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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祖,快去習字。”
林念祖小朋友喜歡習武弄棒,喜歡英雄人物,不大喜歡唸書,聞言央求道:“姐姐,我陪陪你再去。”
林曉霜見他一臉的不情願,笑了笑:“那好,你把條几搬出來,坐在院中的石凳上寫吧。”
林念祖無法,只得進屋尋了字貼出來,出來時手上拿的卻不是筆墨紙硯,竟是個製作簡陋的沙盤。
“這是……”林曉霜有些疑惑。
“我就用這個習字,”林念祖愁眉苦臉地說道,“唉!對著字貼寫我會,可晚上大哥檢查時就不許我看著寫了,寫不出來要被打手心的。姐姐,大哥對你最好了,晚上如果寫不出來,你要幫我求情啊。”
“給我看看。”林曉霜要過字貼,拿在手上一看,一張泛黃的糙紙上,用蠅頭小楷寫了二十個字,全都認得!猛力一掌拍在林念祖肩頭:“別怕,有姐姐在,一定不會讓大哥抽你的手心。”
在林念祖感激的目光中,她繼續補充道:“我會在他回來之前,先檢查你的作業,一遍你記不住,寫兩遍,兩遍記不住,寫三遍……”
林念祖垂頭喪氣,外帶幾分不屑:“你檢查?你識得那是什麼?”
林曉霜看來是不識字的,否則弟弟不會這麼說,她曬笑一聲:“草蚱蜢看一遍我都會編,這些彎彎繞繞能難得倒我?這樣,你先教我讀一遍,就不會搞錯了。”
在弟弟不信的目光中,她跟著稚嫩的童聲唸了一遍那二十個字,眨了眨眼睛,對著林念祖一口氣說了出來,然後道:“好了,記住了,你快寫吧。”
“這……這就記住了?”林念祖有些結巴,雖然說他很佩服姐姐編小物件的能力,不過這是識字啊,是他最頭痛的識字,她怎麼可能讀一遍就認識那些字了呢?大哥教他可是用了整整四天,一天五個字,他也只是會念,寫還寫不全。
“嗯,這有什麼難的,不信你看著。”拿起身邊的樹枝,林曉霜一邊嘴裡唸唸有詞,一邊在沙盤上勾畫,“趙,張,陳……”不是她要顯擺,實是這二十個字是姓氏,筆劃不算雜,恰好她都會寫,若是別的也不見得這麼快記住。
在林念祖吃驚的目光中,她一字不差。
“你總不會連姐姐都不吧?”林曉霜用起了激將法。
小朋友的好勝心被激起,他正襟危坐,一絲不苟地練習起來,林曉霜聽到他小聲的嘀咕:“我才會連個女子也不如。”她裝沒聽見,往後一躺,仰頭對著著天空,閉上了眼睛。
和煦的陽光透過枝葉的縫隙,點點灑在她的身上。她穿著母親張氏舊衣改制的衣裳,本是粉藍的顏色,洗成了灰藍,腰間繫了一條同色白花的裙子,半新不舊。長長的發未梳鬟,只鬆鬆的辮了根辮子,用紅繩綁了拖在腦後,這會兒髮辮垂在椅子後頭,扎辮子的紅頭繩像只振翅的蝴蝶,在春風中輕輕搖晃。
鄉間雖貧苦,勝在四時風光燦爛,四時風光,又以春日為最。等閒識得東風面,萬紫千紅總是春,漫山遍野,此花謝了彼花開,美不勝收。林曉霜每日裡最愜意的時光,莫過於這早間躺在院子裡曬太陽,透過籬笆編的低矮院牆,遠處的青山綠水,田野風光,盡收眼底。
她身下的竹椅是兄長林念宗專門為她編的,為此小書生的手被劃出好幾道血口子,倒讓她好生過意不去。椅上鋪了一層褥子,細細地與椅子綁在一起,不會硌人。
林曉霜勾起唇角,偷偷地笑。原以為這個世界不同了,這裡的文字會像天書一樣看不懂,沒想到啊沒想到,竟然是繁體字,還是正宗的楷書。
虧了當年初出校門時被死黨拖著給灣灣家當過編輯,雖然那時節是用鍵盤敲出來的,與提筆寫是兩回事,不過好歹繁體字與她算是混了個臉熟,大學時為了冒充文藝女青年,她還修過書法課,毛筆字尚算端正,不至於寫得像狗爬,將來若是有了條件,練練就會好的。
姐不是文盲啊!她慶幸地長嘆,還能繼續冒充文藝女青年的感覺,真好!
晚上林念宗檢查,發現一向粗心的弟弟居然破天荒地一字未錯,全部寫對了,不由得感慨,臭小子終於肯學了,很是表揚了一通。為了培養兄弟倆的感情,林崇嚴將小兒子交給大兒子教導,得知此事,亦是歡喜。
林念祖開心地看了一眼姐姐,正要開口說出真相,卻被林曉霜搶先開了口:“爹,大哥,從今天起,我想跟著念祖一起識字。”
“對啊,有姐姐陪我,我會學得更快,今天我只教她念一遍,她就全都記下來了。”
林崇嚴驚訝地瞪大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