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部分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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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歌接過菜刀,道:“非要喝自己的血幹什麼?飲敵之血,方能克服畏懼。此後做大事,沒有膽魄是不行的。”
說完,許歌一把拉過那“板寸頭”,就把他一隻耳朵給割了下來,把血,滴入三盅酒杯之中,再斟滿烈酒。
板寸頭此時嚇的已然是不覺疼痛如何了。
如此,許歌、趙紫雲、馮馳三人端起帶血的酒杯,開始盟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
按照年齡來排序,三十歲的馮馳為三人中的大哥,同樣18歲,卻略長月份的趙紫雲排中間,許歌最末。
盟誓之後,三人這才互通姓名,馮馳這才知道了那圓腦袋的光頭姓名趙紫雲,一直佔據主導地位的才俊青年姓名許歌。
下面,要進行的是一項特別嚴重的儀式,那便是“狗頭祭酒。”
所謂“狗頭”,指的便是“板寸頭”的項上人頭了。
看著那躺在地上,已然被死亡的迫近折磨的心智奔潰的板寸頭,渾身的顫抖,其體下,已是溼地一片了。
“靠!嚇尿了!”趙紫雲道。
許歌:“這種雜碎,平時的囂張呢?”
趙紫雲:“真殺?”
馮馳:“恨小非君子,無毒不丈夫!”
趙紫雲看向許歌,許歌:“大哥說了算。”
趙紫雲立刻望向馮馳,道:“對,大哥說了算!”
馮馳:“好,既然都叫我哥了,哥就不推辭了。那我就發話了。”
許歌:“頭都磕了,天地為鑑!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