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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本事隨心功漸長,習慣了就輕鬆了。
“‘無錫鏢局’呀!大小姐吳圓圓年芳十五,在這附近頗有名氣,若非開價三百五十兩太高,恐怕早就被人買走。這都已經超出主人之前定下那三百兩的標準。”
第七章賠不起黃金珠寶
秦朝道:“沒關係,說了可以不限三百兩。這類標準不過是作為參與,不必限死。”暗道好險,要不是之前補上這句話,今天肯定就這麼錯過了。
自己倒沒什麼,吳圓圓和她母親可就……
有些不敢去深想,怕汙染了。
第二份是吳圓圓的母親吳夫人,十二歲就嫁給了總鏢頭吳金城。
吳夫人出嫁前是吳金城的小師妹,年齡小了他整整二十歲。
吳金城這人比較執著於事業,不然也不會這麼晚才取娶妻。
畢竟這不是後世某個講究晚婚晚育的年代,人人爭先,晚上一天都捨不得。
這也是為什麼,吳金城要混跡於江湖。大勢所趨下,要麼屈服,要麼抵抗;要麼在朝,要麼在野;要麼同流合汙,要麼特立獨行。
憑他那一身武功,屈服、在朝、同流、合汙的最佳成就是什麼?
秦朝第一時間想到的是北宋在歷史上最有名的楊家將,不是現在的楊家將。
接著想起了穆桂英,不是現在的穆桂英。楊家將在後世被追捧至極,穆桂英這巾幗英雄的形象,更是被樹立得極之極矣!可以說被神化了。
自己既然來了這宋朝,歷史也好,小說也罷,等機會來了,總要在戰場中會一會楊家將,在江湖中見一見那穆桂英。翻開那遙遠的記憶,再過些日子,穆桂英似乎也該滿十八歲了。
如果木婉清不是出身‘穆家寨’,她簡直就是另一個活生生的在世穆桂英。
秦朝想到穆桂英戰場逼婚的厲害傳奇,心不由撲通!撲通!跳得厲害。相比穆桂英,木婉清原來的武功是弱了點,但現在也不差了,將來絕不會在穆桂英的正常實力之下。
女怕嫁錯郎。沒想到在家裡多養奴婢會有這好處,至少可以用來暗示她反悔。用事實來告訴她別選自己,別選錯夫君。
學楊府。一個燒火丫頭楊排風都可以武藝超群。相比楊排風,吳夫人母女似乎都還排不上號。
吳夫人十三歲就生下了吳圓圓,現在還不滿二十九歲,名氣遠比女兒大,價格卻少了五十兩。之所以名聲大而價格低,原因等於標明瞭,吳圓圓到現在還是完璧之身。
至於她母親,當然早就不是了,不然還怎麼生下她。
她母親的身價比她少了五十兩都有三百兩,不但不低。反而還高得過分。因為**後的身價會立減一半,而且還要受年齡影響,一年都影響很大,何況她已經嫁人十幾年。
換句話說,吳夫人的開價至少是她女兒兩倍。
而吳圓圓那身價,本來就已經遠高於一般市場價。
之所以開出這種罕見的高價,表面是為了還債。吳金城一生在刀頭舔血,傷人無數,他自己都說不清有沒有罪。
要說有罪。傷人是不小的罪,還附帶有一大堆罪,欠下一大筆鉅額債務。
鏢局那類事怎麼理得清,替客戶保住了寶物是罪。沒保住的至少有一箱黃金,一小箱珠寶,叫鏢局怎麼賠?
賣了都賠不起。
被官府擊中要害,殺人滅口都賠不起。
拿一箱黃金壓在鏢局還勉強可信。那一箱子珠寶不是在故意栽贓陷害是什麼?
一半是擺明了,就看鏢局敢不敢接。不接是孬種,膽小怕事。被人瞧不起。接下容易保住難,不用事實證明都知道,事實也證明不了什麼了。
要說這是在冤枉他,其它或許冤枉了,殺人償命沒得說。
他至少還犯了賄賂罪,而且是在明知故犯,屢教不改。
不過賄賂之類的罪行不便公之於眾,最低都會影響到官府的威信,民心丟不起。不想丟官的話,官府多半會極力幫他掩蓋。雖然偶爾也可以反其道而行,用來宣揚官方的公正廉明,但那也是能免則免,省得被抓住把柄,擔心被秋後算帳。
官府除了判處他死刑之外,對他家屬既捨不得殺,又不好一直撫養,不如趁熱鬧趕緊脫手,換成大筆白花花的銀子。
其實吳金城雖然不是什麼大好人,卻也不壞,俠名還不小,與地方官府的關係向來不錯,說風光也風光了一二十年。
人在江湖,少不了要領教它殘酷的一面!
別說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