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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小城就不一樣了。它裡面的人員有限,死一個、少一個。所以,它會盡可能地加高城牆,來護得裡面的安全。
我們莘城的城牆,高五米。而融城,高六米。事實也是,莘城比融城面積要大一些。那麼,這座城池的圍牆有多高呢?目測十米。所以,它絕對是一座小城。
我要儘快進城,我相信,只有我進了城,賈城主對我來說,才不再是威脅。可是,要進這麼一個小城,不能靠武力。小城城牆太高,易守難攻。這是它至今還沒有被賈城主收服的其中一個原因。而最主要的原因,在於對往來的行人,盤查地特別嚴格。如果不是這樣,早就被賈城主的人混進去,收服了。
雖然這小城城牆很高,可是對我來說,越牆而入不是什麼困難。我難的是,如何混一個合理的身份。不然,就算我進去了,也會被轟出來,或者,被當做細作,殺死在裡面。
我遠遠地,看見守城士兵在盤查往來的百姓。事實上,他們並不需要盤查什麼,因為他們都相互認識。我看見每一個進城的人,都會和士兵說笑,並且,塞一些好吃的、好玩的,在士兵的手中。
我有些為難,一時想不到什麼好法子。天漸漸黑了,我只得往回走,去找剛才路過的一個破廟。我打算在裡面過一個晚上。
我的乾糧,只能支援我再待一個晚上。明天,我必須得進城。
第一卷 迷亂 第十章 毀城小魔
書香屋 更新時間:2013…3…13 10:58:41 本章字數:2590
第二天天還矇矇亮,我就醒了。我在破廟裡躺著一動不動,腦子卻在不停地轉動。
被誤認為一個八、九歲的小細作,不是不可能。一座小城,為了自身的安全,寧可枉殺千人,不可漏過一個。因為千里之壩,毀於蟻穴。一旦城破,城中百姓就會被奴役,自己的子孫後代,也將世代為奴,幾乎不會再有翻身的機會。所以,我不能貿然企圖進城,尤其是自己翻牆而入。如果被抓住一次,就算讓自己撿回一條命,下回就會被當做黑名單處理,格殺勿論。
要不,就和守城計程車兵實話實說?告訴他們自己是莘城城主的女兒公儀敏,走投無路,希望小城收留?自己痛哭流涕,希望以自己無家可歸、無所依附的可憐,來博取大家的憐憫之情,放自己入城?
這個主意十分不靠譜。一則,我說自己是公儀敏,怎麼證明?單憑我會說莘城話,就可以證明嗎?二則,在這弱肉強食的年代,一位走投無路的前莘城城主的女兒,只會遭來大家的鄙視。如果,他們中有親人在莘城被殺被奴役,說不定還會怪我的父親不能好好照顧自己的城民,而把仇恨轉嫁到我的身上,對我這個女兒進行虐待。
而表明真實身份,還有一點,不得不考慮,那就是,小城為什麼要為了我這麼一個小孩,得罪賈城主?自從成功佔領莘城後,賈城主勢力如日中天。小城為了自保,儘量避免與人結怨,怎會為了我,得罪賈城主,為自己樹立一個強敵?
我思忖了半天,要進入小城,為今之計,只能混一個合理的身份。而這個身份,必須由小城一位德高望重的人來宣佈。只有他帶著自己進入小城,才會徹底消除小城百姓心中的擔憂。自己也才能在小城安穩度日。
想到此,我一骨碌爬了起來。我整理了下自己的東西。如今,乾糧已耗盡。我只有兩片金葉子、幾粒碎銀子、一把匕首、一件斗篷。
要想透過金錢,來收買一個人,顯然行不通。若能行得通,小城早就被霸佔了。
想到這,我對素未謀面的小城百姓,油然而生敬佩之情。
那麼,金葉子和碎銀子,帶在身上對我來說沒有什麼益處。普通百姓,尤其是一個小孩,身上不會有金葉子、碎銀子,只會有幾個銅板。
匕首我得留著,這是我的防身工具。我拔出匕首,仔細看了看刀刃。這是把殺過人的匕首,因為刀一旦餵過血,就會上癮。我的手指輕輕撫過刀刃,它散發著寒光,那些寒光像是人的舌頭,貪婪地舔著我的手指,期待我的手指進入它的咬程,被它噬咬吸血。它散發的寒光冷氣逼人、迫不及待地團團罩住我的手指,可知它已經殺過不少人,是個嗜血狂徒。
匕首很珍貴,因為它是用隕鐵鍛造而成。不單是匕首,只要金屬質地的,刀、劍,都很珍貴。因為它們都是天賜之物,天下落下的隕鐵數量有限,能鍛造成兵器的更是罕有。只有建城多年的城主、貴族手中,才會擁有一些鐵質兵器。普通百姓,只能用棍。父親曾說,誰能掌握鍊鐵技術,就能一統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