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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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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風很大啊。崇光心裡默唸著這句話,無意識地緊了緊自己不厚的外套,一下子凍得有些瑟瑟發抖。
如果在朝夕醒之後再出來就好了,她一定會很嚴肅地告訴他今天應該多穿一件衣服。可是這個世界上最最傷人的詞語就是“如果”二字,因為這個世界上根本不存在如果。
崇光雙手插在口袋裡,戴著墨鏡和口罩,故意放慢了腳步與上海街頭神色匆匆的上班族們擦肩而過。身為一個人氣不低的明星作家,墨鏡和口罩是崇光上街必備的道具,那是為了避免被瘋狂的粉絲連追二十條大街的悲劇發生。
和忙碌的上班族相比,崇光覺得自己真的是太悠閒了,也許是那個叫宮洺的男人把他保護得太好了吧。
這幾天崇光的心非常的亂,是從未有過的亂。即使是當初救出朝夕的時候,他也比現在平靜一點。他天天跑醫院,等檢查結果,無聊的時候便上街漫無目的地逛逛,耳朵裡塞著耳機。他喜歡輕柔的英文歌曲充斥著整隻耳朵的感覺。
刻意不去和朝夕見面,只是因為他怕自己一看見朝夕微笑的樣子就忍不住把自己的病情告訴她——可是他不想告訴她,那個傻瓜知道了一定會很擔心難過的。
最重要的是,他在發現自己的胃出問題的時候,有想到過胃癌,但是他卻一點也不怕。他是真的覺得他在這個世界上活得太久太累了,不論是宮勳——那個勉強稱為父親的人,還是那個已經快忘記名字的母親,也都不會在乎在這個世上除了宮洺以外的兒子。
在他們那對夫婦的眼裡只有宮洺一個人。
宮洺聰明、聽話、睿智,對商場上那些不流血的戰爭有著極高的天分。他在國外念最好的大學,接受最好的教育,接受來自於所有親戚的讚美目光,接受宮勳在親戚面前慈祥地摸他頭,眼中卻是寫著“不滿意”三個字的父愛……對,他這樣的繼承人,也只有宮勳會對他不滿意了。
而他,周崇光,既沒有被冠上“宮”的姓氏,也沒有和宮洺一樣的待遇。宮家人完全不承認他,他其實是個被遺棄的孩子。他淘氣、頑皮、不愛學習、樂於把一切事情搞砸然後笑嘻嘻地讓別人替他收拾殘局……沒有人喜歡他,除了宮洺,和朝夕。
宮洺是他異父異母的哥哥,可也就是這個哥哥,讓他感受到了家的存在和屬於家的溫馨。
但朝夕不一樣,朝夕是他兒時的玩伴。她小的時候就已經是和宮洺一樣冷冰冰的小美人兒了,只有和崇光一起玩的時候,那張冰冷的面具才會取下。任憑那時候的朝夕再早熟,她也只是個小孩子,玩是天性。
宮洺忙得抽不出時間陪崇光的時候,朝夕總是會站在他身邊,握著他的手:“你怎麼又是一個人啊?”
想起朝夕小時候那一副小大人的樣子,崇光就忍不住笑得前仰後合。可是冰冷的空氣一吸入肺部,眼前所有快樂的幻影就都化成了泡沫消失不見。崇光一怔,胃部突然湧上來的噁心感讓他忍不住蹲下身,好一會兒才緩過來。
“時間過得真快啊。”他的聲音蒙在口罩裡,聽起來朦朦朧朧不真切。
是啊,時間過得真快啊。過去那個牽著他手的小女生一轉眼就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還是非常厲害的少女;他的哥哥——宮洺,掌握著《M。E》一整個公司;而混吃等死的他竟然也在他哥哥的幫助下順利獲得極高的人氣,從此吃穿不愁。
他的哥哥一直很厲害啊。真的。
哦,差點忘記了,現在的他除了作家還有另外一個令人尷尬的身份。
——胃癌患者。
——TBC——
…29…
崇光每晚回家都看見朝夕蜷縮在沙發上睡著,電視嘈雜的聲音充斥著他的耳膜。而朝夕雖然皺著眉頭,但睡得卻也很熟,甚至連他坐在她身邊都沒有反應。
果然還是因為太累了吧。
他輕柔地撥開朝夕額前的劉海,感受著她平靜綿長的呼吸,看著她大概因為不安而皺起的眉頭,鬼使神差地伸出手去幫她撫平。朝夕皺眉的樣子很可愛,是那種恨不得把整張臉都皺在一起的感覺,像是上了年紀的老婆婆。
沙發旁邊的茶几上放著一杯沒有喝完的黑咖啡,廚房裡傳來咕咚咕咚煮咖啡的聲音,美妙的香味在整間屋子裡蔓延。崇光拿起那杯咖啡喝了一口,冰涼冰涼的,苦得舌頭髮麻。電視裡逗人發笑的電影放得火熱,可是崇光再也笑不出來。
掛鐘的指標指向午夜兩點。
崇光的指腹摩擦著朝夕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