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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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對屍體的身高和臉部的還原,最終確定,無名碎屍就是失蹤10天的高天雄。死亡時間是10月8日晚上7點鐘左右。也就是說,高天雄在被那個冒充紀委的電話叫出去後,僅三個小時就遭到了謀殺。
這是組織十分周密的謀殺,兇手利用了鮑新三的死,冒充市紀委找高天雄問情況,使許多人不用多問,高天雄自己也不敢多問,無形之中走進了有人佈下的圈套陷阱裡。
包屍物品中有10月8日、9日的《山江日報》,經技術鑑定,9號的報紙一版上血染的部分好象有筆跡,寫的是個“案”字,並用筆圈著,原來是報紙上出了個錯字,報道紀委工作會議,有句話:“查處大案要案。”第一個案字報紙上印成了“害”字,這個人把這個字改了過來。由此可以推斷,持報紙的人特別喜歡看報或者經常評報、或者是黨政幹部、或者是偶然發現的錯字。《山江日報》發行量15萬份,要查詢這兩張報紙的持有者,彷彿是大海撈針。
包屍用的雨衣是市橡膠廠1999年出廠的雨衣,年銷量在十萬件以上,查詢起來也十分困難,不過,雨衣的帽子上寫有“三”字。
難道是鮑新三的“三”字,兇手在同公安幹警捉迷藏?
包屍用的兩個大色皮帶包,火車站和各長短途車站的個體商販門店個個都有出售的,銷售量特別大,查詢起來很困難。
唯獨只有查報紙!查雨衣!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