是一件再正常不過死人案子,容家的人又不可能潛逃。
他們完全沒必要這麼快抓人,甚至可以延後查清所有真相和疑點再考慮是否抓人不遲,他們速度快得讓人起疑。
但這也只是死者死因較大的一種可能,根據他的判斷,往往這種案子,可能『性』最小的死因反而會扭轉案情...
可惜,羅隊不讓他接近關押死者的牢房,因為他在某些意義上來說,也是犯罪嫌疑人。
“你推論得沒錯。那也只是其中一個可能,我只看了死者的致死傷,沒有看到他死前的案發現場,我沒有十足的把握證明我們無罪。
假設他真的被你和我打死,我也會一力承擔責任。我身份特殊,請律師辯護時,勝算很大,你不要過於擔心。
明天律師會過來,你只要跟律師承認,你的確打了死者的頭部,但是你的手因為舊傷,用力不大,不可能對他造成死亡。
律師會找醫院出一份你的手受傷鑑定,因為你的手前幾天救雲姍姍受傷是事實。
如有必要,律師會請她做證人。
這樣的話,律師會把側重點放在我這邊,到時候,他會找到證據,憑我的身份,完全脫罪也不是不可能。”
“可是,雲姍姍她會出面作證嗎?她生日那天,我鬧得她很難看,雲家對容家肯定有怨言...她不見得會作證。“
“如果這件案子最終進入司法程式,律師提交她作為證人出庭,她必須出來作證,不管她願不願意。
這是最糟糕的結果,但我不會讓這件案子走入正常的司法程式...
我會想辦法讓死者家屬撤訴。你和我身上都不能揹負任何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