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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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卻好像又是在好心辦壞事。
保護女人,身為男人有什麼好說,可是保護閃電貂,秦朝說不出心裡是什麼滋味。
為了預防莽牯朱蛤那種毒王在附近害人,專門找了些巨毒之物放在自己房中引誘。做起來才發現毒物不怕不毒,只怕解不了毒。見血封喉是可怕。卻並沒想象中那般神奇。
隨便找些亂七八糟的東西跟毒物混一塊,就不怕不毒了。如果還覺得不夠,就在臭水溝裡隨便撈些加入進去。如果還嫌不夠。再磨些金屬粉加進去。總之下毒容易解毒難。
毒死容易,救活難。這才是毒術最可怕的地方,太容易入門!太容易製毒!太容易害人!
書中的無涯子有可能先是練功走火入魔,再加上中了劇毒,又接二連三中這毒那毒,然後就有了理由被二徒弟丁春秋偷襲得手。丁春秋的武功在他面前或許不值一提,但若藉助最得意的毒功。而且不怕毒不死,不怕沒解藥,只求管用就好。那就容易多了。
回到現實中,就算丁春秋那種人的毒功對無涯了不管用,對自己不管用,對自己身邊的人難道也不管了麼!眨眼就毒死了還不是最可怕。最怕就是……秦朝越想越心驚膽顫。
為了更好地研究解毒。突然下決定抓一隻萬毒之王來,自己養著做試驗。
秦朝不好坐在家裡乾等,不如把閃電貂趕出門做那誘餌,賭上一賭。
只一句話,閃電貂便如願以償成功地離開了鍾靈的控制範圍,卻踏入了它一生中最黑暗的歲月之中。直到那‘萬毒之王’莽牯朱蛤鑽入一個早就為它準備好的葫蘆之中。
秦朝從此多了個寵不起的寵物,總比讓它繼續呆在外面害人要好。
此舉至少讓不少人逃過一劫,但具體是誰。事實已經無法證明了。
要證明就要死人了,閃電貂也只好像書中一樣死了。現在。閃電貂第一時間就回到鍾靈身邊。從此只要有秦朝在的地方,它絕不主動離開鍾靈身邊百米。
卻不知逃過一劫,命運大改。要不是它最近受多了欺負,這誘餌的工作都很難勝任得了。但那似乎怪不得秦朝,是它自己先來惹秦朝,還特記仇,一而再,再而三地偷襲。
那黑皮葫蘆從此掛在了秦朝的右腰上,左腰上早就掛了個用來修煉酒功的白葫蘆。
這出葫蘆計說出來挺簡單,用來對付莽牯朱蛤卻已足夠,除非它能跑得比閃電貂快。
此計的初稿其實也是來自小說《天龍八部》,把段譽的肚子換成了一個上半邊鑽滿了小孔的葫蘆,把那成就了書中丐幫下一任幫主遊坦之的崑崙雪山千年冰蠶換了。
書中成就大理後代皇帝段譽百毒不侵之體的無量山‘萬毒之王’莽牯朱蛤剛一出場,就又倒了大黴。不管是比智慧,還是比速度,它的表現都明顯不如才三歲大的閃電貂。
在鍾靈母女怎麼都不肯相信閃電貂會不如它的情況下,秦朝冒險試驗了一回,只是隨便在它身上用針取了一點毒,混在閃電貂的食物裡,閃電貂就差點像書中一樣挺了屍。
試驗之前,秦朝心裡面其實已經很清楚,以她們母女倆對毒術的精通,絕不可能是完全不信,更加地見獵心喜罷了,比常人更加忍不住想要見識一下‘萬毒之王’莽牯朱蛤的神奇。
有自己代勞,她們自然更加不忍心親自對閃電貂下那毒手。
閃電貂原也稱得上是毒中之王,而且還是專人培養的特殊毒王,卻突然被這麼小瞧,她們心裡肯定都還憋著一股氣。‘萬毒之王’聽起來恐怖,但若不是親眼見識,少不了對它抱有懷疑和不服。
何況在毒功方面,秦朝有什麼權威?
免不了又會遭受權威的挑戰,很自然。
那也難怪!別人的權威理該不如他嗎?
萬劫谷若不把主要精力花在毒功上,武功怕是早已更上一層樓。但若只論殺人,可能還不如把無名的混毒混在一塊後可怕。毒功這玩意入門太容易,精通太難。
不研究則已,否則不是半途而廢,便是越陷越深。陷入越深,便越不甘心就此罷休,越不願承認在同一領域內自己會不如別人。若說這就是傻,那秦朝學醫也是傻。
他現在又分心研究毒功,更是傻上加傻。但他最傻都比不上那位據說對各行各業無一不精的逍遙派掌門無涯子傻。但也只有那種最聰明的腦袋,才有實力能傻到那種程度。
非要找個研究毒功的理由,秦朝不是找不到,其實解毒也還在醫術的範圍之內。
非要給自己找個反對研究毒功的理由,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