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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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我們已經試著跟他聯絡了,可是因為他所處的地方通訊不發達,所以現在還沒有聯絡上他!”埃裡克回答。
“埃裡克,你在哪裡幹什麼?”兩人正說著,房內又走出一個人來,愛德華認識他,那是埃裡克的上司里斯本,是負責他們這一重案小組的隊長,此人長久以來一直和他不對盤!總是覺得他能進CPO是因為他姓氏的關係。
“愛德華先生,”他走過來一眼看到愛德華,“正好,我們正在找你,請你跟我們回警察局協助調查!”他的口氣居然微微透出一絲絲的興奮!
“愛德?”埃裡克有些擔心的看著愛德華,他知道他們之間的矛盾,他更知道里斯本是一個小肚雞腸的人,非常會記仇,一直以來,他都認為自己是破案能手,可三年前,他接到了一起兇殺案的偵破,那是一起丈夫殺死了妻子的案子,原因是妻子與情人約會時,被丈夫逮到,夫妻發生了爭吵,丈夫憤怒之下殺死了妻子和情夫,因為兇殺現場除了丈夫,妻子以及妻子情夫的指紋之外沒有第四者的指紋,所以里斯本就認定是丈夫殺死了妻子和妻子的情夫。
然而,作為兇手的丈夫卻一再大喊冤枉,一口咬定自己沒有殺死妻子和妻子的情夫,然而物證明晃晃的擺在那裡,誰會相信他說的話。
哪時候的愛德華,只是一個剛進CPO的小探員,為了鍛鍊他的能力,‘JY’小隊的隊長,他的五個舅舅之一的雷斯將他安排到了FBI重案組接受鍛鍊,當時,他正是在里斯本的手下。
第壹佰柒拾陸章 誤解(肆)
里斯本一直想進CPO,那幾乎是全世界的警察都夢寐以求想要加入的地方,可惜的是一直以來,他遞交了無數申請,CPO都拒絕接受,令他一直心懷不滿。而這時候,這個新來手下的小探員卻沒有任何的阻礙的加入了CPO,而且還是裡面的最出色‘JY’小隊,讓他更是不滿,他看不起他,覺得他之所以能夠加入CPO,只是因為他是歐德禮家的人,誰不知道,‘JY’小隊的成員都姓歐德禮!
儘管此案已被確定是丈夫義憤之下殺死妻子和妻子情夫了,但兇手口口聲聲喊冤,令愛德華不免心存疑惑,他調查了一下兇手平素的為人,得知他平日為人溫和,在家附近口碑十分的好,看到受傷的小動物,他都會上去救治一下,最關鍵的是,他有‘恐血癥’!
所謂‘恐血癥’就是害怕鮮血和類似鮮血的東西,一看到紅色的東西,哪怕只是一桶油漆,他都會害怕的渾身發抖,暈厥過去,這樣的一個人,怎麼可能連殺兩個人,還毫無懼色的在街上溜達呢?
在得知這些之後,他更懷疑兇手並非死者的丈夫,於是他向里斯本說出了心中的疑惑,可是他卻不屑一顧,不置一詞,無奈之下,愛德華找到了自己的舅舅約翰歐德禮,請他重新檢驗屍體以便為他翻案。無論如何,如果他真的是冤枉的,那麼他一定要幫助他,更不能讓真兇逍遙法外。
約翰在為屍體檢驗的過程中,果然發現了疑點,男死者的死因是被人用刀割斷了頸部的大動脈,失血過多而死,而女死者則是被人從後面用刀戳穿了心臟而死。但是根據他們對認定是兇手的那個人的調查,他是個左撇子,而兇器刺入傷口的方向卻在右邊,更為奇怪的是,男死者的刀痕從左至右,而如果那個男人是兇手的話,那麼刀痕應該是右至左才對。這就說明了真兇是習慣用右手的。
再發現了諸多疑點後,愛德華將此事告訴了雷斯,雷斯出面讓FBI重新調查此事,事後證明,愛德華的判斷是對的,兇手並非女死者的丈夫,現場之所以發現兇手的指紋,是因為兇手之前去過那裡,而且也確實和女死者發生了爭吵,但之後,他便離開了兇案現場。而現場之所以沒有第四個人的痕跡,是因為女死者是被其情夫所殺,而她的情夫是自殺的。
也就是說,此案的被害人和兇手都已經死去了,被害人的丈夫是無罪的!
經此一案,愛德華名聲大振,對於一個初出茅廬的年輕人來說,能夠在證據十足的情況下發現疑點,是十分難得的,這也證明了他是一個十分細心的人。與之相反的是,里斯本卻遭到了上司的批評,因為他的傲慢和對愛德華的偏見,險些讓一個無辜的人付出沉重的代價,他本來可以藉此升職的機會也因為這件事情而斷送了,從此之後,他便對愛德華懷恨在心!
這一次的案子他本來是不打算接手的,可當他聽說死者是死在愛德華的公寓裡時,卻止不住的興奮,暗想終於找到了一個可以徹底搬倒他的機會。
因為前幾次的案子,受害人是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