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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確實就是個笑話,但這個笑話就是真的。
“我跟人約好了,明天上午十點就去籤合同,然後就去辦理過戶手續。到時候你簽字”。
“你買房子,我籤什麼字?不是應該你自己簽字嗎”?
唉,書呆子,在象牙塔裡待著,不懂外面的世界。
於是林駒就只好給她解釋未成年人不能簽字的事情。
“原來還有這些說道。可是房產證上是我的名字,房子不就是我的麼”?
“從法律意義上說,確實是你的。不過,等過兩年之後,就再改回我的名字”。
“你就不怕我賴了你的房子”?
“不怕,你不是那種人。再說了,一個房子而已,你要是真要,就給你了”。
“哼,倒是挺大方的。你放心,我不會平白無故要你的房子的,等我有錢了,我自己買一個”。
“對,米老師有志氣”。
“對了,林駒,你究竟有多少錢”?
這可怎麼說呢》說多怕嚇著她。
“你要是不願意說就算了,我只是好奇而已,沒有別的意思”。
“大概二十萬左右吧”。
“二十萬”?
米安娜又喊了起來。
唉,還沒往多處說呢,就把你嚇成這樣。
“怎麼啦?米老師,二十萬很多麼”?
“我的天啊,你是怎麼弄到這麼多錢的啊?該不是從銀行搶的吧”?
這想象力可真夠強大的。
“自然不是,都是我的血汗錢,一分一分賺來的”。
林駒走了,米安娜陷入了沉思之中。
他才十六歲,竟然能做出這麼大的事情來。
這才一天,就把房子、印刷這些事情辦好了。
班級詩刊的事情,朱文科辦了那麼長時間,都沒有個眉目,林駒一出面,兩天時間就辦利索,還是鉛印的。
同樣是人,同樣的事情,他做起來,就輕輕鬆鬆地完成了。
他說到時候能給我分三萬塊錢,看來還真的有可能啊。
如果錢真的到手了,就買個房子。
林駒說的對,自己有了房子,就省的去跟別人爭,也不用看別人的眼『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