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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判的原因,既有人情上的因素,也有技術上的因素。
想判丁大人死罪,需要紮實的律例條文為依據,叫人挑不出理,否則誅殺一個非謀逆的高官不是那麼好殺的。
但想給丁大人生路。同樣需要從律例條文中找出最有力的依據,同樣不能讓人挑出理。幾億斤私鹽的數量級擺在這裡,不殺又說不過去。
所以說,此案從技術角度講也是難點很多,兩面不討好。怎麼判都有不是之處。但李佑卻別有心機,給了丁大人兩個選項。將死罪和非死罪的條件明明白白擺出來,叫丁大人自行選擇。
看似冷酷,但又何嘗不是暗暗指出了一條明路幫丁運使脫離死罪?不然丁運使也未必曉得怎麼辦才能確定不死,有的選總比沒得選好。
李佑若真想殺掉丁大人,根本不必給什麼選項,直接引用大明律中的受財枉法條文和官員販運私鹽條例,丁大人便必死無疑了。
想至此,頗有些人忍不住感慨道,真瞧不出李大人也是面冷心熱啊…從這個角度看,他確實才幹出眾,難怪升官升得快,若做事都有這個水準,想不快也難。
立在班位中的盧尚書也鬆了口氣,老尚書還真擔心李佑對丁運使窮追猛打、不死不休。
但是武英殿大學士彭春時依舊抱有很強的警惕心,李佑此人不可信,這個觀念已經深深的刻在了他心裡。對李佑持懷疑態度的,還有文華殿大學士袁閣老。
只聽李佑繼續奏道:“不過臣斷案從來沒有隻聽案犯一面之詞的道理,戶部山東司是否知情,還須當面對質。若確實知情無誤,臣便可立即擬出判詞,奏請聖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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