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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員更加不負責這些具體的案子,他和所長是有明確分工的,黨務工作和內勤工作,歸他管,業務工作主要還是所長負責。
但事實上,基層派出所不可能真的這麼涇渭分明。
就那麼點權力,每個人都想要均沾一點,誰也不能獨吞,或者一個人吃大頭。
平時張海華和劉強的合作還算愉快,張海華能擺正自己二把手的位置,劉強的吃相也不特別難看,大面上總是能過得去。
現在忽然又冒出個王為來,張海華其實也有點不爽。
李民主笑道:“教導員,那還得有個主從吧?比如這個案子,我們三警區認為應該由刑警隊來辦,刑警隊卻認為應該由三警區辦,到底該聽誰的?要是誰都不辦,這案子不就懸著了嗎?”
“是啊,教導員,要我說,咱們還是以前的老規矩,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大案要案和涉毒案子,交給王所那邊,這樣一來,就理順關係了。”
一警區負責人老衛也開口了。
相對來說,老衛是四個警區中和李民主關係比較好的負責人,一警區的轄區和二警區相鄰,以前李民主負責二警區,兩人和警區的一些工作人員經常在一起吃吃喝喝,算是酒肉弟兄。
後來李民主和陳鵬對調,也並沒有影響到他們之間的關係,兩人還是經常一起喝酒吹牛。
自然,老衛對王為的意見也很大,關鍵時刻,自然是幫著李民主說話了。
老衛這個意見很明白,其實就是要把刑警隊和禁毒隊“單列”,以前是警區負責的,現在還由警區負責,只有警區覺得棘手的案子,才交到王為那邊去。
李民主和老安便齊刷刷地點頭,對老衛這個意見表示贊同。
陳鵬不吭聲,但是很顯然,他也不可能當眾表示反對。
畢竟他也是警區負責人。
但王為明顯不可能接受這樣的處理辦法,這太被動了,人家不想辦的案子,難啃的硬骨頭,統統丟給他這邊,憑什麼?
有好處,有肉吃,好辦的案子,人家自己留下了。
王為又不是冤大頭。
他自己或許無所謂,可以不爭,但要為手下的弟兄們弄點好處。
毋庸諱言,當時的派出所,辦案子是一大收入來源。人數眾多的聯防隊員,上邊可沒有足額的財政撥款。雖然說不少聯防隊員,是有工作單位的,原單位會給他們發工資,但隨著改革的深入,不少聯防隊員已經從原單位領不到工資了,每個單位都要講效益不是?何況不少單位確實是發不出錢來了,甚至有少數原單位已經倒閉,工人都下崗了。
就算原單位還在,多數也只能從原單位領到基本工資。津貼獎金什麼的,還得派出所自己解決。
劉強也不是財神爺,他從轄區各單位搞來的贊助款,壓根就不夠開支這麼多人的津貼獎金,最多就是能保證所裡的日常辦公開支,接待開支和一些聚餐的費用。
各個警區得自己想辦法創收。
王為的刑警隊和禁毒隊因為是試點單位,經費方面,市局和分局都有傾斜,基本能保證,不過王為還得為手下十幾個弟兄找點活水來源。
再說這個所謂的試點單位,也不能永遠試點,總有要停止試點的一天,到那時候,王為可以預見,不可能還有這樣特殊的待遇,自我創收永遠都是不二法門。
當然,刑事案和涉毒案,是不能搞創收的。
如果在後世,這是紅線,不能碰。
當然,眼下這個時空,規矩遠沒有那麼嚴格,不少案子辦著辦著,味道就變了,『性』質也變了,只要能擺平方方面面,最終的結果會和當初的預計大不相同。
“既然要我們來辦案,這個決定權,最終應該在我們這裡吧?”
王為寸步不讓。
李民主笑道:“沒問題啊,我們本來也沒爭。大家都同意以王所和你們刑警隊禁毒隊為主,有案子先給你們報過去,你們覺得應該留下的就留下,覺得不該留下的,再交給我們辦就是了。我們都願意配合。”
這話說得好不皮裡陽秋。
實際上他們現在就是這麼幹的,不管什麼案子,一股腦都塞給刑警隊和禁毒隊,至於所謂“不該留下”的交給我們來辦,壓根就是句面子話。案子到了刑警隊禁毒隊,再想交回給警區,門都沒有,人家根本就不接。
哪有這樣的,你們覺得不好辦了,又交給我們?
歸根結底,大家都想要這個決定權。
別看李民主話說得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