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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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或詭異的傳說。我卻迷戀上這種活動,認為大喊大叫乃抒發鬱悶的良方,且無任何毒負作用!
有次和狼王的寶貝兒子玩耍,這小傢伙的爪子已經好的七七八八。玩著玩著睡了過去,醒來時,小狼就躺在我身邊。我驚了一跳,第一反應就是護住脖子。小狼被我的反應吵醒,睜開惺忪的睡眼看看我,然後翻個身將最脆弱的肚皮露出來,讓我幫它瘙癢。
眼淚不設防的一下子湧出來,狼都混熟了,人呢,人呢?!
我說到底是人,終究要離開狼群的。走的那天,我不想經受離別的惆悵,決定不聲不響的獨自離去。誰知行出沒多遠,只聽一聲熟悉的狼嘯,接下來四周此起彼伏聲聲狼嚎不絕於耳。一隻,兩隻,三隻……無數草原狼顯身。狼王威風凜凜站在最高處,背逆著朝陽,它銀灰色的皮毛染上一層金黃色。狼王突昂著頭,引頸長嘯,長長的嘯聲迴盪在天地間。我呆楞半響,拼命衝它們揮手,然後且笑且哭的轉身離去。
無端的想起了那個永遠孤獨落寞的蕭十一郎,想到他那首無名歌曲:暮春三月,羊歡草長;天寒地凍,問誰飼狼?人皆憐羊,狼心獨愴;天心難測,世情如霜。堅強執著總是與孤獨相伴。
一直暗藏心底,多年難以消解的怨恨,不滿都已隨風飄散。很多時候,沒有對錯,只是立場不同罷了。我如此,父親如此,錦霖如此……
穿越異時空,雖然失去了很多,但至少我擁有自由的心。即使迷茫過,我仍做回了自己,這就足夠了。從沒有過的輕鬆,我終於可以毫無顧慮的享受這段奇異的人生!
所以,能活著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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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麼就這麼“點正”!就在我手腳並用,手舞足蹈的和牧民筆畫問路時,只見嵇健遠遠朝我走來。他身後仍跟著樸部那個傻大個。嵇健駐足在離我七八步遠的距離,含笑上下打量。在他目光下我真想鑽地縫,為什麼每才見他時我總是狼狽至極?三個月與狼同居的日子,饒是我勤清洗,怕也入不了他的眼。再加上我身上的衣服貢獻出去不少,東缺一塊,西缺一條的,還有好多地方被小狼拿來磨牙……典型貧下中農形象,也許更慘!
樸部皺著濃眉,歪著腦袋同樣打量我半天,突然“啊~”的一聲慘叫,張大了嘴一副難以置信的樣子!看他那副見鬼的表情,我更鬱悶了!
嵇健揚起好看的劍眉,笑道:“司空小兄弟,別來無恙乎?”換上屬於他們民族的服飾,站在草原上的嵇健,更顯身材威岸,眉目俊朗。
我呵呵笑了兩聲,心裡琢磨,可讓我逮到優質飯票了!
吃飯吃飯吃飯!我無數次默唸,三個月了,讓我好好大吃一頓吧!
嵇健就是嵇健,玲瓏心肝,瞧出我此刻迫切的願望,招呼人在最短的時間湊齊了一桌。一見食物,我立刻張顯在狼群中鍛煉出的彪悍本色,基本上二話不說直接撲了上去!樸部現在回憶歸位,估計是想起上次見面時我也是一副餓鬼嘴臉,直受不了的嚷嚷:“俺說你這人是不是這幾年都沒吃飯,就等俺家主子這頓呢?!”
我難得從百忙中抽出空閒教育他道:“你懂什麼,我這年齡正在長身體呢!如果因為營養不良長成黃豆芽,你負責啊!”
就聽旁邊“噗嗤”一聲,打斷了我繼續耍嘴皮子。赧然低頭……接著吃!
雖早猜到嵇健身份不菲,但聽到他居然是倫貝草原上七大部族中最年輕的王,著實讓我感慨了一把!是不是這穿越過來的人都跟權貴有不結之緣吶?要不然擱以前我連見市長級人物都得看電視,來這身邊都是什麼王啊,大臣的。最恐怖的是,我似乎馬馬乎乎也湊合算是,公主!
當天晚上,嵇健派人送來衣衫,看到那些做工精細的女子服飾,我的臉騰的紅了。罷罷,反正在他面前丟人都丟習慣了!換好衣服出來,樸部早等的不耐煩,只是待他看清我的裝扮,緊接著又是一聲慘叫……
來到倫貝草原已有數日,遊牧民族熱情好客,再加上我是嵇健的好朋友(?!),很是混的開。最最喜歡的是馬奶酒與手扒肉。馬奶酒性溫,有驅寒、舒筋、活血、健胃等功效。被稱為紫玉漿、元玉漿,是“八珍”之一。為貴族府第的主要飲料。據說部族的王還常把它盛在珍貴的金碗裡,犒賞有功之臣。
手扒肉是將肥嫩的綿羊開膛破肚,剝皮去內臟洗淨,去頭蹄,再將整羊卸成若干大塊,放入白水中清煮,待水滾肉熟即取出,置於大盤中上桌,大家各執刀大塊大塊地割著吃。因不用筷子,用手抓食而得名。我認為吃肉還是要這樣吃才會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