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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晴不禁笑出聲來,這麼一串隊形真是有意思,心情似乎更好了呢。
有這麼一群有愛的粉絲,不開心也是假的。
第五十四章:番外之墨世黎
墨世黎一直都是個孤獨的人。
他行走在黑暗與光明的邊緣,永遠身著那一身黑色風衣。
因為他有著最特殊的職業,這個職業聽起來便會讓人毛骨悚然。
他是殺手,他無法擁有常人的生活,因為他的職業讓他沒有能力去衡量過去與未來,他隨時隨地都要做好死亡的準備。
但是他卻是命中註定的殺手。生在這樣一個黑暗的家庭,與生俱能造就了冷血無情的他。從爺爺開始任職,慢慢擴大著殺手集團的事業,一代又一代,最後,這艱鉅的任務落在了他的身上。他的雙手從那一刻起就註定會沾滿鮮血。
他厭惡自己,卻不得不以這種方式繼續生存下去。
20歲那年,他的父親在臨終前給他留下一封信,信的內容字字見血,“世黎,你生來就是殺手的命,我們都別無選擇,你必須留下來負起責任,不要把你爺爺多年來的事業搞垮了。你自幼以來便學習操作各種武器,練自己的身手,把這一切交給你,我很放心。接下來就是見證你的實力的時候了。”信的旁邊還躺著一枚銀白色的戒指,那一閃一逝的光有些亮晃他的眼。
當他看到這封信的時候,他閉上了眼,嘴角緊緊抿著。沒錯,如果他不繼承,誰能繼承呢?從小學到大的本領是唯一陪伴著他的東西,如果沒有了這些,他的人生還有何意義。
那是他殺的第一個人,也是他接的第一個客戶。
那個人叫宛靜,是個女人。
客戶叫王勃,是宛靜的丈夫,操辦著一家很大的經融公司。
那計劃單子上只有五個字:“殺了賤女人。”
於是,他猜想到這個宛靜大概是因為出軌或者覬覦王勃的錢財使王□了殺心。
那是他第一次真正意識到,世間沒有感情。
因為這種事情就可以殺掉一個人,還是自己最親密的妻子,還談何感情?
於是,他開始看淡一切。他的骨子裡只剩下冷血。
那天晚上,他潛伏在一座白色別墅旁,等待宛靜現身。過了不久,宛靜出來了,還擁著一個脖子上掛著金鍊子的啤酒肚男人,兩人擁吻了好久,宛靜才扭著腰肢走出來。
他的目光一凜,如風疾一般躲到大樹幹後。那時候宛靜正來到她的車旁,做出開車門的動作。他的手上拿起了一把手槍,還在外套了一個塑膠膜,對準宛靜的脖子。
“砰”一聲悶響,宛靜倒在了血泊中。
他看著女人慘死的樣子,突然扯起了嘴角。
因為有了第一次的成功,之後接的好幾張單子他都順利完成了。
在有一次執行任務的時候,他無意間路過大廣場,卻聽到了一個令他久久難忘的歌聲。那是在廣場上的大顯示屏裡,一個女人正唱著歌。
那個聲音十分空靈卻又美妙,久久迴盪在他心裡。
“如果你說再來一次,那麼我不會願意接受。
曾經的你我是多幸福,卻不曉今後煙火染指。
我永遠是那麼的孤獨,你永遠是那麼的無助。
我在你看不到的世界,你在我念不到的宇宙。
我行走在黑暗的角落,你眺望在黎明的盡頭。”
……
他的腳步不自覺地停住,然後深深看了眼大螢幕之中的女人,長相很平凡,卻莫名地將那首曲子傳遞到他的心間。
似乎覺得有些溫暖,像是那種,找到了同類的感覺。
她孤獨嗎?
也許她也是看淡了一切,但卻和他處於不同的角度。
甚至,聽完那首歌后,他執行任務的時候,手速稍微慢了一點,但也只是慢了幾秒。
之後,他了解到那個唱歌的女人叫任晴,新一代靈魂歌手。
她的確稱得上是靈魂歌手,就連如此冷血冰涼的他,都能被那空靈的歌聲吸引住,哪怕只有幾秒。
慢慢地,每次一有空閒時間,他都不自覺地翻來她的歌。
這養成了一種習慣,似乎歌聲懂他,他懂歌聲。
他甚至還會將自己打扮地清清爽爽,除去那一身黑衣,換上乾淨的白色休閒服,摘掉墨鏡,參加那名女歌手的專訪。
當屬下看到他的時候,還險些認為有人私闖集團。
墨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