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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力面前一樣無用。
身正不怕影子斜,可若是自身歪了,再想扶正就難了。
如果流星不是在種族戰爭期間犯錯,哪怕是任何時候,哪怕是殺了霸主級勢力嫡傳,她彩雲聖母都可以設法保住,可是現在……她無能為力。
無能為力?不!
彩雲聖母突然眼睛一亮,從儲物空間裡取出一物件,金光閃閃,“這是黃金勳章,我要拿它換我兒一命。”
參加種族大戰,只要戰功過百就可以獲得一枚勳章,日後在人族地界若遇到仇家拿出即可保住一命。
而黃金勳章只有戰功過千才可以獲得,只要不是做出人神共憤天理難容之事都可以保得一命。
這枚黃金勳章就是彩雲聖母自己戰功所得,可以說是相當於她的一條命,如今拿出來只為保住其子流星一命。
“黃金勳章!”
驚呼聲四起,無數強者眼睛炙熱的盯著那枚金光閃閃之物,恨不得佔為己有。
這是聖地所發,保命之物,誰不想要?不過也只能想想罷了,只有自己戰功達到才能獲得,才可以使用。
何況彩雲聖母手中之物,借給他們一千個膽子他們也不敢搶啊,更加不可能得手。
石玉沒想到彩雲聖母會拿出自己的黃金勳章,那可是可以保她一命的,聖人一命,如今卻拿出來換流星一命。
這種事情在人族歷史上是有先例的,後來聖地也規定,黃金級別以上勳章可以保三代以內的直系血親一命。
也就是說,流星的命保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