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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羅阿田不會又成為“聽說過”的人吧?知
道有這麼一個人存在,也知道他很有嫌疑,最後卻只找到屍體!
真要是那樣,劉浪懷疑自己會被氣瘋過去。
羅阿田到底跑了還是沒跑呢?..
沒跑!
不但沒跑,還在吃宵夜。羅
阿田有個特點,不能緊張,他一緊張就想要吃東西,而且約油膩越好。
所以這幾天,羅阿田都會在深夜冒出來,出現在石湖二路的燒烤一條街,找個平時最喜歡也最熟悉的燒烤攤,好好啃一隻滷豬蹄,吃幾串大腰子,再來幾串魷魚須,就著兩瓶涼涼的冰啤酒喝下去,才能勉強將心中那股緊張之意壓下去。羅
阿田的緊張,並不是從今天開始的。
而是從幾天前,丁志平找到他的時候開始的。丁
志平慌慌張張地跑到他家裡來告訴他,自己殺了人,把女朋友的媽媽給殺了。對
羅阿田,丁志平還是很信任的。
丁志平也絕沒想到,自己這位看上去沉默寡言,膽小自卑,從來不招惹是非,和誰都不多說話的“師父”,居然就是“大名鼎鼎”的連環殺人狂魔。自
己在無意中學的“殺人模式”,其實就是眼前這位外表土不拉幾,甚至頗有幾分猥瑣的羅師傅一手創造出來的。
這個人,才是真正的殺人狂魔,雙手沾滿鮮血。雖
然說,殺一個人和殺無數人都是一樣的罪惡,沒有輕重之分。但論到“窮兇極惡”,丁志平實實在在跟羅阿田不在一個檔次上。至
少丁志平就從沒想過,有朝一日要殺了羅阿田。所
以當羅阿田殺他的時候,他一點防備都沒有,一聲不吭就被羅阿田打暈了過去,然後扔進水中溺死,最後將屍體丟進了石湖之中。
羅阿田是一個極有決斷的人。大
凡心狠手辣的傢伙,都有這樣的特『性』。
沒有決斷的人,遇到大事的時候,根本就下不去手,更不要說下狠手了。應
該說,羅阿田這一手很見“功力”,差一點就將警方欺騙了過去,丁志平被定『性』為畏罪『自殺』。實話說,如果不是王為,白嬌嬌,谷帥意外參加了專案組的工作,而且有李作勇的堅持,羅阿田這招“李代桃僵”已經湊效了。說
不定在“結案”會議開過的次日,偵查終結的報告就已經上報市裡和省廳。從
今往後,只要他羅阿田老老實實,安安分分過自己的小日子,再不冒出來,他曾經犯下的那些滔天罪惡,說不定就此被掩埋在歷史的長河之中,再也無人知曉。這
種可能『性』不是沒有,而是極高。但
羅阿田除了極有決斷,還是一個極其小心謹慎的人,所以在殺了丁志平滅口之後,他就躲了起來。
所謂躲起來,其實也簡單,一點不復雜,壓根就不是人們想象中那種躲在一個完與世隔絕的地方,完不和外人接觸。
在羅阿田想來,這是最愚蠢的躲法。或
許會很有效果,但從今往後,就真的與世隔絕,再也融不進主流社會了。那
樣的日子,生不如死。羅
阿田是絕對受不了的。
每隔一段時間,他骨髓深處那種暴虐的因子就會活躍起來,就一定要嗜血,要殺人,要強『奸』,要虐待,不然就難以忍受。對
這個花花世界,他其實說不出的喜愛,說不出的『迷』戀。
沒有這個花花世界,沒有這些蹄髈,這些大腰子,這些烤魷魚須,這些涼涼的冰啤酒,他怎麼滿足自己虛空的脾胃?
沒有這個花花世界,沒有那些千姿百態,花枝招展的女孩,沒有她們被折磨,被虐待時的悽慘呻『吟』,沒有她們臨死前恐懼的眼神,求饒的目光,他怎麼滿足自己內心的惡魔?
所以,壓根就沒必要那麼複雜,只要換個地方住一段時間就可以了。
等風聲過去,一切都會恢復正常的。他
又可以像以往一樣活得滋滋潤潤,瀟瀟灑灑。想
吃什麼就吃什麼,想殺了誰,就殺了誰!
至於警察,老實說,羅阿田瞧不起他們的,很瞧不起。
一開始的時候,羅阿田並沒有這樣的想法,相反,他對警察還很敬畏,所以第一次作案之後,他很緊張很緊張,曾經連續七天狂吃海喝,一直吃到拉肚子,整整拉了三天,差點將他的腸子都拉出來。但
是並沒有警察上門來把他抓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