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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得不回到傳統的路線上來。
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前的1940年,在中國政府決定支援“自由印度”組織的時候,印度穆斯林宗教改革領袖便派代表遠赴北京,向中國政務院總理譚延愷提出,“中國政府所支援的‘自由印度’組織所代表的未來印度政府很可能會導致人數多的教派利益完全壓倒人數少的教派利益。”譚延愷和孫綱一樣,對印度種族教派之間的隔膜及分離情況瞭解不多,他更多的是比照中國的經驗和模式來看待印度的種族教派問題。譚延愷認為印度穆斯林所擔心的情況不會出現,“中國政府保證新的獨立的印度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組成的、各民族人民享有充分的自由平等和宗教權利的國家。”對於中國總理的保證,穆斯林領袖們並不感到安心,有很多穆斯林領袖甚至這樣認為:“繼續保持英國人的統治也好,由中國來進行統治也好,將印度分裂成七八個國家乃至七八十個國家然後再獨立也好,都要強過出現一個統一的、獨立的印度。”1942年5月7日,全印度穆斯林聯盟在拉合爾召開會議,會議透過了《拉合爾宣言》,即在印度次大陸成立單獨的穆斯林國家的決議。
在華軍攻入印度徹底擊敗英軍,結束了英國在印度次大陸的百年殖民統治史後,對於獨立後的印度究竟應該成立一個什麼樣的國家,印度各派政治勢力有很大的分歧。為了儘快給予印度以獨立地位,在瞭解了印度各派政治勢力的意願之後,華夏共和國大總統孫綱提出了三個方案,“甲方案”為“大印度聯邦共和國方案”,即建立一個統一的印度,這個印度將是鬆散的聯邦,分別下轄印度斯坦、巴基斯坦、孟加拉三個分治地區,三個分治地區擁有很大的自治權力,只由聯邦政府負責國防和外交事務;“乙方案”為“邦聯方案”,即成立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三個邦國,三國成立邦聯或攻守同盟,旁遮普和阿薩姆兩個非穆斯林地區分別併入巴基斯坦和孟加拉;“丙方案”為“聯省共和國方案”,即在印度成立按民族劃分的17個自治省或邦,各自治省和邦擁有較大的自治權力,各省實行中國式的代議制和地方自治,由各自治省成立“印度聯省共和國”,各自治省不能脫離聯省共和國成立獨立國家。
但讓孫綱始料未及的是,他所提出來的方案竟然無一例外的遭到了印度兩大宗教集團的反對,儘管對於孫綱及他所代表的中國政府的威望表示敬重,但“自由印度”領導人錢德拉。鮑斯和印度國大黨領袖尼赫魯都明確表示拒絕接受“巴基斯坦”這個概念,而全印度穆斯林聯盟領袖穆罕默德。真納則堅決要求成立獨立的巴基斯坦國家,印度的錫克教徒也要求成立獨立的“錫克斯坦”,而海德拉巴、克什米爾、邁索爾等印度幾個大土邦的王公則要求各個土邦組成“第三個印度”。
在後世的歷史學者們以客觀的眼光來看,孫綱所提出來的這三個方案無論實現哪一個,對印度都是極其有利的。這三個方案既可以維護印度次大陸的統一,又可以使地方擁有很大的自主權,尤其能夠消除“印度教徒多數統治”所帶來的恐懼。但印度各派政治勢力的短視和無能最終葬送了這一美好的政治前景。
因為“自由印度”組織、國大黨和全印度穆斯林聯盟都堅持自己的意見,各不相讓,三方很快宣佈決裂。由於華軍在擊敗英軍之後便開始撤出印度(對於華軍迅速撤出印度的原因,存在有各種不同的說法,學界比較一致的看法是由於派往海外的兵力不足,中國政府打算將在印度的部隊調往澳大利亞和加拿大執行佔領任務),防務及繳獲英軍的武器都移交給了印度解放軍或當地的部族武裝。在華軍撤出印度之後,印度各地的武裝力量並沒有來得及統合起來,這就為以後的內戰埋下了導火索。
在政治談判破裂後,一些激進的穆斯林開始在印度各地挑起種族和教派衝突,1945年8月16日,全印度穆斯林聯盟公然宣佈這一天為“直接行動日”,在加爾各答東北的馬尼克托拉區,穆斯林發動了騷亂,隨後向其它城區蔓延。穆斯林使用磚頭、匕首和槍支同印度教徒展開混戰。城內的警察和印度解放軍計程車兵不得不使用摧淚彈加以制止,由於場面極度混亂,前來制止暴*的印度解放軍士兵不得不向混亂的人群開槍,好容易才將人群驅散。當天下午,約60萬人的穆斯林在加爾各答廣場集會,全印度穆斯林委員、孟加拉省臨時政府首席部長納茲穆丁在集會上發表了煽動性的演說,稱在騷亂中受傷的全是穆斯林,“穆斯林除了自衛反擊以外已經別無選擇”。他的這番講話激起了新一輪更大規模的暴*。許多穆斯林一離開會場就到處追殺印度教徒,並攔截焚燒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