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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被身旁的律師戳了一下,楊致遠從遙遠的美好中醒過神來,卻有些發懵,不知自己該做什麼。
“該你陳述了。”被告律師悄聲提醒。
“哦,我不同意離婚!”楊致遠鬼使神差地脫口而出。
第三十五章 特權處處有
周晨和趙明明都是微微一愣,就連法官也有些莫名。調解時,被告方和原告來的時間錯開了,沒能兩人同時在場調節,但被告方當時說的清楚,同意離婚的,只是財產分割上有些異議,這些東西都是雙方當事人簽字的調解書為證的。怎麼,今天開庭,被告方突然改了口了?
真是的。雖然法官對離婚訴訟最大程度上還是寧願能保不破,但對被告方這種出爾反爾的做法還是厭惡不已。
媽的,這還算個男人嘛!
同樣訝然的還有被告方律師。在開庭前他與當事人溝通了好幾次,當事人一直對離婚沒有異議,只是要求儘可能多地爭取財產。所以,他做的準備也都是關於財產方面的,現在當事人突然改口,真真讓他感到手足無措。
“你確定?”被告律師悄聲,卻鄭重地提醒楊致遠。
楊致遠沒有立刻回答,目光卻再一次看向對面的女子--到目前為止名義上還是他的妻子。他突然覺得自己做錯了什麼。
“確定。”楊致遠給出了一個肯定的答案。
“鑑於被告方不同意離婚訴求……”法官沉思之下,正欲發表庭審結果,突然自己口袋裡的手機震動起來。
法官皺皺眉頭,秘書知道他在開庭,沒有特別緊急的事是不會給他電話的。沒辦法,法官只得宣佈:“暫時休庭,休庭後再宣佈庭審結果。”
說完,幾個審判人員一起走出了法庭。
推開辦公室門,法官向著迎上來的秘書詢問:“什麼急事?不知道我在開庭麼?”
秘書是個年輕的小夥子,剛剛畢業沒多久,受到法官的訓斥,一時有些瑟縮。這時,旁邊沙發上坐的人站了起來。
“哈哈,程院長,是我讓小李打的電話。”
程法官扭頭一看,拉長的臉立刻換了一副笑模樣,上前一步握住那人的手,笑道:“哎呀,原來是李主任。稀客稀客,小李也不知道告訴我。”
說罷,程法官直奔主題,“不知今天李主任光臨什麼事啊?”
不是他不想和這位縣委辦公室主任近乎,主要是那邊休庭時間只有半個小時,他確實是沒時間。
“呵呵,我是代表尚書記過來請周晨的,今天省電視臺要對她進行個專訪,省電視臺記者就在縣委等著呢。”
“啊?可是庭審還沒結束啊……”程法官就把被告當庭反悔的事說了一遍。
李主任聽了稍稍沉吟,道:“原告舉證充分不?”
“噯,咋不充分?本來就是被告外遇,自行搬離。也不知那傢伙怎麼回事,想反悔早幹嘛去了……”
程法官提起此事,厭惡之情溢於言表。只是,沒等他的牢騷發完,就被李主任的手機鈴聲打斷。
李主任歉意地笑笑,接起電話:“書記,嗯,還沒宣判,現在休庭……充分,被告外遇,自行搬離近兩個月……啊?……好好好,”說著,李主任把手機交到程法官的手中。
尚佔軍的聲音從手機裡傳來:“程院長啊,按正說法院的事,我無權過問。但這件離婚案子事實清楚,原告的證據確鑿,已沒什麼好顧慮的了。我這邊縣委縣府的同志和省電視臺的記者還在等著,你就乾脆點兒判了算了。也不算違法哈……”
程法官聽得額頭冷汗直冒,這位尚書記還真是站著說話不腰疼,什麼叫不算違法?按照正常法律程式,只要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一般還要判半年的緩和期,半年後,原告方還堅持離婚,才強行判離。好麼,讓他這麼一句話,這緩刑就立刻成了立即執行了。
不過,這種事雖然不太符合法律程式,但畢竟算不上什麼大事。再說本來被告方就是過錯方,又有調解書,強行判離倒也說得過去。
程法官心裡有些小小的非議,卻也不願意為了這麼點兒事與縣委書記鬧出什麼芥蒂,自然應承下來,至於為難的意思嘛,只要露出一點兒,讓對方承個情就是了。
至於財產的分割嘛,原告方的證據確鑿,能夠充分證明被告方惡意轉移婚內財產,那就更容易了。按照法律條文,婚姻過錯方本來就該不得或少得財產嘛,兩件事一拉扯,判個少得吧。
這裡,程法官和尚書記達成了協議。辦公樓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