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天上掉餡餅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王為依舊只是瞥了他一眼,神情有點輕蔑,繼續說道:“第二,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今天這個案子,和這幾年在各個郊區發生的幾個入室強『奸』案比較相似。比如兩年前的‘七二四案’,也是在郊區,城鄉結合部的鄉村地帶,也是單門獨戶的院子,也是凌晨時分撬門進入室內,用重物擊打被害人,將被害人打暈之後實施強『奸』……還有三年前發生在東城筆架山腳下的入室強『奸』案,也和這個案子類似……地點的選擇以及作案的手段,幾乎如出一轍,我們有理由認為這是同一個犯罪嫌疑人乾的。如果是流竄作案,就
說不過去了。”
劉強等人臉上『露』出驚訝的神『色』。
這幾個案子發生的時候,王為還在警校讀書呢,他對這些案子倒是瞭解得夠深入。
看來確確實實做了一番功課,這麼短的時間內,王為在邊城市刑偵界聲名鵲起,果然是有理由的。
“魏大隊,我建議這幾個案子併案偵查。”
王為隨即很鄭重地對魏明輝說道。
“我反對!”
不等魏明輝開口,楊振華立即叫道。
所有人的目光齊刷刷地掃了過去。
楊振華理都不理,昂頭說道:“目前這一切都僅僅只是你個人的推測,就這麼草率地併案偵查,萬一搞錯了,整個偵破方向都會被帶偏的。”
馬上就有人點頭附和。
楊振華身為重案中隊中隊長,在西城分局刑偵系統,也算是有頭有臉的人物,經驗方面也比較豐富,他說的話還是有人覺得有道理的。
儘管有更多的人知道楊振華是在跟王為置氣,為魏大隊當馬前卒。魏明輝沉『吟』了一下,說道:“王為,併案偵查暫時押後吧,畢竟你說的那些案子,有好幾個不在我們西城分局的轄區內,全部併案偵查,那必須報市局批准。而且老楊說得也有一定道理,併案偵查,要線上索比較明顯,證據比較充分的情況下才能考慮,貿然併案偵查,有可能把偵破方向帶偏。費力不討好倒在其次,走錯了方向,時間上就
耽擱不起了。”
這番話很見功力。首先在對王為的稱呼上,魏明輝沒有叫“王所”,畢竟雙方年齡,職務,尤其是資歷相差那麼遠,這一聲“王所”叫出來,實在有點陰陽怪氣。如果叫“小王”,又未免太拿大
。王為到底也是大所的副所長,三把手。
直接叫王為,不遠不近,正合適。
如果說怎麼稱呼還只是細節,那麼真正的關鍵在於,魏明輝壓根就不打算給王為留退路。
因為王為說的那幾個案子,都已經被定為懸案,也各自打上了流竄作案的標籤,一旦併案偵查,壓力就由紅玉派出所轉移到西城分局刑偵大隊了。幾個案子併案偵查,以王為的職務和資歷,是肯定擔任不了專案組長的,這個專案組長,多半會落在魏明輝的頭上,案子破不破得了,全看你魏大隊的了,王為和紅玉所
刑警中隊,不過是協助破案罷了。
當然,案子真破了,功勞也主要是魏明輝和分局刑偵大隊的,基本跟王為和紅玉所刑警中隊沒啥關係,最多得個不痛不癢的表揚。
關鍵是,這種案子就不容易破。
線索太少。被害人壓根就沒辦法提供哪怕一點有用的線索,連犯罪嫌疑人的高矮胖瘦都只能靠腳印推測,實在太不靠譜了。萬一這腳印不是犯罪嫌疑人留下的,你們一門心思去逮一
米六五以下的小個子男人,結果真兇卻是一米八的彪形大漢,豈不是南轅北轍?
知道王為這小子狡猾,魏明輝早就多長了個心眼。
這不,一上來就振振有詞,想要給魏大隊下套。
可惜你是人精,人家魏大隊就是千年的狐狸!
你那點小心思想要用在人魏大隊頭上,那還差得遠呢。
“那魏大隊覺得這個案子應該從哪個方面著手?”
劉強忍不住『插』了進來,問道。他當然知道王為要求併案偵查的真實用意,而且很贊成。這樣的大案,還是分局去負責比較好,劉所可不認為自己所裡刑警隊這幾個“小屁孩”真有和人家分局刑偵大隊叫
板的實力。
如果以後這樣的重案要案全都部歸他們所裡自己偵破的話,那還了得!
所以這樣的先例無論如何都不能夠開。
哪怕為此得罪魏明輝也顧不得了。
再說請魏明輝指點一下破案的方向也不算得罪,這本就是刑偵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