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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決定走幽林。
其實呢,幽林裡怪木聳天灌草密集,幽暗潮溼,又多陷阱。一不利於天兵飛行,二不利於天兵步行,而且這裡的魔獸比其他五地全部加起來還要多!但是,即便如此,這個決議最終還是全票透過。當然,命令下達後,部分天兵私下裡還是有議論的。那是因為他們沒有聽到我完美的唯物主義論證。
在冥海,幽林是最接近凡間自然形態的地方。這裡的動植物再怎麼怪,其成長過程都是六片屬地裡最正常的。所以,幽林的魔獸,無論是食草型的還是食肉型,魔性及攻擊力都是最低的。不像煉獄裡,魔麟是拿熔岩當溫泉的,赤戈裡,九頭蟒是拿花崗岩當下酒菜的……此其一,是我從魔界地誌和曦月手記裡整合出的結論。
其二,幽林裡面不好走不好飛,上空又有毒雲,是挺讓人鬱悶,但辦法是人想的,何況我們是仙?魯迅叔叔說,世上本無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沒有路,我們不會自己開路嗎?雖然委屈神韻淪落成為劈柴刀,但我出的主意,它不第一個站出來支援誰第一個?
另外呢,砍下來的上半截木頭也不要浪費。所謂無心插柳柳成蔭,有心種樹樹成排,前面邊砍,後面邊插,路的兩邊一根挨著一根,排它個密不透風。如此一來,幽林裡那些打不了多久飛不了多高的魔獸們,除了中間運氣不好碰個正著的,其它的衝過來一律只能撞樹。只是,苦了開路先鋒。
於是乎,三日純體力勞動過後,幽林被我們瀟灑的拋在了腦後。然後,神韻跟我堵了半天氣,先鋒隊的兵們,各自抱著他們的寶貝縮回隊伍裡,比打了敗仗還可憐。我說了,苦了開路先鋒。不過,其他將士的實力得以保留,甚至是得到了很好的休息。這就值得了。畢竟,我們馬上要面臨的,是魔族的大本營——魔域。
魔域的中心是魔都,魔都就是帝都,相當於凡間的首都,天界的蓬萊仙島。在那裡,除了魔王的魔宮,各族族長的官邸,魔界最大的市集、廣場,受到最高榮譽獎勵的魔將府第,還有魔界最為精銳的魔軍陣營。而魔都以外,佔有整個魔界三分之二地域的魔域,以族為界,分為五域,合計有近七百萬的子民。這是天界所有生靈加起來的一百倍,約等於十一翼天兵天將的七百倍。
遙看著魔域星空般紛繁的燈火,打量著與我們隔岸相對的火燎族魔軍陣營,我對弦羽說:“笛天的瘋狂我們要執行到哪一步為止?弦羽,我們付不起那麼大的代價。”
在魔域,我們算客場,天時地利人和一樣不佔。雖然天兵們個個驍勇,靈法卓然,兩軍對壘,不說以一當百,以一抵千都不在話下,然,那是指對付單純的魔兵。若遇到十倍於我們的高等魔族、魔騎兵,外加一堆不知死活的魔兵,我想我們可能會被啃的連渣都不剩。更何況,魔都在魔域的中心,即使我們能夠披荊斬棘一路速戰殺到魔都,四面各族圍攻過來的時候,那就真的是人家每人吐口唾沫也能把我們淹死。想到這,突然明白為什麼笛天會那麼想要宇光鏡了。
當然,如果二十八翼聚齊,我們未必不能贏。但問題是,我們需要這麼做麼?我們有必要為了侵略他人的領土而犧牲自己的生命麼?社會的發展是歷史推動的,三界的存在,也是宇宙經過了億萬年的考驗才確立的。而我們,恰恰是上天選出來守護凡間,制抑魔界,維護三界和平的強者。我們沒道理打破這個定義,讓自己淪為惡魔。
弦羽點點頭,說:“打是要打的,關鍵要看進行到哪一步。”
那麼,是哪一步呢?要怎樣才能既大挫魔界之勢,又能風光凱旋,而不落人口舌呢?重點是,能讓天帝無話可說!
曦月手記裡寫過一段話:今日才知,魔宮的富麗堂皇乃三界之極致,魔王冥伽的雍容氣度為歷代魔王之翹楚,魔界之妖的妖嬈舞姿,天上難覓,魔界無雙。所幸我有如此機會,能以天界使者的身份看到這一切,所幸我不是以眾翼統帥的身份踏足這裡。
這是曦月在大約三萬多年前,應魔王冥伽之邀至魔界達成和平協議時寫下的一點感觸。後面還有一行注寫:是啊,若真有揮軍踏足魔都的一天,那便是三界失衡之日。
這個很容易理解。進攻魔域,可以勉強說是教訓,踏足魔都,那意味著佔領,也就是最徹底的宣戰。以魔族的個性,接到這樣的戰書,不拼個魚死網破絕不罷休。所以,魔都我們不能碰。
那碰到哪?
很簡單,曦月碰到哪我碰到哪,可以少點,但不能多。
說到做到,有了後備七翼大軍的支援,加上我和絃羽,以及眾天將的英明決策,半月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