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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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這兩人。ttdmm身為挺大一領導,總是在鼓勵我,從知道我部落格起,一直從頭翻到尾。這兩年,我的每篇博文她都跟帖留言。我卻總是做不到對她這麼關注這麼好。她說:你要是不成名你就別來見我!這話嚇得我好長時間不敢去她那邊。
花自開自落是《那二的煙火》的第一個讀者,那天,這個空中飛人來京開會,我剛好也在國貿附近開會,兩人久別重逢在被窩裡好一頓八卦。餘下,我叫她看看這些字。她一口氣看完。說:好。至少小資和中資這兩個階層的讀者能夠吸引住了。
年初有人看過兩三萬字的《那二的煙火》立馬驅車趕來,說千萬別再浪費才華了。要寫,你的許多東西是別人無法複製的。這些讚譽,對於我這樣一直很頹廢,很期望安定平穩並無遠大理想的一個人竟然是個負擔。成名,這個詞,我想起來都膽戰心驚。這從不曾認真地出現在我的理想之內,平時連個閃念都不曾有。可是,為了這些人的話,我今年有幾天無法成寐。真像被扔在一望無垠的大海里,遠遠的有座模糊而高貴的燈塔,我看得見,卻因害怕失敗而沒膽量上前。成名,呵,這個詞太重了。我都怕我努力過了也揹負不起。只好埋頭寫吧,做好該做的事情。
寫作這件事情,真的很磨人。我並不缺乏靈感,這個年紀閱歷和靈感正四處噴湧。於我來說,把寫作當成一種職業,就是煎熬。我甚至喜歡想過做一個流水線工人,每到工作的時候心裡默默地念著:一個,兩個,三個,四個……這樣把時間給耗過去。可是,我想沒有老闆會用思維這麼跳躍的流水線工人。
哈哈,扯遠啦,扯遠啦……
十三、搞笑的非主流家庭(1)
黎光是個極度熱愛生活的人,他非常擅於勞逸結合,總是在百忙之中為自己騰出時間來休閒活動。公司的業務量增大,有陣子他忙得沒空出去玩兒,就想添點人手。在幾個月前他租了個辦公室,一個商住兩用的超大套間很快填上了人口,沒幾天增加了4、5個職員,放在偌大的空間裡感覺稀稀拉拉。黎光留了一間房做休息室,中午午休不用回家。這個地方利用的頻率因為他和袁嘉的關係緊張程度越來越頻繁起來。
每次袁嘉一折騰,他就賭氣自己住到辦公室裡來,可是他發現每次自己前腳到,後面他的全部行李就有人幫他送了過來。袁嘉對他的臭脾氣一貫不讓,一個犯了錯誤的人,還有資本耍性格。要走就走麼好嘞,從這個家裡出去,你前面35年都算你白混。房子是我的,票子是我的,兒子是我的,跟你沒多大關係。兒子容許你見,好,一個星期看一眼。想死你。
黎光最長在辦公室住過一星期,開始著實高興過幾天,後來,就再也高興不起來了。他想家裡的可口飯菜(每一個幫傭都被袁嘉調教得不錯),他想兒子。想袁嘉。他從來沒想過離開袁嘉。可是袁嘉總要跟他離婚。離婚。離婚!離婚,離婚,離婚!他就偏不離。
黎光才不是笨蛋,重新找一個,誰都容忍不了他。他要做的事情太多,沒那麼多時間去哄女人開心。他的感覺來得太快,保不準啥時候就越軌,別的女人也不能像袁嘉這麼鬧過了就完。他掙錢就是為了叫袁嘉和兒子過上好日子,把所有的錢都叫袁嘉擄了去他願意。那麼多年下來,走過萬水千山,也只有在袁嘉這裡能找到家的感覺。他依賴她。
辦公室的休息間裡已經堆了黎光許多生活用品,足可以叫他完完整整地生活起居了,可是越呆越沒勁。和別人約會幾次後也不覺得特別有意思,回到辦公室裡該做的都做完了,黎光開始一分鐘一分鐘的數時間。唉,怎麼如此度日如年。他把東西一件一件收拾起來,搬到車上開始準備回家。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十三、搞笑的非主流家庭(2)
“袁嘉,我回來啦!袁嘉,開門呀!”
袁嘉暗笑,不是走過八十回了嘛?又回來做啥?她走過去開啟保險門上的通風小門。
“你回來做啥?外面哪裡好去哪裡啊!切……”
黎光很委屈的模樣:“家裡好,我回家來了。”
兒子黎輝跑過來了。“爸爸,爸爸,你回來啦!”
黎光遇到救星一樣:“兒子,快,給爸爸開門。”
黎輝搖搖頭:“媽媽說了,爸爸回來不能開門。要你長個記性。”
黎光失落地:“哦。那你不要爸爸啦?”
黎輝年紀雖小但是很大人:“你是我爸我能不要嘛?但我得聽媽媽的話。”
袁嘉得意地笑:“怎麼樣,你繼續玩兒啊,到最後兒子都不向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