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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著槍呢!
作為刑警,王為習慣隨身帶槍,更何況還有青龍那把“達摩克利斯劍”隨時高懸在頭頂,更不敢自動解除武裝。
這要是大白天在公園裡睡覺,被人把槍偷走,那可要鬧大笑話。
把依依叫醒,小丫頭睡眼惺忪的,一起逛街。
果然立馬就神情振奮起來。
除了白大隊那種極個別的奇葩,就沒有女孩子不愛逛街的。
唐依依是個小富婆,鬧著一定要給王為買衣服。
在小姑娘眼裡,王為的衣服實在太老氣了,完全不像是個年輕人,倒和那些中年大叔很相近。
做刑警的人,並不是經常穿警服的,相反,穿便裝的時候更多。
有人給自己買衣服,王為通常是不拒絕的,相反還有點“受寵若驚”,在另一個時空,除了老媽會給自己買衣服,還真沒有享受過這種待遇。
只是,唐依依給選的幾套衣服,實在有點過不去王為的審美觀。
也太奇裝異服了。
哪怕是出去辦案,外調,也不能穿成這樣啊。
穿成這樣,就算你亮出警官證,也沒人信。
誰見過穿皮衣帶銅環銅釦飾物,燈籠褲上還繡倆大虎頭的刑警?
然而,最終王所居然還是選了這套“虎頭服”。
理由很簡單,穿成這樣比較方便進出歌廳,酒吧,ktv等娛樂場所。涉毒案件,多半發生在類似的場合,王所也需要一套合適的“行頭”。
這套衣服一穿上,唐依依就拍著手嘻嘻地笑個不停。
“太像了……”
“像什麼?”
“像我們學校外邊社會上那些小混混……”
唐依依抿著嘴,滿臉都是戲謔和好玩之意。
“好,就是它。今晚上就穿著這套陪你們去k歌。”
王為毫不在意,上下打量著自己的新裝,居然還挺滿意的。
正宗古『惑』仔!
穿成這樣去酒吧,說不定就有人找自己兜售違禁『藥』品,連線人費都省了。
“真的?那太好了……”
唐依依雙眼亮晶晶的,忽然就摟住他,在他臉上輕輕吻了一下,隨即就垂下頭,咬著嘴唇,小臉紅彤彤的,如同染了一層丹砂。
王為就笑著摟過她的肩膀,輕輕抱了抱。
王所現在也不知道自己對唐依依是一種什麼樣的感情,但在他的心裡,顯然並不排斥和唐依依更進一步。當然,前提是唐依依還要再大點。
哪怕再大一歲也好。
不然,王所會覺得自己太過“禽獸”。
不知不覺間,就到了飯點。晚飯自然不要再回公園去吃,而是去了麥當勞餐廳。
和全國各地的情況一下,麥當勞的生意相當火爆,畢竟所謂抵制“洋垃圾”是在零零年之後,整個九十年代,麥當勞肯德基都是高大上的代名詞,甚至都登上過央視春晚的文藝節目。
尤其受年輕人的歡迎。
至於說道“垃圾食品”,在王所心目中是沒有這種概念的,作為刑警,常年飢一頓飽一頓,有什麼資格挑剔食物?
到了飯點,能按時吃頓飯就不錯了。
還不一定保證是熱乎的。
一起吃飯的有七八個,都是年輕人,其中大部分是學生,唐依依的同學。
他們聚在這裡,本來就是為一個叫欣然的同學慶祝十七歲生日。
據唐依依說,欣然是她在五中最好的朋友,家裡條件很不錯,父母都是國家幹部,人長得漂亮,在班上還是很傲氣的。也只有同樣家庭條件好,長得又好看的唐依依,才能和她“地位”相當。
欣然也是有男朋友的。
她男朋友不是學生,是社會人,年紀也大兩三歲,二十歲左右吧。
大家都說欣然長得很漂亮,唐依依都這麼說,但在王為眼裡,單論漂亮,欣然可遠遠不如唐依依。
當然了,每個人的眼光都不相同。
情人眼裡還出西施呢!
另外幾個,也都是欣然的朋友,兩個是同班同學。
都是男女成雙結對來的。
欣然同班同學,包括唐依依在內,四個都是女孩子,只有一個女孩的“男朋友”是同班同學,另一個的男朋友則是高二年級的學長。
見唐依依居然也帶了男朋友來,而且一看就是社會上的人,每個人都很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