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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也就算了,並不鑽牛角尖,始終抱著既來之,則安之的態度。
書,夕煙翻看過,居然象是篆體,完全有看沒有懂,它認得我我不認得它,琴棋更別談,只會下五子棋。
揹包裡帶的唯一一本書是英文版的《霧都孤兒》也被夕煙快翻爛了。
夕煙心裡苦笑,自己一個大學生來到這麼個地方,竟成了文盲,想學,一時半會,也無從學起。
鸚哥沒讀過什麼書,也是西瓜大的字認不了一筐,從小開始做小廝,見聞也不是十分廣,只能從鸚哥哪裡瞭解一些大概的情況,比如說這兒的人都能活五百歲左右啦……
剛聽說時,夕煙雖有心裡準備,也猜到幾分,可還是有些震驚,想到自己的情況,也有些擔心,可是明知道擔心也沒用,倒又坦然了。
還沒面臨的問題,大可不必去預支煩惱。
還有一樁事,剛坐馬車那幾天,夕煙居然暈了車,頭昏腦脹,胃裡直泛酸水,可她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是沒那個本事和劉若音及一干象男人一樣的女護衛一樣在車外騎馬的,只能強自啞忍著。
幸虧善解人意的鸚哥察覺到她的不適,取出醃製的酸酸甜甜的梅子給夕煙含著,這才好了。
夕煙心裡戲稱這些醃梅子為“避暈藥”,卻不知道鸚哥在肚裡暗笑。
這些都是男兒家才愛吃的小零食,沒想到夕煙姑娘倒象得了寶,整日裡一得空就含著,弄得腮幫老是鼓鼓的。
夕煙在心裡哀號,這馬車可實在實在是太慢了,自己的手錶壞了,具體時間不好掌握,只能每天在車廂的一個角落裡,用自己揹包裡帶的水果刀劃一道刻痕,現在再看看角落裡的那七十三道整整齊齊的刻痕,很有點欲哭無淚的感覺。
自己自問是個很能靜得下來的人,可這樣長時間的困在一個狹小的空間裡,可真有點吃不消。
有時候想下去多走動走動,這個劉若音卻只有到了荒郊野外,才會放夕煙出來透口氣,美其名曰,是為了行路安全,讓夕煙打算一路看看這女兒國風土人情的想法完全落空,卻也只能由得劉若音安排,畢竟自己是初來乍到,不好意思多提要求。
日行夜宿,雖也投宿客棧,卻都是下了馬車就被直接帶到客房,除了又認識了兩個跟著一起出來,伺候劉若音的小廝,昭雲,香雪外,竟再沒有機會看到別的什麼人,一路只是急趕。
剛一開始的時候,鸚哥過一會兒就會問問夕煙,什麼“姑娘可要奴來捶捶腿?”“姑娘可要奴來鬆鬆骨?”“姑娘可要……”
夕煙都趕緊以“不必,不必”來回答。
鸚哥聽到夕煙這也不要,那也不要,到了最後一次,鸚哥終於輕輕皺起了眉頭,面上突然泛起了胭脂般的紅暈,垂手道:“那姑娘可要……可要……”咬了咬牙,卻又住口不語。
夕煙慌得立刻再次大聲道:“不要不要!”
誰曾想,鸚哥霍地抬起頭來,看了夕煙一眼,卻又低顰了眉,幽幽地道:“姑娘什麼都不要,那要鸚哥為姑娘做什麼呢?”
夕煙還來不及回答,卻看到他雙目之中已經水光瑩然,那淚凝在長長的眼睫毛之上那是將滴未滴,雙眉緊蹙,彷彿心中無限悲痛,不由大是奇怪,只得道:“好好兒的,你怎麼哭啦?”
鸚哥哽咽著道:“姑娘為何不要鸚哥伺候?”
苦笑著,夕煙道:“那你為什麼一定要伺候我呀?”
鸚哥低著頭,輕聲道:“男人天生便是要伺候女人的,何況鸚哥已經是姑娘的人了,姑娘不要鸚哥伺候,鸚哥心裡就覺得難受得很。”
這是什麼論調?一時之間,夕煙倒有些發呆,真不知從何說起,只覺得頭大如鬥。
自己也算看出來了,這鸚哥相貌秀美,性情嬌憨,雖是伶俐,卻很認死理,急切間到不知道該說什麼好,抬頭望見車壁上掛的葫蘆,想起前面聞到淡淡酒香,便道:“要不你給我倒點酒出來,我喝喝看。”
鸚哥聞言,收起愁容,道:“原來姑娘愛喝酒。”
歡歡喜喜取了葫蘆倒了酒。
夕煙一嘗之下,其味甚甘冽清甜,問鸚哥知道酒名為“解春風”,連著幾杯喝下去,直到半醺,躺下便睡熟了,到也省得那鸚哥總問自己要他伺候些什麼。
就這樣,漫漫車程,別的沒怎麼樣,酒,夕煙倒喝了不少,不管怎麼喝,葫蘆裡總是裝滿了的,夕煙心裡明白,也不多言,常常喝得差不多,就倒頭睡覺,車中歲月由此好過了不少,
喝得多了,夕煙也從酒中得了趣,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