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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豐滿,反而女人要求女人枯瘦,真不知怎麼想的。”
我是當然的伴娘,可隨喜這個新娘,在自己的婚禮上,居然心神不寧眼神詭秘,我小聲問:“你幹什麼?”她才說:“你要注意伴郎,是非常不錯的男孩子。不要辜負我們的苦心。”
她還是想把我拖下水。
OKOK先約約會看吧。看來我註定要把隨喜走過的路重走一遍。
縱使相逢應不識(1)
蓮恩說:“介紹新同事給你,企劃部,馮亦歡。”
不不不不不,我沒有第一時間抬頭。馮亦歡,這樣的名字,重名的機率太小。不不不不不。
蓮恩說:“喂,跟你說話呀,寶琴。”
只好抬頭,看見他。
驚訝地笑著問:“怎麼是你?”看我多假。
“是我啊。早聽說你在這裡。”他看上去也真不到哪裡去嘛。
蓮恩問:“你們認得?”
“是啊,真巧吧?他是我的學弟。哈哈哈哈哈。”還能怎樣更高一層次地表演?
“又沒聽說你是學美術?!”
“再往前的。”我眨眨眼。
“中學?”蓮恩肯定是覺得不可思議。
不可思議,但是真事。
“馮亦歡,像個女孩兒的名字。”十六歲的我在操場上對他說。
他那時即有一張甜美的臉,溫柔地梗著脖子:“我不這樣覺得。”
那年他十四歲,初中三年級,跳高冠軍,很瘦,但瘦得很飄逸。放學以後,總是一個人在操場上孤獨地跳啊跳。
其實也不算孤獨。很多女孩兒遠遠地看著他,直到他訓練結束,收杆兒和海綿墊子的時候,那些女孩就會一擁而上:“亦歡亦歡,我來幫你。”
他並不答話,甜美地笑笑,一個人拖著器材低著頭回去體育室,她們在周圍簇擁著,興奮地嘰嘰喳喳。
我們第一次接吻就是在操場中央。黃昏,閒雜人等都回家了。我們都很緊張。我緊張因為我擔心是否在犄角旮旯還有個別人碰巧看到,他緊張,那是當然的,因為那是他的初吻。
我永遠記得夕陽裡,瀝青操場上巨大的龜裂的紋和我唇上被他咬破的傷痕。
當時很遺憾那不是我的初吻,覺得是一生都無法彌補的錯,好象很對他不住似的,沒有在原地等著他的到來。現在想想其實很扯淡,初吻的人,當然不會是後來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不要說初吻,就算是初夜,又怎樣?
那時我們還純情,以為就這樣地老天荒了。
他很快畢業走了,每週我都會在傳達室收到他自己疊的白白的大信封,那些信我都沒有丟,我一共有二十一個這樣的信封。然後,一切結束了。
後來我有時間回想,發現他是我遇見的最追求戲劇性的男性,包括操場上那個出血的吻簡稱出吻,都有舞臺劇的性質。他與我分手得迅速而絕情,不出意外地,他又愛上了一個美校的同學,那女孩的家住得很遠,又喜歡在市區裡玩,就經常回不去家,然後就經常在他們宿舍裡借宿。我曾經問“她為什麼不在女生宿舍裡借宿”?沒有答案,反正後來就借到了他的床上。
我很傷心,不明白這是為什麼。現在我明白了,少年的情慾是可以殺死人的。可是那時候,我悲痛欲絕為他在初夜這件事上比我早走了一步。我認為這是報復,就因為我的初吻不是給他的。我真蠢。
我與他就這樣斷了聯絡,直到大學畢業後,我順理成章地先到一家很小的公司辛苦地做做做,好不容易熬到跳槽到4A的一天,同事們為我到一間歌廳開歡送會。黑暗裡突然走出一個人,一下子抱住我。我喝多了,反應過度,尖叫著,手用力推著他的臉,他很痛,小聲喊著:“寶琴,寶琴,寶琴。”
我安靜下來,看見是他。
他在那家歌廳裡當DJ,我問他為什麼不畫畫了?他說,被美院開除了,不想再畫了。
那天晚上,我跟他回了家。我總覺得我們之間有一件事未做。如果不做,我想這個人就無法從我心頭真正徹底地拂去。
第二天清晨,我在晨光中審視他的時候,也想過重頭再來的可能。他有濃密的長睫毛,睡相如同嬰兒般甜美。我很奇怪,為什麼他是個甜美的男人?
然後我就回味著這甜美,腳步輕快地去投入新生活了。
我想我註定只是個早九晚五的平凡的小工,享受愛情帶來的渺小的幸福。
第一天我努力表現,工作時間長達十二個小時。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