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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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石城和青石堡壘,不論趙榛是什麼身份,哪怕他就是一個普通老百姓,他也是這中條山青石城堡和青石城的主人。
現在趙榛發怒了,王牛當然知道趙榛的威嚴,他自然就怕了。王牛立刻叩頭說道:“城內有江浙郭家大商求見主公,卑職收了人家二十隻送來交易的活豬,想給大家改善伙食。所以前來報告,想······想······”
王牛天生老實,而且訓練時一絲不苟,戰鬥時也奮勇殺敵。這個人不是耍滑頭的人,不過他的話,趙榛也知道有水分。因為王牛可不是貪嘴的人,趙榛知道這個人是個艱苦慣了的人。一定是那幫新兵和教頭們想吃豬肉,才將王牛拉出來頂過來與自己說話的。
在這個時代,人們吃不上肉。肉是越肥越好吃。而豬肉是各種牲畜中最肥的肉,而且也是最好吃的肉類。在信王軍中,不缺兔子、老鼠、牛、馬、羊、驢和鹿肉,唯獨沒豬肉。一幫教頭想改善伙食想吃豬肉也是正常,而他們的伙食與新兵是一樣的,統一的標準,教頭們想吃豬肉,自然那些新兵也跟著沾光了。
知道對方老實的秉性,也知道是一幫傢伙貪吃,趙榛便原諒他了。趙榛淡淡的,卻是用鏗鏘有力地低沉聲音說道:“你們所有的教官們,一會兒都給我去領五記軍棍。還有,這一次看在你們這五記軍棍和老實交代的份上,我允許士兵們和教頭們吃你們那受賄的二十頭豬的肉。但是下不為例!還有訓練不能耽擱。我和你們說了不止一回,冬練三九,夏練三伏,天熱要忍,天冷也要忍。這都忍不了,上了戰場向後跑嗎?這次輕饒你一次,寫份檢查,明早校場上念一遍。再有下次,定斬不饒,聽明白了麼?”
王牛道:“遵令!”趙榛揮手:“你們吃豬肉以前用銀子探一下,雖然是活豬,但要預防萬一。還有,叫那姓郭的來吧!”在信王嚴令下,士兵們是不敢收取金銀的,但是商家給肉吃,也算是犒勞軍隊,算是打了擦邊球,不能獲罪,趙榛也沒想懲治士兵們。但是,畢竟是外面人送來的東西,而且還是吃的東西,趙榛還是多了個心眼,害怕有人投毒。
王牛點頭道:“遵命!”隨後再也不敢多說,翻身上馬,打馬而去。此時,趙榛身旁的親衛們看著王牛離去,臉上現出了不忍。
王牛是個好人,這個傢伙全家被金軍殺害,獨自一人來投靠信王軍。來到信王軍後,對敵人兇狠無比,殺金兵無數。對自己人卻為人和氣,對待戰友簡直比親兄弟還親,親衛們很多人都得到過他的好處或幫助。
顯然王牛出頭,就是為了那些新兵和教頭們能吃上豬肉。但是他們受的那五軍棍,是絕對不會被徇私的。軍法處的軍法向來嚴厲,不問情由,只管執行軍法。
但他們一句話也沒有說,他們深深的知道,這很正常,因為他們每個人也都參加過新兵訓練,就連趙榛本人都遵守軍紀,更別說別人。事實上就是因為他們的成績不錯,武技厲害,才得到趙榛的賞識,將他們提拔上親衛的。
信王軍越來越厲害!為什麼?就是因為軍隊裡軍法非常嚴酷!這是一種制度,趙榛定的,十分嚴格,沒有太多的殺頭罪,但有很多處罰條令。就是趙榛的愛將們和這些親衛們沒有少吃苦頭,所以這些侍衛們知道王牛一行人會吃怎樣的苦頭。
南方大商賈郭氏來訪,趙榛身邊必須有一個人在他身邊,那個人就是李玉軒。李玉軒必須到場,因為趙榛天天打仗,有些事情他是不太清楚的,所以必須讓李玉軒來替他決策一些事情。青石城是信王軍第二個根據地的中心,也是最重要也是最秘密的火藥、玻璃、鏡子、香水製造業的基地。
李玉軒打理著這一切,早就成為趙榛的心腹。所以,南方大商家來了,李玉軒必須到場。好多事情他都知道,如何決策他都可以給趙榛中肯的意見。
此時,李玉軒被趙榛的侍衛找了過來。他正好半路上,看到幾名教頭去軍法部去“領賞”了。軍法部在青石城的中心——青石堡壘裡。他自然可以看到這群教頭進入了軍法部的塔樓。
李玉軒現在終於明白了趙榛的信王軍為什麼戰無不勝攻無不克,能用幾千人打的大宋幾十萬禁軍落荒而逃的金軍,都不能擊敗信王軍,甚至屢屢敗在信王軍手中。
大宋軍隊李玉軒不是沒有見過,但無論什麼樣的軍隊,都沒有如趙榛這樣嚴格訓練軍隊的。其實關於趙榛是如何訓練軍隊的事情,李玉軒知道的也不是很多,但那已經夠了。
要知道,在此時,最強大的軍隊是金軍,他們的訓練也就是出個操,站個隊,排演一下軍陣。僅此而已,還有什麼?除了頂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