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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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伏地魔都沒來得及注意到他的眼神是什麼樣的。他很老實的趴了下去,按伏地魔所說的屈辱的姿勢。
“高貴的馬爾福!”在他趴好的一瞬間,伏地魔從沙發上跳了起來,他的一隻手抓住阿布拉克薩斯鉑金色的頭髮,並將他的臉按向地板,接著,在闊別十多年後,他再一次進入了他……
阿布拉克薩斯閉著眼睛,被抓著的頭髮很疼,因不正常姿勢而扭曲的背很疼,被粗暴侵1犯的身體很疼,他的心……也很疼。
抓著地毯,阿布拉克薩斯艱難的喘息著,他破碎的呻吟都遮掩在伏地魔的咒罵和攻伐聲中,他的血順著大腿流在地上,這是身為馬爾福的他第一次受到如此嚴重的傷害。他真想一腳踢飛這個在他身上折騰的野獸,在破口大罵的同時告訴他真想,但之後會得到一個大團圓的結局嗎?
他很瞭解湯姆?馬沃羅?裡德爾,對現在的這個黑魔王,雖然只是部分了解,但也足夠了。他們不會在意他當初這麼做是為了什麼,他們看中的只是自己受到的傷害——湯姆被拋棄了,被背叛了,而伏地魔要為曾經的傷害復仇。說出事實,只會讓他失去最後一張底牌,只會讓伏地魔明白他仍舊掌握著自己的愛情,只會讓他自己和馬爾福家變得更加悽慘。
當伏地魔總算饜足的在沙發上鬆開阿布拉克薩斯——顯然他們沒有隻做一次,也不是固定在一個地方——臉色蒼白且傷痕累累的大貴族下一刻就直接從沙發上滑了下來,眼神迷茫而脆弱的癱倒在了地上。
“吻痕或者是傷口都不允許你用魔咒和魔藥消除,那些都是我滿意的成果。”只是繫上腰帶就重新恢復衣冠楚楚的伏地魔雙手抱肩居高臨下的說著。
阿布拉克薩斯愣了一下,看著伏地魔露出了一個古怪的笑容。
伏地魔剛要質問,話沒出口他自己也愣了。很久之前,曾經有一個少年在一間旅館的床上中緊抱著另外一個青年不放手:“吻痕和傷口都不許你消除!這是我的標記!”當時隨口的一句話,伏地魔已經忘了,或者說他以為自己已經忘了,但順口而出的相似的話語,讓曾經的已逝去的記憶瞬間浮現在眼前。但當時的美好柔情,現在卻是撕開心中傷口的利刃。
“是,lord。”阿布拉克薩斯沙啞的聲音,驚醒了發愣中的伏地魔,他看著那個男人,剛才那“古怪的笑容”直接被他理解為這個男人的嘲諷和奚落:“你還沒有資格稱呼我為lord,阿布拉克薩斯?馬爾福。”
大貴族一愣,但還沒等他說什麼,伏地魔已經一腳將他踢到在了地上,接著踩住了而他的左臂:“不過你今天讓我很滿意,我願意給你一個標記。”
“啊——!”
隱忍了一夜的阿布拉克薩斯慘叫出聲,食死徒的黑墨標記,是某些人驕傲的標誌,但無論多麼驕傲的人當旁人問其他被烙印時的感受時,全都會冷汗津津。同時烙印在身體和靈魂上的印記,那種感覺絕對不是一個疼可以形容的。更重要的是,烙印的時間長短,完全由伏地魔一人控制。而阿布拉克薩斯左臂上的黑墨標記,絕對是伏地魔一生中描繪得最認真,最仔細,時間也最長的烙印。
他陰狠的眼睛看著在痛苦中掙扎,甚至開始嘔吐乃至於吐血的鉑金貴族,臉上露出的是殘忍的滿足……
鉑金貴族在家裡休養了兩個星期,之後的三個月裡,出現在公眾場合的阿布拉克薩斯沒有一次動用自己的左臂。
一開始身上出現小紅疹併發燒的時候,阿布拉克薩斯並沒有在意,他以為是上次和伏地魔在花園裡折騰,時候那人還把帶著刺的玫瑰刺進他身體,所以他對花粉或者是其他的什麼過敏。他只是用了一些藥,把紅疹消除,免得伏地魔看到沒了興趣。
一直到一個月之後,小紅疹還是時不時的出現,他才意識到事情不對,結果是龍瘡……
龍瘡並不是不治之症,只是很難治癒而已,但是他在知道自己真實病情的一瞬間,鬆了一口氣,他確信自己就要死了,不過這很好,原本他的設想就是支撐到盧修斯畢業,現在他甚至不用給自己尋找其他死法。
他使用了秘1藥,某種在龍瘡的診治方法出現之前,只是為了讓病人死得好看些的魔藥。那東西能夠把龍瘡帶來的那些難看的水泡壓制下去,順便還可以止疼,是他最需要的東西。
更幸運的,當阿布拉克薩斯因為過於頻繁使用藥物,而產生了抗藥性,就要無法掩藏的時候,伏地魔竟然因為拓展事業而離開了英國,夾在送別的人群裡,阿布拉克薩斯露出了溫柔的笑——在他眼中,他永遠是那個美麗的鉑金貴