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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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那些人全都殺死。
等他再回過神來時,卻不知怎麼的已經離開了山林,旁邊,是一個一臉擔心的小女孩。
這小女孩,正是曼珠沙。
再後來,他們二人相依為命,卻被冥夜教的人發現,強行搶回了冥夜教,開始重點栽培。
但這時他也只是被叫做“阿霍”,依然沒有自己的名字。
當他第一次執行任務後,他給自己起了一個名字,叫做霍致殤。
再之後,便是永無止境的殺人、被追殺、殺人、被追殺……的迴圈,不知道什麼時候起,他有了一個綽號叫做“冥王”。許是因為他周身上下總是纏繞著一絲絲的黑氣吧。
再後來呢?受夠了冥夜教的生活,決定逃走,結果卻被發現。為了讓曼珠沙逃走,他選擇回到冥夜教繼續效力。
因為曼珠沙的第一個對他表現出善意的人。
可就算是曼珠沙,也從來沒有了解過他的事情--不,只是他拒絕被人瞭解罷了。
直到遇見了樂正珏。
這個少女,雖然笑得天真無邪,但是卻無法掩蓋她身上的氣息。
不是殺氣,而是隻有霍致殤才能夠感受到的,死氣。
她也是從那個世界爬回來的人,是同類。
但是,霍致殤並沒有跟樂正珏進行過多的交流。
因為樂正珏跟他比起來,太不一樣了。
明明不是什麼純潔善良的人,明明不是什麼溫暖的人,明明是從骨山血海中走過、從地獄裡爬回來的惡鬼……但她看起來就像是太陽一樣耀眼奪目,令人既想靠近,又不敢接近。
因為,這是黑色的太陽。
雖然有著奇特的溫暖魅力,但是過於靠近,一定會被黑色的光芒所吞噬,最後萬劫不復。
然而霍致殤從來沒有想到,自己的秘密、被遺忘的過去會因為血河書而暴露在人前。
這件事情,一直被他深深的埋在在心裡,即使要把簡單的內心想法變成語言說出來也做不到,更不用說得到別人的理解了。
他更是沒有想到,樂正珏居然能對他說出那樣一番話來。
“難道別人不理解你,你就要拒絕跟別人接觸嗎?這個世界上,又有誰能夠真正理解誰呢?每個人的經歷都只有他自己才會真正懂得吧。”
“如果不邁出那一步,永遠也不會知道外面是什麼樣子的。”
說這番話的時候,樂正珏的表情認真到了誇張的地步。用就像透過鼓膜直接地撥動著心絃似的,響亮清澈的音色喚醒了躲避在棺材中的怪物走出棺材的願望。
事實上,他每次都在最後選擇孤獨一人,這樣就安全不會受到傷害,自己逃入自己製作的棺材中,每次,每次,都在不停重複……
就算是棺材中孤單的怪物,也是想要別人能夠接受他,和他成為朋友的啊。
但是,如果不離開棺材,不管他如何渴望,也是不會得到認可的。
“如果你無法離開棺材,就讓我來幫你離開。我給你離開的理由,你,由我來利用!”
擊碎了棺材的少女站在他的面前,對他露出了勢在必得、絕對不允許反駁的笑容。
簡直就像是……黑色的太陽啊……
既然如此,我便成為你手中的刀、為你所利用。
我霍致殤……此生,只效忠於你一人,直到我這把刀生鏽磨損,再也無法使用。
以我的生命起誓。
------題外話------
嗯,這個番外必須在這裡用番外的形式來寫,不然後面還要費工夫來解釋霍致殤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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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出門去辦事……然後在地鐵上站了一個多小時感覺自己腰快斷了……
距離七月的萬更已經不遠了……乃們堅持一下啊!
……我去複習了
商之音 135。暴君VS魔王。1
按照兔子的說法,必須經過第七章才能前往離殷的所在,因此便領著樂正珏往第七章走。
一邊走,這兔子還一邊囉嗦著:“你不要把事情想得太簡單了,那裡可跟前面是不能比的。不過,如果你能戰勝狂氣,你就是血河書的主人了。”
本來以為第七章裡空無一物,哪知道樂正珏剛進去,就被什麼東西絆倒了,很不淑女的摔了個狗啃食。
“哪個暗算我!”
樂正珏從地上跳起來,卻發現眼前出現了一個黑乎乎的大腦袋,正是那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