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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美的欣賞標準。
一般說來寫小字與寫大字是大不相同的,其原則上是……寫大字要緊密無間;而寫小字必要使其寬綽有餘。
也就是說……寫大字要能做到小字似的精密,而寫小字要能做到有大字似的侷促;故古人所謂“作大字要如小字,而作小字要如大字。”又蘇東坡論書有“大字難於結密而無間,小字難於寬綽有餘”的精語。
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小字運筆要圓潤、娟秀、挺拔、整齊;大字則要雄壯、厚重,這就是兩者之間最明顯的不同之處。
林彥兵的爸爸林俊毅每個星期六、星期天還有寒暑假的時候,都會讓林彥兵跟著自己一同學習書法;只是這件事情除了林彥兵的父母以外知道的人沒有幾個就是。
林彥兵已經學了有三年多的書法,他在看了夏小紅的字以後也不敢保證自己的字會比夏小紅寫的要更好看。
夏小紅微微一笑,對於李豔剛剛所說的話也沒有解釋;只是好笑的看著林彥兵在李豔的威脅下,苦著臉拿起日記本在第二頁留下了自己的留言跟簽名。
這一幕讓夏小紅差點沒樂壞了,她一直都知道李豔是自己班上出了名的地主婆、潑婦、強盜;呃……這也不是說李豔人不好,這些都是班上的同學給李豔起的綽號;意思就是這姑娘強悍的很,武力值超高惹不起的那種人。
只是……夏小紅怎麼也沒有想到,林彥兵竟然也會屈服於李豔的威脅之下;果然是……流氓怕潑婦;潑婦怕無賴;一物降一物啊!還真的印證了這句老話。
教室裡又三三兩兩的走進來好幾個同學,李豔在得到了林彥兵的留言簽名之後;大大咧咧的伸手拍了拍林彥兵的肩膀,拿起日記本轉身去禍害其他的同學了。
夏小紅看著李豔不知憂愁大大咧咧的摸樣,忍不住抿嘴一笑;呵呵……這姑娘可真是十幾年如一日,她記得自己前世的時候後來有好幾次回到河灣裡村都有碰到過李豔;似乎永遠都是一副沒心沒肺大大咧咧的摸樣,不過她也聽人說過李豔嫁的男人很不錯;在河灣裡村這個地方來說算是很幸福,最起碼眼紅她嫁得好的人很多。
是啊!幸福就好!夏小紅有些恍惚的想道。
“夏小紅。”一本風景畫硬殼塑膠日記本出現在夏小紅的課桌上。
“幹什麼?”夏小紅的心思還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有些迷糊的回過頭去;卻不經意的跟林彥兵放大的容顏對個正著,一怔之後兩抹紅暈不受控制的浮現在她的臉頰之上。
“林彥兵你知不知道人嚇人會嚇死人?”夏小紅有些氣急敗壞的嚷了起來,只是怎麼看都好像是惱羞成怒似的。
林彥兵已經不是頭一次看到夏小紅對自己炸毛的樣子,跟以往不一樣的是……以前夏小紅炸毛的時候,林彥兵每一次跟她都是大吵收場;這一次林彥兵的心情卻很好,甚至於在看到夏小紅炸毛的時候臉上還帶著淡淡的笑意。
面對這樣子的林彥兵,夏小紅說了兩句就有一種打在棉花上用不上勁的感覺;當下微微地蹙了蹙眉頭沒好氣的說道:“林彥兵你叫我做什麼?有事就快點說,沒事就靠邊去。”
“夏小紅,我跟你也是老同學了;也給我留個言吧!”林彥兵看向夏小紅的眼神亮晶晶的,這讓夏小紅想起前世自己曾經養過的一條獅子狗;那狗也經常用這樣的眼神看著自己。
“寫就寫,誰拍你不成?”夏小紅為了掩飾自己的不自在,有些粗略將日記本拿到了自己面前:“鋼筆呢?沒有鋼筆怎麼寫字?”
“給,鋼筆在這裡。”林彥兵趕緊將自己手裡早就已經準備好了的鋼筆放到了夏小紅的手上。
沒過多久又陸續有好幾個人拿著日記本走了過來,要求夏小紅給自己留言還有留個聯絡地址什麼的?當然這要求留地址的都跟夏小紅不是一個村子的人,反正那個年代大家都是這麼做;更多的時候都是出自於小孩們喜歡相互拼比的虛榮心在作祟而已。
等到圍在夏小紅身邊的同學們都散了之後,林彥兵突然對夏小紅開口說道:“夏小紅,拿來吧!”
“什麼?什麼東西拿來?”林彥兵沒頭沒腦的話讓夏小紅半天都摸不著頭腦,皺著眉頭不明所以的問道:“林彥兵你可不要冤枉人,我什麼時候拿了你的東西?你可不要胡說八道。”
一聽夏小紅的話林彥兵也愣住了,他有點好笑也有幾分難堪的問道:“七十二變你是真不懂,還是裝不懂?怎麼?我林彥兵就這麼的不招你待見嗎?好歹大家也是同學一場,有必要說這種話嗎?”
年輕男孩子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