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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怪不得別人!
只見鍾靈臉現鄙夷之色,道:“什麼狗屁國之大將?果然是一群權臣大官!圍著你一個不務正業的公子哥,整日在外遊山玩水,虧你居然還好意思說,臉皮可真厚啊!”
段譽停下自我檢討的同時不由又羞又惱,很不甘心地爭辯道:“老子《道德經》第六十章中雲:‘治大國,若烹小鮮。’你懂不懂?”
鍾靈愣了一愣,笑道:“烹小鮮,我們肯定是懂,你這個公子哥、書呆子懂不懂?哈哈……”
木婉清不屑道:“不懂就不懂唄!隨便找個懂的來,反正當官的上下兩張口,不用他們自己動手。你秦大哥的嘴皮子功夫,用來當官肯定比說書更厲害。但用來拍馬屁,最厲害都還是馬屁,越厲害只會越臭。鍾靈你若想做官太太,臭在一起,嘿嘿!接下來直說不得,說了嘴臭,比放屁更臭……不過我突然想起,你秦大哥有一句話說得太對了——‘這世上最容易莫過於當官!官越大越容易當。’”
木婉清剛說完頭兩句的時候,段譽便愕然陷入到回憶之中。
除了這次的離家,往日全都是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日子。這倒也不是第一次出門在外,但只這一次,一身錢財全讓一個酒肉和尚化得一乾二淨。
第十二章不同於嗟來之食
當時忍不住說了幾句帶火氣的話,那酒肉和尚竟把那些錢財全都扔了不要。自己卻偏要硬塞回那酒肉和尚的手裡,說什麼:“不是大師您想要,也不是大師您想騙,更不是大師您想搶,而是小子為了表現自己的心誠,仰慕大師的高人風範,一時情難自已,心甘情願將身上所有錢財奉送。”問自己:“真的很心甘情願嗎?”
自此開始更深刻地體會起‘一文錢難倒英雄漢’,不然也不用跑到馬五德家蹭飯吃,結識那巾幗不讓鬚眉的馬秀秀。
一失,一得。
一路反覆思考了很多遍,覺得那酒肉和尚的話簡單、樸素中蘊含深刻哲理,令人思之不盡。
表面看來,他身上缺點多多,酒肉不忌、騙吃騙喝、恩將仇報……
深入思考,他信手拈來各種妙招,不知不覺中義助自己領悟更正確的人生大道,或許也想順便報答那一飯之恩。
將之延伸開來,一葉而知秋,可以越說越廣,說上幾天幾夜都還沒準一定說得完。
總結歸納起來主要有兩點:第一在於‘得與失’,第二在於‘自己與別人的標準’。
不管我們的人生是成功還是失敗,個人有個人的標準。無論別人的標準是好是壞,既不必老用別人的標準限制了自己,也別老把自己的標準硬套在別人頭上,強迫別人。
反之,最好的標準都不好,最壞的標準都不壞。
例如在父親逼迫之下練武,就算本來是件天大的好事,自己不開心還是很不開心。反之,《易經》引發自己的學習興趣,就算因此而耽誤了其它正事,還是禁不住越讀越開心。
那天請酒肉和尚吃飯,就算原本是件好事,若非出於那和尚的自願,還算什麼狗屁好事!最終只有等自己也變得身無分文,有了更加深刻的體會,才能更深入內心地明白,嗟來之食與請客吃飯的關鍵區別在哪裡。自己有錢的時候請他吃飯,很容易拿錢不當錢,表面十分豪爽好客,實際卻很可能很不合他心意。
鋤禾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
雖說沒法和老百姓一樣勤勞,但他或許更認可上位者的節儉……
他要麼覺得是在浪費百姓的血汗錢,又或許是由於其它的原因,總之是不太欣賞,於是趁機整了一把。自己有錢夠用的時候自然不會很在意那些,可以無所謂,才與他第一次見面,便大手大腳請他吃飯;等自己沒了錢財之後,一樣面臨缺乏之時,發現吃穿住行都要用錢,最想無所謂都沒法無所謂!很自然就懂得了珍惜手中的錢財。
此乃人之常情。
有什麼好奇怪!
改成有的時候更加珍惜,失了反而可以無所謂,坦然面對,那才真正值得別人欣賞。
可謂超凡脫俗。想明白了,那酒肉和尚便是大德高僧,好心點化。自己當時若不聽他那些忽悠,捨不得送上所有錢財,說不定那和尚又不按規矩出牌,仗著武功高就動手搶了,自己的最終下場反而更慘。不肯施捨就是珍惜嗎?不。那主要是捨不得,更主要是吝嗇、小氣、摳門。捨得捨得,不捨不得。小舍小得,大舍大得。
得與失,失與得。一切盡在得失之間。
得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