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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什麼異樣。
張琴就嗚嗚地哭起來,不住痛罵那些劫匪喪盡天良之類,馬世勇在電話那邊好勸歹勸,才算是讓張琴止住了哭聲。
“馬總,是這樣的,我整理老吳留下來的東西,發現他的一個日記本,裡面記錄著你們一起做生意的往來賬,好像他還有一些錢在你那裡,沒清賬是吧?馬總什麼時候有空,能不能麻煩你來我家一趟,把這些生意上的事好好清一下,他如今人都死了,我也沒心思再做什麼生意……”
說著,張琴又嗚嗚地哭。
“嫂子,你是不是看錯了,我和吳主任之間,沒有什麼賬要清啊。”
聽得出來,馬世勇的聲音略略有點鬱悶。
張琴的哭聲又大起來,斷斷續續地說道:“馬總,怎麼會看錯呢?這麼多年,你們一直合夥做生意,我也沒過問你們的事,但這個賬是老吳親筆記得,真要是錯了,也要請你馬總當面說清楚。要不這樣吧,馬總,你在哪裡,我去找你……”
馬世勇連忙說道:“嫂子,我還在路上,在開車……這樣吧,等我到家了,我聯絡你……”
說著,馬世勇就結束通話了電話。
“馬上聯絡移動公司……”
移動公司那邊反饋來的資訊表明,馬世勇就在城關鎮,並沒有像他自己說的那樣在開車。具體的位置,應該在天歌夜總會一帶。
“去天歌夜總會!”
耿波隨即做了決定。
在車上,耿波告訴大家,天歌夜總會是城關鎮最大的娛樂場所,平時生意非常火爆,來夜總會娛樂的人五花八門,三教九流無所不包。
馬世勇在天歌夜總會就對了。
那地方交通非常便利,四通八達,客人又多,人員很雜,不管是誰,混在這種地方,都很容易被淹沒在“茫茫人海”之中,不會引起別人的注意。
“就算是夜總會,這個時間段,也應該打烊了吧?”
白嬌嬌反問道。
他們坐在一臺中巴車改裝的警車內,十幾號人,幾乎囊括了專案組所有的刑偵專家。
耿波說道:“他應該住在夜總會。”
王為有點詫異:“夜總會還提供住宿?”
“不提供正兒八經的住宿,但如果客人唱歌娛樂到很晚的時間,夜總會那邊也允許他們在包廂裡過夜。畢竟大半夜的把客人硬趕出去,肯定不是做生意的手法。反正住在包廂裡也不花費夜總會什麼,無非就是有個地方躺一躺。”
耿波解釋道。
王為點點頭,直接掏出手槍,開始檢查。
因為是參與偵破持槍搶劫殺人案,專案組人員都領取了配槍。基本上,重案大隊的人都是槍不離身的。夠得上他們重案大隊出馬的,都是大案子。隨時有可能遇到亡命之徒。
王為的配槍,也是隨身攜帶的。
他是刑警隊長,有這個必要。
尤其是接受了韓明正和洪峰的指令,準備接近唐威,在唐威身邊“臥底”,王為也是槍不離身。
危險指數最高的,就是涉毒案件,毒販幾乎個個都是亡命徒,一言不合就和你動槍的可能『性』太高了。另一個危險指數最高的,則是臥底。
在王為身上,這兩者湊一塊了,他時時刻刻都要保持著高度的警惕。
更何況,現在重案大隊的活他也得幹!
王為這個動作,先是讓大夥略略一愣,隨即每個人都回過神來,紛紛掏出手槍,檢查槍械情況。
馬世勇涉案的可能『性』已經很高了,如果不是劫匪一時心血來『潮』,想要殺個人玩玩的話,馬世勇是第一個有動機要置吳新力於死地的人。那麼,那些劫匪就很可能和他關係密切,甚至直接就是他聯絡的,眼下都有可能和他待在一起。
忽然間,大家其實就已經面臨高度危險的任務了。
九六年,全國各地公安局都還沒有特警編制,抓捕嫌犯,哪怕是再危險的嫌犯,也都是刑警們的事,最多能向武警部隊求援。
眼下顯然是來不及了,也沒那個必要。
這一行十幾名刑警,誰不是刀山火海中滾出來的?
這樣的危險任務,他們又不是第一次面對。
只不過,王為這小子的反應不是一般的快啊。
這傢伙真的是個新兵蛋子?
“老耿,你擔任現場指揮。”
袁懷英一邊檢查自己的配槍,頂彈上膛,一邊對耿波說道,語氣十分平靜。
按照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