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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的胖子身上!而且,也沒有十萬貫。
張中臉色一白,他不是那些小年輕兒,他如今已經快要到不惑之年了。
雖然不說有什麼大出息,但是該有的鬥爭覺悟,那是得有的!
他已經深深的感覺到了,自己這是掉進倒黴窩裡了,身邊只剩下倒黴了啊!
論改契約,他老爹當過宰相,朝中關係彎彎繞繞,未必做不到;他阿爹一把年紀還要續絃,圖的什麼?比曹氏年輕貌美的有的是,為何瞧中她了,自然是貪圖那嫁妝,動個手腳的,完全在理;現在穿了幫,怕曹氏把他供出來,所以殺人滅口,不是不可能啊,這殺人動機就有了;
論不在場的證據,開封府中除了牢頭和看大門的,其他的人都回家抱娘子去了,壓根兒沒有人給他作證啊!
完全可以說,他故意灌醉了牢頭,殺了曹氏滅口,然後假裝醉酒,回去歇息了,今日見了曹氏屍體,裝傻充愣,故作不知!
爹啊!你為何遠在長安了,還要坑兒啊!
“三大王,我昨兒個是同牢頭飲酒了,但是我喝多了之後,小廝便扶著我回去了,留下他一個人,在此獨酌,後頭的事情,我當真是不知道啊!我絕對沒有殺人啊!”
姜硯之拍了拍張中的肩膀,“別慌。若本大王認為是兇手,你還能夠好胳膊好腿的站在這兒?弄髒我一塊手帕?你不是兇手,但是有人,想要你當替罪羊!”
張中就差抱著姜硯之的大腿痛哭流涕了,三大王,以後我張中便是你的馬前卒,狗腿子!等我城郊的麥子熟了,一定挑上最好的一籮筐,送到你家中去!
閔惟秀上下打量了張中一眼,“為什麼說張中不是兇手?曹氏錢多,那是要帶去張家的!除了他,我實在是想不出,還有誰,會殺掉曹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