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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小公子了。
那包拯,董欣蘭雖然是個閨閣女子,卻也是對他的名聲略有耳聞的。
包拯不過才十八歲的年紀,便是常常的狀元郎了。曾經抓獲害死高麗太子的兇手,又得皇帝青眼有加,初做官便是那從二品的戶部尚書。
雖聽說那包拯長相略黑,但五官還算是端正。可董欣蘭卻是不在意的這些外表的。
便是那包拯長得不怎麼樣,董欣蘭也是會高高興興的嫁到包府。
畢竟,找夫君最重要的從來不是外貌,而是那一身的才華。
要不然,那古人怎麼會說郎才女貌,而不是女才郎貌呢。由這點便可知,世人在意並注重的男人的,從來都是才華。
董欣蘭一邊高興,另一邊卻是疑惑。
為何自己從來不知道自己竟然已經訂過親?畢竟這是自己的終身大事,自己又是董家唯一的嫡女,在此之前,父母不可能一絲口風都不露的。
董欣蘭忙讓自己的婢女們去打聽一下。雖然大家報過來的都是些一段段的,但董欣蘭是個聰明人,馬上就知道是怎麼回事了。
總結一下,便是父親嫌棄了這樁婚事,這才隻字不提。偏偏父親又沒壞到極點,這才不敢在包家公子成親之前,給自己說親。
而那包家公子是個仁義的,做了大官後卻不嫌棄自己,還是願意娶自己為妻。
董欣蘭對包拯的印象更好了!
作者有話要說:謝謝yinzhenmoon扔的地雷~
親一個~~~
今天去看了醫生,醫生說我得了鼻炎。我查了一下,說是鼻炎會導致頭暈腦脹、精神恍惚,注意不集中等等。最重要的還會記憶力減退及影響到咽喉、眼睛和耳朵。
怪不得我這段時間一直不得勁,老是忘東忘西的。
本來還在想,我還沒老,怎麼就得了老人痴呆了呢。而且耳朵的聽力也有點不行了。
現在才知道,原來是鼻炎鬧的。
71
71、第六十八章 。。。
雍正與董家小姐訂親一事,自然不可能瞞過康熙的。
不說包家的眾多僕從婢女中,有許多是康熙的人。單說那包明幫雍正備禮去董家使不可能不知道其中緣由。知道了緣由,便不可能不把這件大事報與康熙的。
康熙自然不可能反對,而且還幫著叫人去探探那董家小姐的性子和手段。
所謂妻賢夫祝少,可不要娶個性子暴烈,喜性嫉妒,或者制不住家人的姑娘過來,給老四惹禍。
倒不是說康熙不吃醋什麼的,而是康熙也是男人,自然知道一個男人,不可能只顧著兒女情長,更要有責任感。
由於康熙一面把雍正當兒子,一面又把他當情人,所以對雍正的事情自然是格外上心的很,很是不願讓個女人把持住雍正。
但如今的雍正,是包家唯一的血脈,那雍正便有這個責任為包家傳宗接代,不讓包家的血脈就此斷絕。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雍正已經十八歲了,是該娶親的時候了。
說起來,前世雍正大婚時才十三歲,如今一比,倒是晚了許多。
得知那董家小姐性子好,管家的手段也不錯,康熙便放心了。
沈氏年紀大了,娶個媳婦回來幫襯著,也省得雍正為後宅勞神。
康熙想著,雖然老四家中尚算富裕,但與前世相比卻是算不上什麼,便想為他操持一二,便吩咐著陳林和貴喜去自己的私庫裡尋上好些東西,打算讓包明下回來的時候,順道帶回去。
新增在聘禮裡,也算是老四的臉面了。
再說說雍正,聽媒婆回報說董致書已經同意了婚事,便要打點一番親去見求見一番,順便送上交換的信物才好。
本來這事應該是因自家長輩去的,可惜包家的親戚都在廬州,而且多是不爭氣的。交好的公孫中也可以,但是他是廬州知府,不可擅離職守。再來就是張於賓大人,可是也遠在他鄉。
連著自己的老師和院長,幾乎都在自己來了京城後……
雍正算一算,竟然連個長輩都請不來,便只能索性自己來了。
畢竟董致書並非不明白自己的情況,想來必是會諒解的。
雍正從康熙賞賜下的物件中挑了一件用,整件的暖玉雕成白玉留皮葫蘆佩做為交換的信物。因為知道那董致書雖然是官,卻不是什麼富裕之人,便用這個不算太珍貴,卻不是尋常的東西來做交換物件便最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