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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今天更的比較早 ; ;回來的比較早 ;好開心
第89章
頭被整個啃掉、身長至少三十米的雷龍——
這位“怪蜀黍”的“棒棒糖”真是太可怕了。
前兩天路易還提過想要吃雷龍的事情,這個提議當時就被孟九昭pia駁回了,不過秉承“不想吃雷龍的堪塔斯不是好恐龍”的原則;他還是對路易的理想遠大表示了讚美,並且表示;n年以後如果路易真的獵到了雷龍;他可以提供清蒸紅燒碳烤多種做法幫他料理那頭雷龍←當然,前提是他還活著的話。
不過;眼前的怪蜀黍是什麼意思?自己吃了他的蛋,它卻請自己吃肉?
這……這這這……
想想之前那一地蛋殼,這頭恐龍不會把自己和路易當成破殼的幼崽了吧?
路易也就算了,自己這個樣子;長得有那麼像它們那一族的幼崽嗎?
重生以來;已經第二次被恐龍當做幼崽疼愛的孟九昭深深的懷疑起了自己的長相問題。
孟九昭和路易最終還是接受了怪蜀黍的棒棒糖。
被怪蜀黍盯得死死的,他們雖然被允許自由活動;可是範圍必須限定在怪蜀黍尾巴可及的範圍內,超過這個距離;就會被關小黑屋,出來的時候就會一身口水了。
不能跑太遠意味著他們無法自由捕獵(←雖然本來也基本上獵不到),拒絕了一天之後,怪蜀黍再遞棒棒糖過來的時候,兩隻幼崽互相看了一眼,就啃過去了。
“雷龍肉可真好吃啊~”嘴巴里鼓鼓囊囊的,孟九昭對旁邊的路易說。
“啾~”路易明顯很同意,“啾啾!”←先吃別人獵的,以後吃我獵噠!
“好~”
兩隻幼崽吃了雷龍的一整條小腿,然後,就跟怪蜀黍回窩了==
回的居然還是之前他們偷蛋吃蛋的命案現場==
蛋殼已經被清理乾淨了,裡面還鋪上了新鮮的草,用嘴巴將兩隻幼崽叼到厚厚的草堆上,怪蜀黍恐龍俯□子,大頭重新貼在了草堆旁邊的地上。
它的身子太巨大了,還很長,它能進來的只是前半個身子,屁股和尾巴只能撅在外面,翅膀也只能蜷縮的貼在洞頂,這個姿勢一看就很不舒服,不過怪蜀黍看起來一點也不介意,它睜著金黃色的眸子盯著兩隻幼崽坐在草堆上,一副欣賞的很享受的樣子。
雖然吃了對方一條雷龍腿,可是路易可不是那麼容易被討好的幼崽。面對那雙黃色的大眼睛,他挪了挪身子,用屁股對著對方。
“啾啾?”以後我們要給它當幼崽嗎?路易有點悶悶不樂的樣子,看來不止孟九昭,連路易也覺出來這頭龍對他倆的態度不對頭了。
“……應該……可能……大概……吧?”孟九昭心裡惴惴的,老實說他也搞不懂那頭龍的意思。
“啾啾……啾……”可是我不想叫他爸爸,心情低落,路易頭頂的呆毛都塌下來了。
“我也不想……”被路易的情緒影響,孟九昭也陷入了低潮,雖然這頭怪蜀黍龍是土豪,大方送給他們雷龍肉吃,可是在他心裡,這頭龍卻無論如何也比不上布萊克和白的。作為一個擁有上輩子記憶的非少年,布萊克和白用他們純粹的愛得到了孟九昭的認同,這種認同是在一點一滴的時間積累中發生的,不會再有第二次了。
“那我們給它起個名字,以後就用那個名字稱呼它吧?”沒法逃走,也不想認陌生龍作爸爸,孟九昭想了一個折中的法子。
於是,怪蜀黍龍有了自己的名字——猛。
名字來源於孟九昭的姓氏,另一個原因則是這頭龍的吼聲是“mon……mon”的,聽起來也很像這個音。
和猛一起生活了幾天,孟九昭變得一點也不為自己吃掉猛地蛋而內疚了,猛的育崽方式實在太簡單粗暴了!按照它養育幼崽的方式,那兩顆蛋就算孵出來也絕對活不下來。
猛很注意食物的新鮮,一旦食物不新鮮就出出門採購、不!捕獵,它是個很好的獵手,也有上好的食材,可是卻不是個好廚娘╮(╯▽╰)╭
它對獵物的處理方式永遠只有一個:撕開,取肉,砸肉糜。
第一天的雷龍肉,好幾天沒肉吃的孟九昭把它想象成魚生愉快的吃下去了;
第二天的三角龍肉,對魚生比較偏好的孟九昭還是吃下去了;
然後,到了第三天……已經習慣吃烹飪食物的孟九昭實在沒法忍受天天吃生肉的日子了,他鑽木取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